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07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49,515.04元(含税)。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制度。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9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华兴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较上年增加35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亿元,证券业务5,256万元。2019年度为包括36家上市公司在内的652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华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华兴在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冯军,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尚未确定具体人员。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冯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正中珠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改聘任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经公司同意,华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公司拟聘华兴执行2020年度审计业务与正中珠江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公司管理层正直和诚信;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不存在与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不存在其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其他特殊事项。
(三)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我们认为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的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247.3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理财收益和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5.7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438.48万元。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会分阶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内审批相关业务合同,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截至2020年4月24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现金管理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上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无偿为此银行融资(包括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总额为不超过8亿元。
二、 本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0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 本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 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信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 审议程序
公司在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0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539,539,280.34元,比上年下降0.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8,436,238.74元,比上年下降6.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941,011,340.06元,比2018年增长95.3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246,798,338.71元。
二、 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依托公司良好的管理和经营基础下,日丰股份已于2019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并建立了公司上市后合规管理体系,规范了信息披露管理,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4、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2019年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6、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利润分配方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19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规范运作、高效执行、认真研究、审慎决策,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五) 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关系管理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审议通过并公告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其他重大临时性事项等重大信息,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时、规范,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2019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相关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互动易平台等,与公司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等情况。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控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过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方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提出的问题,公司均能及时全面解答,解决投资者的疑问。
(六) 董事会换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工作,换届后的独立董事包括财务会计专家一名。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严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流转和对外发布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合规交流,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复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问题,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尊重全体投资者的法定知情权和表决权,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对募资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全、合规,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公司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加大管理人才、研发人才等重点培养与发展,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晋升体系和福利制度,推进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公司也将持续改造升级信息系统,推进高效化运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三、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4、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2019年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6、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8、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2019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会计信息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募集资金使用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用途的变更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 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为:
1、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监督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进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丰股份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679.83万元,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主要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12,261.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27.27%,主要是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2)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1,421.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799.34%,主要为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在建工程: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4,436.36万元,增幅256.64%,主要原因为公司扩大产能新增生产设备与各项工程较去年末有所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612.25万元,增幅422.22%,主要是预付的工程和设备款。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30,578.71万元,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主要变动原因:
(1)短期借款: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0,941.27万元,降幅68.61%,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且本期银行借款较去年有所减少。
(2)应交税费:2019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减少699.37万元,降幅76.10%,主要是计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导致。
(3)应付职工薪酬:2019年末较上年末增加615.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1.30%,主要原因为公司应付员工薪酬增长所致。
3、净资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101.1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5.33%,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上市成功,向社会公众发行募集资金导致。
(二)经营成果
2019年度公司实际营业总收入153,953.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92%,净利润10,843.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8%。
金额单位:万元
■
主要变动原因:
(1)2019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1,229.7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3.58%,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银行借款,且本期银行借款较去年有所减少,导致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减少。
(2)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5,351.0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27.0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管理人员储备增加及管理费用项下开支有所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主要变动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909.73%,主要系与银行进行结构性存款认购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74.43%,主要系本期发行股票融资增加所致。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4月30日(周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出席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强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孟兆滨先生、独立董事刘涛先生、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强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19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367,295,279.23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318,667.8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436,238.7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07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冯就景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玲、刘涛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4、议案5、议案7、共3个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以上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1
传真号码:0760-85116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黄丽、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401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6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3”,投票简称为“日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交所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说明: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制度。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9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度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由董事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改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拟聘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的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均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经我们认真检查:
对照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八、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刘涛、韩玲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人民币账户,实际到位资金393,653,418.87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2,453,4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2019年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