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9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9,079,2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日丰股份专业致力于橡套类电线电缆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自主研发并专业制造橡套类电线电缆的企业,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机器人、风力发电、海洋工程、港口机械、建筑机械、造船业、电动工具、仪器仪表、汽车、照明、户外设备等领域。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橡套类电线电缆,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

  ■

  (三)主要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材和化工原料等,由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自主进行采购。铜材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价格比较透明,公司主要基于合作情况、供货能力、结算方式、资金周转灵活性等角度自主选定铜材供应商。公司的化工原料主要是CPE、POE、PVC聚合物等,公司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公司根据化工原料采购需求要求目标供应商给予报价,并结合供应商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结算条件等择优选取。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与“计划生产”相结合的模式。电线电缆行业存在一定的定制化要求,尤其在产品相对高端的特种装备电缆领域,不同客户对于产品认证、电阻性能、绝缘及护套配方等要求有所差异,尤其是客户往往由于特种装备电缆的应用环境、应用领域、应用程度提出特殊的工艺、配方要求,导致所需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各式各样,公司一般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按照用户要求的规格、数量和期限交货。

  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由国内营销中心以及国际营销中心组成。国内市场主要采取商务谈判、招投标等方式销售给下游客户的直销模式。海外市场主要通过参加行业展会、互联网宣传、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对客户采用买断式销售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 年,在国内外形势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充分发挥工艺、质量、客户等优势,坚持“从芯开始,用心服务”的经营理念,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技术进步,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在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与客户群体等方面继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953.93万元,同比下降0.92%;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定价基于铜价基础进行调整,2019年铜均价较上年同期的下跌5.66%。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3.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124,679.83万元,净资产为94,101.12万元,比2018年末分别增长41.07%和95.33%,主要原因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募集资金到位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公司股本、总资产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47元,公司发展态势良好。

  2、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一)市场营销

  公司继续巩固并强化现有市场地位,在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方面,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的生产和规模优势愈发突出,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强大的供货保障能力,公司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TCL集团、奥克斯空调等家电巨头继续维持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受铜价影响有所下降,但产量基本保持稳定;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以高端装备柔性电缆为代表的高附加值特种装备电缆的研发及生产,报告期内特种电缆比同期增长14.33%;报告期内,公司国际营销中心受全球经济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多次反复以及铜价下跌等因素的影响,销售未达预期,部分客户的销售未按计划达成,公司及时调整销售策略,通过持续新产品研发、参加境外产品展会、拓宽产品销售通道等来拓展主要境外区域的发展。

  (二)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低成本、高质量的原材料配方,可以在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基础上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升公司利润水平的同时间接为客户创造效益;例如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废旧橡胶材料的循环利用技术的进行研发及应用,把废旧橡胶应用电缆生产上,减少报废,回收利用,实现二次利用价值,并形成产业化。

  另一方面,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投入研发高端及特种电线电缆和特殊材料配方。随着全球智能化时代的发展,5G网络、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长,为电缆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此次“新基建”的历史机遇下,公司积极开发高性能、高水平的相关系列产品,利用自身技术和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低损耗的同轴电缆、硅橡胶电缆、无卤橡胶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发挥协同创新作用,积极向新基建领域拓展。

  (三)人才储备

  公司不断的加强人员优化和人才储备,全面开展组织架构及人员优化工作,同时重点关注核心岗位、部门的人才招聘、储备和培养工作;2019年,公司分梯队、分阶段的开展了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计划,组织了多场管理类、专业技能类培训,为优秀人才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晋升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精英训练营培训项目,对车间管理人员及优秀班长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提升生产管理能力;同时,公司英才计划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搭建人才梯队和储备人员;在制度建设方面,对原有部门及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流程进行重新梳理修订,保证现阶段及未来的组织适用需求;在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方面,不断推进薪酬福利、绩效改进、培训开发等体系的设计更新工作,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

  (四)质量与认证

  公司奉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产品质量及性能方针,坚持在保证质量稳定的前提下满足用户对产品的各项性能要求。在规范化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电缆新品的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并不断拓展国内外新的市场领域,满足客户产品出口一系列准入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电缆在国际认证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进展,获得法国NF认证、英国BSI认证,同时在积极推进印度BIS认证,为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

  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

  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根据准则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

  ④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根据准则要求,应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交易,按照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交易不需追溯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业务。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

  (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家:

  2019年度内通过投资设立方式新增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日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690万元,出资占比69.00%,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出资20万元。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变更生效日期

  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367,295,279.23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318,667.8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436,238.7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下转B397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