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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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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以总股本1,322,017,39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7,932,104.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城市供暖及提供工业蒸汽等。

  公司下辖6个煤矿,即林盛煤矿、红阳二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蒙西煤矿、蒲河煤矿,煤炭产品核定生产能力达到980万吨/年。各矿煤种以冶金煤为主,主要销售给大型钢铁企业。同时还有部分动力煤,销售给电厂。

  公司下辖2个热电联产的电厂,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和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电力总装机容量为708MW,其中包括2×330MW燃煤发电机组,4×12MW煤矸石发电机组。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公司拥有与煤矿配套的铁路运输系统,共有准轨铁路136公里,内燃机车13台,年运输设计能力1000万吨以上,主要从事矿区煤炭和原材料的运输,与主要客户生产基地相连通。

  (二)行业情况

  受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影响,煤炭结构性去产能不断深入,煤炭优质产能持续释放,向资源富集地区进一步集中。2019年我国原煤产量仍保持增长趋势,其中内蒙、山西、新疆几个核心产区原煤产量增速较快。2019年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煤炭价格稳中有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完成商品煤销量569万吨,上网电量23.46亿度,供暖收费面积2,727万平方米,工业蒸汽供应7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66.90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9 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分析说明信息详见附注五、43.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4户,二级子公司6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新增二级子公司1户,为沈阳煤业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8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凤凰国际商务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独立董事朱克实、董事于苓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独立董事王敏、董事陶明印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及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支付。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自2017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运行已满三年到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在到届之际将依法进行换届改选。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煤集团”)和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辽宁能源投资”)、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深圳祥隆”)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沈煤集团提名:李长贵、陶明印。

  中国信达提名:胡宝新。

  辽宁能源投资提名:郭洪波、赵东东。

  深圳祥隆提名:姜圣扬

  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国彬、谢名一、朱震宇(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贷款的效率,拟就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以下简称“相关期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

  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需求后,预计在相关期间内需申请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97.1亿元。最终获得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业务,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信贷相关事项,并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控股股东沈煤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以下简称“相关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97.1亿元,其中19亿元拟由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提供担保。

  在上述总额度及相关期间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张德辉、李长贵、陶明印、赵东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效率,拟就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以下简称“相关期间”),预计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以及由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后,预计在相关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194.1亿元。

  在上述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张德辉、李长贵、陶明印、赵东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红阳能源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洪波:男,1968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担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担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担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担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清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担任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长贵:男,1963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4年8月至2019年3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职级;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2020年3月至今,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陶明印:男, 1964年2月生人, 中共党员,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沈阳焦煤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沈阳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兼沈阳焦煤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沈阳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职级;2019年3月至今,任沈阳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6年1月至今,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宝新:男,1963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4年4月至2017年11月,在辽宁省证券公司工作,先后任职沈阳第一营业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兼研发部经理、法律顾问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铁岭分公司经理兼法律事务部经理、公司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2007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现更名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工作,先后任职办事处主任助理,办事处副主任、党委委员,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6年7月至2017年4 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工作,先后任职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年4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赵东东:男,1983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任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本溪市市政府副秘书长;2018年1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圣扬,男,1977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至2015年,担任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年至今,担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程国彬:男,1963年9月生人,研究生学历,教授,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辽宁科技大学政法系系主任;2006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2018年10月至今,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3年3月至今,任辽宁金科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名一,女,1974年4月生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讲师;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麟龙股份独立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朱震宇(会计专业人士),男,1961年2月生人,九三学社社员,汉族。工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2004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目前担任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苏宏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澳振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大信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绵竹宏大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大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600150)独立董事;申华控股(600653)独立董事;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外经贸大学硕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名,现场参与表决监事2名,监事郭学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支付。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自2017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将运行满三年到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在到届之际将依法进行换届改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然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

  根据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辽宁能源投资”)、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深圳祥隆”)提名,以下2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辽宁能源投资提名:宇智泉

  中国信达提名:王策

  以上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贷款的效率,拟就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以下简称“相关期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

  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需求后,预计在相关期间内需申请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97.1亿元。最终获得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业务,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信贷相关事项,并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控股股东沈煤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以下简称“相关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97.1亿元,其中19亿元拟由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提供担保。

  在上述总额度及相关期间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监事樊金汉、宇智泉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效率,拟就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以下简称“相关期间”),预计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以及由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后,预计在相关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194.1亿元。

  在上述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监事樊金汉、宇智泉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红阳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宇智泉:男,1961年3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大专学历。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任沈阳辽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辽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任沈阳辽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辽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沈阳辽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辽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沈阳辽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辽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沈阳辽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辽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沈阳辽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辽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策,男,1966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9年8月至今,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处长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处长、高级经理。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经公司业务部门统计审核,对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作出如下说明,具体如下:

  (一)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主要差异原因:

  1、受日常生产、市场变化等原因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售煤炭数量较2019年预计数量有所减少。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售煤炭价格均按照市场价确定。

  2、公司为了拓展新业务,向关联方出售材料及提供污泥焚烧服务等,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主要差异原因:

  1、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总量较2019年预计数量有所减少。

  2、因日常生产变化影响及公司下属分、子公司采取压缩费用、降低成本支出的生产经营管控措施,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相关业务有所减少,支付的修理费等也相应减少。

  (三)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业务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三)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三、关联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介绍

  1、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李长贵;

  注册资本:194,037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经营范围:煤炭、石膏开采,原煤洗选加工,建筑材料制造,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制造及配件加工,林场经营,牲畜饲养,劳务输出服务(不含出国劳务输出),五金交电和百货零售;供热、供水、供电服务(限下属企业经营);电力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焦炭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销售;设备租赁;企业资金管理。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27,378,128,632.91元;净资产:6,396,716,789.03元;营业收入:11,393,548,171.97元;净利润:-398,547,743.54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27,333,915,445.87元;净资产:6,107,141,291.66元;营业收入:10,491,305,887.60元;净利润:-274,989,779.59元。(未经审计)

  2、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安东;

  注册资本:50,660万元;

  住所: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丑家沟村;

  经营范围:焦炭、煤气、焦油、轻苯、硫磺生产;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销售;余热发电。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1,784,033,330.00元;净资产:127,397,580.14元;营业收入:1,921,612,164.79元;净利润:150,237,490.29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1,823,522,041.63元;净资产:96,822,266.23元;营业收入:1,658,435,501.50元;净利润:141,822.45元。(未经审计)

  3、灯塔市红阳水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古城街道石桥子村;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的生产及销售;供水工程设计、安装、维修;矿井疏干水处理及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106,914,148.083元;净资产:23,859,734.10元;营业收入:17,654,988.18元;净利润:4,626,268.83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112,856,312.44元;净资产:30,288,224.13元;营业收入:20,528,807.96元;净利润:6,428,490.03元。(未经审计)

  4、呼伦贝尔呼盛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柳春;

  注册资本:36,547.77万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镇陶海牧场海东村东侧(呼盛煤矿);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材料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 627,916,849.36元;净资产: -185,378,595.06元;营业收入:388,397,490.28元;净利润:58,337,517.05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628,516,535.75元;净资产:-77,858,796.52元;营业收入:372,946,547.80元;净利润:92,455,932.95元。(未经审计)

  5、辽宁东煤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参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维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北一路38号;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隧道工程;电梯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为准,并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锅炉、锅炉辅机配件、中央空调、中央空调附属设备及配件销售;(以下经营范围由分公司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施工设备租赁、检修、安装;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327,756,167.38元;净资产:95,425,483.86元;营业收入:550,161,781.18元;净利润:1,048,902.58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335,335,210.78 元;净资产:      97,199,707.06 元;营业收入: 673,625,200.64元;净利润:1,745,774.05 元。(未经审计)

  6、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常玉宏;

  注册资本:39,106万元;

  住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南老台村;

  经营范围:新型环保材料系列产品(环保纸、合成纸、环保厚纸、合成厚纸)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1,411,107,660.75元;净资产:-39,750,254.64元;营业收入:19,969,135.49元;净利润:-100,001,085.59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1,361,134,558.33元;净资产:-114,257,634.96元;营业收入:26,327,672.76元;净利润:-89,427,068.54元。(未经审计)

  7、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阚秀君;

  注册资本:18,385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腾飞二段北、西部仓储加工园区内;

  经营范围:采矿、采石设备制造、支护设备制造;机械产品检测;造林;高压防爆配电装置、其他高压开关保护系列设备制造,自有房地产经营;机械设备租赁。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336,059,645.66元;净资产:163,487,612.29元;营业收入:81,084,830.27元;净利润:5,228,923.75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316,307,412.73元;净资产:164,571,580.48元;营业收入:89,195,824.36元;净利润:389,580.34元。(未经审计)

  8、沈阳煤业(集团)安全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凤君;

  注册资本:150万元;

  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官明街19号;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检测、检验;一氧化碳检定管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4,597,596.66元;净资产:2,024,994.22元;营业收入:4,574,698.03元;净利润:241,045.07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4,078,989.01元;净资产:2,216,413.49元;营业收入:4,636,037.65元;净利润:191,419.27元。(未经审计)

  9、沈阳煤业(集团)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庆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普通货运:煤炭批发;木材批发、零售;焦炭、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石膏、有色金属、机电产品、电子设备、机械、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燃料油、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仓储及道路物流服务、货物中转联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772,266,926.54元;净资产:-56,205,023.15元;营业收入:825,391,466.26元;净利润:-37,299,072.25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720,288,633.67元;净资产:-114,641,695.71元;营业收入:884,979,759.12元;净利润:-58,436,672.56元。(未经审计)

  10、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佳;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设备、矿山支护产品制造;机械配件、铸件加工;钢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件的制造;网架结构、轻钢结构、彩钢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工业自动化系统设计与施工;大屏幕系统的安装施工;矿用机电产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与数据处理。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412,945,151.63元;净资产:6,139,084.43元;营业收入:103,369,232.37元;净利润:-15,447,442.53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295,860,771.20元;净资产:-3,631,332.45元;营业收入:77,999,730.35元;净利润:-9,770,416.88元。(未经审计)

  11、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佳;

  注册资本:300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配件加工制造;锚杆、锚杆锚固剂、隔爆水袋生产;林场经营;畜牧饲养;劳务服务;五金交电、百货零售;包装材料、服装加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有房屋出租;勘察工程施工(钻探)、固体矿产勘察(煤);(以下经营范围限分公司经营)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矿山设备维护、维修。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73,811,301.74元;净资产:-697,031.64元;营业收入:53,900,740.37元;净利润:-1,580,030.97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83,089,471.99元;净资产:-7,678,444.86元;营业收入:52,396,003.19元;净利润:-6,981,413.22元。(未审计)

  12、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晨明;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清水二井;

  经营范围:供水、供电、供煤、供暖服务及工程施工、维修;物业管理;桶装饮用水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加工;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51,766,767.99元;净资产:-34,584,772.98元;营业收入:33,760,154.56元;净利润:-13,892,230.92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44,626,364.00元;净资产:-44,284,767.31元;营业收入:32,166,033.08元;净利润:-9,603,109.69元。(未经审计)

  13、沈阳沈北煤矿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原煤洗选加工;煤炭、煤矸石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141,303,892.28元;净资产:108,609,996.45元;营业收入:155,440,086.17元;净利润:92,012,163.52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134,933,313.42元;净资产:102,772,081.45元;本年无营业收入;净利润:-5,837,915.00元。(未经审计)

  14、红阳瑞能碳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洪全;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机场路1005号G4026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碳资产管理,碳交易咨询,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节能工程施工,节能设计服务,节能评估认证服务,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电气产品、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药剂、煤炭、脱硫脱硝药剂、外加剂、净水剂、清洗剂、过滤材料、除氧剂、化工原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14,848,130.80元;净资产:10,922,513.24元;营业收入:101,262,331.76元;净利润:532,898.94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28,156,895.52元;净资产:8,212,010.79元; 营业收入:35,470,201.11元; 净利润:-2,710,502.45元。(未经审计)

  15、沈焦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文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恒路东侧;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焦炭批发零售;铁路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建材、钢材、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限分支机构)、矿山采掘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煤矸石发电(限分支机构);免烧砖制造;废旧金属、废旧生产资料加工、粉煤灰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煤炭洗选。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2,776,008,184.69元;净资产:-40,208,703.04元;营业收入:959,958,311.31元;净利润:29,916,066.76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2,608,615,813.17元;净资产:17,668,814.44元;营业收入:886,118,969.66元; 净利润:64,170,885.68元。(未经审计)

  16、辽阳文东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樊晓明;

  注册资本:317万元;

  住所: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

  经营范围:制造粉刷石膏、石膏制品、石膏粉、石灰石粉、水泥、建筑材料,矸石砖,水泥熟料,碎石、混凝土、矿渣微粉、页岩、矿渣、民用建筑材料、耐火材料、五金电器、水暖器材、日用杂品、机械电子设备、化工产品、公路工程材料销售;提供装卸服务、厂房、设备、场地、苫布出租。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30,532,110.35元;净资产:-22,227,998.42元; 营业收入:3,099,143.41元; 净利润-3,084,761.04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77,310,266.95元;净资产:-113,135,040.78元;营业收入:2,265,084.97元,净利润-11,372,179.99元(未经审计)。

  17、沈阳煤业(集团)煤矸石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森;

  注册资本:14,478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街道前屯社区;

  经营范围:煤矸石烧结砖及制品制造;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95,250,868.61元;净资产:-24,151,962.75元;营业收入:12,981,166.15元;净利润-15,094,842.71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212,034,496.99元;净资产:-40,124,487.26元;营业收入:17,884,860.18元;净利润-15,972,603.68元(未经审计)。

  18、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郭洪波;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6号;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能源(火电、热电、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高新科技项目与节能环保项目,装备制造、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底总资产:14,050,167,553.58元;净资产:8,866,053,759.71元;营业收入:1,096,109,847.83元;净利润:110,490,980.82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底总资产:14,311,847,444.40元;净资产:9,058,826,323.33元;营业收入:869,801,532.98元;净利润:92,250,917.27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同时,前述关联方均与红阳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都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属于结算过程中存在时间差状况,没有互相恶意拖欠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二)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三)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了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1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322,017,394股为基数。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5,387,124.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12,918.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973,789.19元。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以总股本1,322,017,39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7,932,104.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比例为30.26%。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确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2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备案等工作。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3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险公司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或“允许企业提前执行”,且子公司在境内上市但其母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子公司可提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

  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本公司产生影响的及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该会计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并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凤凰国际商务大厦12楼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限售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表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5月13日(周三)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信件、传真办理登记手续,在参加会议时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韩健  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1号

  邮政编码:110000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5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一、关于公司名称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拟变更事项如下:

  ■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为深化辽宁省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推动辽宁省能源类企业战略性重组暨省属国资同一控制下的整体性调整,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产控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18亿股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辽宁能源产控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1.41%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为更好的反映本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定位,从而提升本公司影响力,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三、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调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旨在突出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58                                                  公司简称:红阳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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