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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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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34,210,582.1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76,309,258.62元(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552,805,073.83元,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123,504,184.79元),减去本年实施2018年度派发的57,027,908.15元股利及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421,058.2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30,070,874.4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围绕品牌客户需求提供全案服务解决方案,深入了解客户业务与品牌发展战略,以技术/数据赋能驱动品牌服务全链路,为品牌主提供品牌营销、品牌代运营、品牌内容、品牌技术、品牌传播等全案服务内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平台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挖掘、提取、预测、监测、比对和分析商业数据结果,从全局视野观察和理解品牌、市场和消费者,形成全域营销策略建议,赋能于优秀品牌运营,为品牌主提供全域增长服务。

  公司基于多年来与业内媒体的良好合作基础,打通优质媒体的渠道数据,破解媒体数据孤岛化的难题,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技术投入和行业经验积累,以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做到投放优化管理,真正做到全面的人群洞察和完整的人群画像,有效找到核心人群,提高营销精准度。同时公司以自主研发的程序化购买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等,匹配客户营销数据系统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有效管理数据资产和分析报告,进而引导后期策略规划调整,协助客户在各个营销活动中进行数据营销应用,助力提升营销效果。同时公司响应国家新基建战略,在5G时代下探索物联网营销等新型营销业态,积极主动布局相关技术和应用,重新定义营销新生态。

  作为一家在国内营销服务领域内长期具有竞争优势的老牌企业,公司一直重视和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持续具备强有力的技术研发和储备能力,以便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保持长期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在技术和内容驱动发展日新月异的互联网行业领域,营销服务公司必须保持综合服务能力,以全域营销服务矩阵应对复杂的数字化生态,单纯追求策略和创意优势或者媒体购买规模是无法真正为客户提供全域整合营销解决方案的。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商业新渠道、新零售快速崛起和飞速发展,客户需求越来越重视品效合一,公司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用户大事件、社交行为等数据,实现360度标签画像和建模,根据当前用户需求以及客户产品生命周期内的重大事件,设计制作个性化定制的智慧型新营销方式,通过优质媒体的有效点位投放配合、历史数据积累分析,不断优化营销策略,提高广告投放ROI和销售转化率,达到或者超过客户的营销预期效果,从而赢得客户的长期信赖和合作。作为领先的品牌营销服务商,公司未来将基石业务品牌营销作为拓展新业务模式的入口,围绕品牌客户全方位需求,提供各类营销需求服务,包括品牌代运营服务、品牌内容服务、品牌传播服务、品牌技术服务、品牌咨询服务等,稳步由领先的数字营销集团升级为具备全球影响力的、以品牌增长需求为核心目的的品牌全案服务集团。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为解决客户增长需求,主要提供品牌营销服务和品牌代运营服务,情况如下:

  品牌营销服务主要是向品牌提供全域整合营销服务,按照统一的营销目标,系统化把各种独立营销方式综合在一起,更有效地向消费者传递和表达客户的品牌形象和产品信息。公司可以按照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单独或者系统性提供部分或者全链路营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咨询、策略策划、内容制作、全域媒体投放、IP内容合作、公关服务、社交媒体运营、程序化购买和监测分析等技术性支持,销售推广,会员服务等。

  其中,品牌内容服务主要是围绕品牌客户品牌价值积淀的需求,提供品牌设计与创意、产品设计与创意、内容创意等。同时,公司注重积累时尚类、国潮类、动漫类等内容IP,赋能品牌客户“借势”跨界宣传、创意产品设计与生产、衍生品设计与生产销售等品牌价值需求,为品牌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元素,获得良好的“圈层加成”效应。

  品牌代运营服务主要是依托自身品牌服务的长期优势经验为品牌客户提供运营服务,包括

  (1)基础类服务:线上店铺运营、渠道导流与采购、仓储物流、售后与会员管理等。

  (2)核心服务:结合公司品牌营销、品牌文化服务能力,提供产品创意设计与策划、包装创意设计与策划、新渠道(如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开拓、IT服务(DMP、用户标签系统、营销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等)、品牌营销服务、效果营销服务等。

  (3)特色服务:内容IP赋能跨界合作的产品销售、5G物联网技术平台商业应用以及与现有品牌、新品牌、海外品牌成立合资公司,结合内容能力、营销能力、运营能力共塑品牌产品线,深耕新老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情况说明:

  习近平在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我们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201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99.1万亿元,同比增长6.1%,从经济结构转型的视角上看,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并没有改变。

  2019年6月6日5G商用牌照发放,中国5G商业应用时代正式开启。它不但会直接影响电信、传媒这些与信息技术直接相关的行业,还会影响几乎所有行业的应用场景,引发不同程度的商业变革。智能化与物联网相伴,营销的触点、体验甚至主体形式都将再次发生质变。2019年,电商向下沉市场加大力度渗透,对相应的流通渠道升级、消费需求升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消费者也乐于提升品质追求,享受“好货不贵”的新待遇。国人正在面临前所未有之多的消费选择,尝试和选择小众品牌和新产品的意愿较以前有所增长。除了国内雨后春笋般涌出的新品牌,“一带一路”及跨境电商更是打开了新天地。

  2019年共和国70华诞,爱国、自信成为传播的主旋律;2020年抵抗新冠疫情,亦是国力与人心的大聚合。从百度搜索指数观察,2009年中国品牌的关注度只占38%,而2019年已经上升到70%。这背后不仅是因为“中国制造”的实力提升,也是“中国品牌”在品牌建设上与时俱进的回报。许多有历史的传统国货品牌已经实现了华丽转身,在年轻人群的簇拥下成为“新网红”。此外,还有大量的实力型国货品牌,以及潮流型国货品牌都被市场所认可。甚至初创的新品牌,也在国人眼中有了更多发展空间。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短视频用户数达6.48亿,网民使用率高达75.8%。作为一种轻松直观的内容形式,短视频的玩法越来越多,影响面也越来越大。并且,随着技术的突破,一些原来纯粹存在于虚拟世界中的角色、元素也渐渐进入真实的生活。这些虚拟偶像和主播,背后既有科技的支持,也有真人团队的创作和配合,正在从年轻的二次元群体逐渐渗透到娱乐及其他领域。

  2019年已经可以看到海量半专业、非专业的自媒体,已经跟专业媒体打成一片,线上线下、虚虚实实全面开花。在这种复杂的媒体格局中,内容生产也随之细化,技术工具和平台也有许多升级,甚至包含了一些智能化的辅助创作、精准分发和动态优化能力。MCN机构红红火火,既服务于众多红人和意见领袖,也衔接品牌营销的商业化需求,降低使用这些资源的复杂度。在内容化、社交化和电商化的方向下,许多媒体都通过横向及纵向整合来补足商业变现链条中的缺失环节和短板,而大平台更是将媒体、内容、用户及延伸服务整合成强大的商业生态,开始对上游的供给侧施加影响。尤其是腾讯系、头条系、阿里系、百度系四大“家族”,身处中国互联网的主赛道,引领着体系化创新的方向。因此,在主赛道上发力的品牌,会有更多机会跟随这些创新成长,而不在主赛道上的玩家,则可能错失这些红利。

  无论是媒体方、还是品牌方,都希望好内容的价值延伸和变现,以头部的IP内容为例:2019年,视频网站在爆款剧、综艺中尝试了更多收入模式,比如音乐和线下演唱会,更多会员付费玩法,但也引来了用户被“割韭菜”的抱怨,变现和用户体验之间还在寻找平衡。而品牌方在IP内容的合作中,努力在内容中找到抓手,做更多外延。比较常见的方式是媒体与品牌宣传资源的互惠;线下活动有合作IP内容,借势开展品牌线下活动;围绕内容中有签约艺人或虚拟偶像;邀请艺人创作新的内容,比如广告歌曲;围绕内容中的产品有周边衍生品、同款产品;围绕内容中的梗、植入Cut结合品牌内容做社会化传播。比较新颖的方式是从IP中衍生出定制内容,做更充分的营销合作。

  除了媒体、内容以及跨品牌的横向整合,还有向下的销售转化、向上的供应链纵向整合,营销可以在消费者决策的整条路径上发挥作用,并且好的营销可以成为新品牌快速崛起的重要推手。电商、线上线下融合、网红经济、短视频/直播、带货,各种力量的发展在直播电商的形态中找到了交汇点,促成2019年营销界的大热点。

  ---以上“行业情况说明”内容节选自华扬数字营销研究院《2020年中国数字营销行动报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06,790,063.72元,同比减少2.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192,163,025.83元,同比增长4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108,536.18元,同比增长14.55%;

  基本每股收益为0.85元,同比增长49.1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75,347,913.94元,比上年末减少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9,546,799.17元,比上年末增长25.81%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具有前瞻性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对比表: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8户,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苏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苏同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 ,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16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9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同意《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履职情况总结的议案》;

  同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履职情况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1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7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750,917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8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65,02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苏同先生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6人,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五、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相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2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649.122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倩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30%、郭冬云持股43%、符元喆持股7.7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053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70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1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2万元。

  2.浙江乐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3202-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艳峰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中介)、会务会展服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卢艳峰持股41.56%、公司持股20.00%、杭州龙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00%、杭州梦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52%、宁波新西乐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869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46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4万元。

  3.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2层20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8.258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凯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影视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杨凯持股22.08%、新奥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00%、天津沁燃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北京海米科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45%、上海求得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1.92%、徐达持股11.05%、奇艺博同张家口洋河新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53%、钱卫持股1.49%、夏逸庆持股1.4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905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4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0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0万元。

  4.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9层905、9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何叶紫持股51.00%、公司持股49.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48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9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93万元。

  5.北京紫禁兰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影创空间大厦401-05号(怀耿路120号院2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峰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体育用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母婴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照明设备、电子元器件、玩具、办公用品;租赁灯光音响设备;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北京景山英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0%,公司全资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持股49.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该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设立,无2019年度财务信息。

  6.善易(天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好邦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101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宇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电影制作、发行、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从事广告业务;艺人经纪服务;网页设计制作;新产品新材料开发应用;代理旅游文化的宣传、开发经营、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数字科技、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动漫画的设计;美术设计;影视策划;影视文学创作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服务;演出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高宇持股50.00%、公司持股5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798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90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20万元。

  四、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五、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六、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

  2.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时,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本人相关的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八、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0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续保及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5,000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具体调剂使用额度。授权担保主体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北京博大网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大网联”)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5层0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晨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博大网联100%股权,博大网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博大网联总资产为人民币4,039.8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39.4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0.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381.3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0.11万元。

  2. 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捷报指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5楼25/26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轶俊

  经营范围: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捷报指向100%股权,捷报指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捷报指向总资产为人民币36,728.7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109.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9.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120.2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77.14万元。

  3. 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华扬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5楼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委托加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创想100%股权,华扬创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扬创想总资产为人民币35,141.8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928.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213.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668.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2.65万元。

  4. 北京旗帜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旗帜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2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涛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器设备、通讯器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旗帜创想100%股权,旗帜创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旗帜创想总资产为人民币2,935.2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512.8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22.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77.6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99万元。

  5. 上海数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海数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39号20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海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咨询,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服装服饰、纺织品、鞋帽、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除食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厨房用具、卫生用具、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办公用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上海数行100%股权,上海数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数行总资产为人民币5,799.6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35.3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64.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261.1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82万元。

  6. 北京派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派择网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二层2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派择网络100%股权,派择网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派择网络总资产为人民币7,370.0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19.0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50.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935.8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1.22万元。

  7. 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扬”)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46号301室-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嵘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鞋帽、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材、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母婴用品(除食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饲料及添加剂、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箱包、眼镜(除隐形眼镜)、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橡塑制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包装种子、花卉苗木、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牛羊肉品)批发,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牛羊肉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华扬100%股权,上海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77,421.1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2,070.5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50.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9,237.5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04.87万元。

  三、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公司与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

  六、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4%,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通知(即财会[2019]21号),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5、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修订通知》,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在编制2020各个期间及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使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的“预收账款”在2020年1月1日按性质需要调整至新科目“合同负债”,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调整2020年年初数的事项。同时公司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新旧衔接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因此并不影响本公司在此之前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但以后期间若发生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按此解释判断是否构成业务,并相应进行会计处理。

  3、本公司目前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故无影响。

  4、本公司目前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故无影响。

  5、本次《修订通知》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19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34,210,582.1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76,309,258.62元(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552,805,073.83元,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123,504,184.79元),减去本年实施2018年度派发的57,027,908.15元股利及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421,058.2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30,070,874.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1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7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750,917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8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65,02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概述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6日就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

  3、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公示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    公告编号:2018-006)。

  4、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18-008)。

  6、2018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13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443.89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7、2018年4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陈牧川被动离职、马译斐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陈牧川、马译斐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万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2人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2月1日,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2.4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52.91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进行授予。2019年6月3日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股份1万股,公司实际向54人授予101.4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64元/股。

  10、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成绩为合格(3.0-4.0),根据《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70%的比例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由公司按回购价格1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钟孝益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钟孝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764股。

  11、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MADELYN LORRAINE FITZPATRICK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6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江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张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高爽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200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赵灵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2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谭辉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404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陈盟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29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李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邱博涵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8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陈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朱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5.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1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7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750,917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8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65,02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要求,在2018年至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1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6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5,942股。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215,9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9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750,917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8.6910%,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465,025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5.8401%。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98元/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故预留部分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为6.6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全部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一致同意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和回购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917股,以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65,025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215,942股。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券申报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5层

  2. 申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罗耀菲

  4.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5. 传真:010-65648123

  6.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完成对离职激励对象MADELYN LORRAINE FITZPATRICK、江元、张伟、高爽、赵灵彦、陈盟官、李诚、邱博涵、陈洋、朱茜、谭辉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0,240股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1,021,796股变更为230,831,556股。

  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831,556股变更为228,615,614股。

  有鉴于此,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进行确认,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3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7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同、姜香蕊、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0年5月13日(周三,上午9:30-11:00,下午 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825                                                  公司简称:华扬联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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