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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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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本次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294,276,551.40元,结转至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金融自助设备为核心的智慧银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致力于提供传统银行向智慧银行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需的现金类、非现金类、支付安全类等全方位的智能产品、技术和服务,通过“智能产品、先进技术、优质服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满足客户在智慧银行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各类个性化需求,协助其实现营业网点的智能化转型,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改善客户体验和服务水平,拓展业务渠道,结合产品创新及线下场景应用优势,赋能银行新一轮的渠道与技术变革,提升银行运营科技能力。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全面及时的售后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电信运营商等共同组成的市场知名度高、信用状况良好的多层次客户群体,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金融自助设备的销售数量稳中有增。面对行业变革以及自助设备的巨大市场,秉承“掌握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发扬工匠精神”经营方针,凭借在金融自助科技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正在创新更多智能化、自助化的场景应用,积极构建“金融+场景”的智慧金融生态圈。公司将科技应用于金融领域的经验,逐步推广到政务、医疗、交通等多个领域,实现转型发展。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公司采购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于单位价值较高、周期较长的材料,一般通过预测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和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来制定生产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商品库存,保证生产的平稳性,充分利用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在充分分解产品生产价值链的基础上,公司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电信运营商等。上述客户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来遴选自助设备供应商,公司通过技术和价格等综合优势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入围后公司通过良好的产品质量、及时的生产供货、合理的产品价格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赢得客户的采购订单,并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服务模式

  公司为各类银行客户及电信客户提供设备的物理安装、电子安装、移机、日常维护、巡检、预防性维护、个性化定制开发、软硬件升级、银行测试技术保障、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跟踪、设备的运行管理、操作和技术培训、新产品宣讲等服务。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特点及市场机会

  目前,国内银行网点内传统现金设备以存取款一体机为主,占比已超过98%。2019年存取款一体机市场销售份额伴随银行渠道扩张的放缓以及银行网点的轻型化、智能化转型,传统现金设备市场逐渐趋于饱和,进入换机市场。其中,取款机将在换机过程中逐步被存取款一体机替代,最终淡出市场。与此同时,具有大额高速存取款功能的一体机等新型网点智能设备,凭借先进的现金业务处理能力和出色的柜面现金业务整合能力,对传统形态的存取款一体机形成替代效应,或将加速存取款一体机的升级换代。

  随着银行网点的智能化转型浪潮兴起,以智能柜台为代表的产品已基本完成推广普及。2019年,银行网点加速向轻型化、智能化、营销化、场景化、生态化转型升级,新型自助终端呈现线下业务集中化、营销模式精细化、客户服务立体化、系统功能智能化的新特点,银行业务离柜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物理网点的区域界限逐渐被打破,融合现金与非现金业务,实现一站式综合业务办理的综合智能设备成为打造线下智能网点的核心设备。智能柜台已成为网点标配,国有大行率先进入换机市场,市场趋于成熟。新一代银行智能服务终端在业务覆盖、交互体验、应用场景等方面均展示出明显优势,也为银行业务结构优化、服务体验升级带来新动能。

  智慧银行网点改造市场规模依然巨大。银行除零售业务全面采用各类支持业务迁移和处理的终端设备之外,银行票据、对公业务等的全面自助化迁移或将为智能柜台市场带来新的增长。随着银行柜员职责从柜面业务办理转向厅堂营销,复杂柜面零售业务及简单对公业务将成为银行下一阶段柜面业务自助化迁移的重点,如个人存单票据类业务、对公开户业务的自助化办理等。

  金融自助设备行业进入加速“洗牌”阶段,随着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倒逼银行金融科技创新及应用,金融智能机具厂商作为银行金融科技输入的重要力量也紧跟银行渠道转型需求,结合产品创新及线下场景应用优势,赋能银行新一轮的渠道变革。在这一变革中,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产品的品质外,银行对于厂商售后运维的响应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拥有较大维保覆盖率、服务信息化完善、服务经验丰富的厂商更有竞争优势。银行开始要求将设备采购和服务捆绑,没有服务能力的设备商被残酷淘汰,维保服务领域出现了强者恒强弱者退场的局面。届时,具备先进理念、先发经验、自主服务的智慧银行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将主导市场。

  2、竞争态势

  一是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内竞争激烈。服务保障能力和产品价格优势成为银行选择厂商的重要依据。市场无序竞争的态势没有明显改变,招投标中以价格作为主要竞争手段,个别项目甚至出现成本与售价倒挂的情况,不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二是在互联网金融和新型支付手段影响下,银行业整体受到冲击,传统的银行业经营模式受到严峻挑战。为了战胜挑战,中国的银行业拥抱金融科技努力适应、驾驭全球金融发生的巨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物理网点的智慧转型。未来,通过金融科技加强场景化建设,打通金融领域的各个环节,构建更加开放的金融生态圈成为金融设备厂商服务银行变革的新热点。其中,引入智能化设备、进行智慧化的改造成为各银行传统物理网点规模、布点、营销、管理等核心变化的关键连接点。据估算,全国约有22万个银行网点面临智慧升级,具有巨大的市场规模,在智慧银行转型升级过程中,可视柜台、智能柜台、超级柜台、智慧柜员机等新型自助服务设备在银行网点投放量不断增加。

  三是客户需求在变化中发展。银行以打造智慧型营业网点为目标,在感知、视觉与交互体验等方面呈现新的产品需求,智能服务、数字显示、互动营销类产品需求旺盛。传统金融智能设备提供商因非现支付的冲击,大部分在积极谋求转型。随着银行柜员职责从柜面业务办理转向厅堂营销,复杂柜面零售业务及简单对公业务将成为银行下一阶段柜面业务自助化迁移的重点,如个人存单票据类业务、对公开户业务的自助化办理等。恒银金融定位为智慧银行解决方案提供商,提出“智慧银行+服务”,布局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领域;广电运通自2017年年底开始转型为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针对“智慧银行+”,打造多个行业标杆案例,聚焦智能金融、智能交通、智能安全、智能便民等领域;长城凭借设备制造优势布局银医、银行+新零售智能终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9月30日,公司完成对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同一控制下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本期对期初至合并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数据进行了重述。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636.96万元,同比增长4.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4.11万元,同比下降148.64%;公司总资产266,681.85万元,同比增长15.00%。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而净利润明显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迅速下降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家。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审计报告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1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龙云先生、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总裁江浩然先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公司确认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拟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0,046,348.11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编制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现提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固定薪酬(再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给予适当业绩奖励)方案如下:

  ■

  鉴于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兼任公司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董事长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总裁薪酬。

  公司董事张云峰先生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常务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会秘书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合理准确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公司关于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将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由4,000元/台/年调整为3,500元/台/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1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召集并通过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营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清晰,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1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0,046,348.11元,其中2019年第四季度计提产减值损失17,114,950.02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0,046,348.11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46,348.11元,相应减少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0,046,348.1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 应收账款

  按照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其他应收款

  按照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19年公司补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61,142.70元,其中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589,796.50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528,653.80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2019年公司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985,205.41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19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和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181.5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2,172.64万元。

  2019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696.4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金额为3,5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定期存款账户未到期本金金额为21,3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78.0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3,508.2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944.09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开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收回的一笔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共计3,500万元。

  注 3:银行账号为 8111001012300499032 的账户名称是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注 4: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51.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598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上述内容详见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3,5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及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续上表)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进行中,尚未产生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2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744.0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收回的理财余额)。

  二、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末,项目主体大楼基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已完成砖墙砌筑、钢结构吊装、屋面彩板铺设、主体验收、消防/空调主要管道铺设等工作,尚未交付和验收。同时,项目大楼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的联调测试工作与预期存在差距,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保证现金循环设备质量,降低项目风险,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评估、优化,致使模具开发供应商筛选、小批量试产工作延后。

  2、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末,该项目已上线运行的智能服务支撑平台--产品生命周期一期、CRM一期,运行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需要专业咨询机构调研并提供解决方案。同时,项目涉及区域服务网点建设、设备投入等问题,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需要,结合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调整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的投入进度。

  3、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末,项目成立了上海、成都、广东、北京研究分院,进行办公场所整修和软件应用开发投入。研究院整合了公司在研的创新产品,目前着重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实施,基于市场形势和业务发展,公司加大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新产品创新以及应用技术开发等工作,因人才引进工作与预期有差距,致使项目延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2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为更加合理准确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公司关于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关于销售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依据销售订单或合同的规定,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后一般需提供3-5年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公司对客户承担免费调试及故障处理等服务,提供免费维保期的时间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客户而有所区别。因公司销售设备维保服务效率的提升,设备维保实际发生的台年费用逐年下降,2017-2019年的设备维保实际发生的台年费用比公司目前执行的计提标准大约下降13%。因此,公司拟于2020年1月1日起将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由4,000元/台/年调整为3,500元/台/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0年第一季度将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约360.22万元,由于市场变化较快,对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无法准确测算,最终影响金额以2020年经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清晰,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我们对恒银金融出具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2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8日

  至2020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传真:022-24828899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06                                                  公司简称:恒银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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