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赵瑞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细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彩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中弘”)、韶关中达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中达”)签订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与廖远坤、廖远兵、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韶关中达锌业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书》,共同设立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开展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相关业务。内容详见公司2020-002号公告。
鉴于韶关中弘、韶关中达履行出资义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协议书》条款和法律程序中止与韶关中弘、韶关中达及广东威玛的合作。截至目前,公司以人民币出资3000万元至广东威玛,即2020年1月14号缴纳的首期款,除此之外,无其他支付款项。内容详见公司2020-028号公告。
重点提示:截至本期公告日,公司仍处于按照协议书条款进行磋商阶段,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采取谨慎可控举措进行协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由于母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台山鸿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产生投资收益,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公司预测下一报告期末由于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客户订单减少,公司采取相应办法,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因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预计公司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仍有较大幅度的上涨。
■
公司代码:603335 公司简称:迪生力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