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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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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9,936,6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公司充分利用广东合利下属控股子公司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全国的优势,在继续保持原有支付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线上、线下及创新业务等其他第三方支付上下游相关业务,重点打造金融科技产业生态闭环。经营模式:合利宝对外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其生产行为是对支付系统的开发维护。公司生产活动主要为开发、运营并维护支付系统以及清算平台系统、交易资金的清算、用户的审核、银联卡受理终端主密钥的生成和管理、研发增值服务、拓展终端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性、为用户提供电话、微信及网络平台客服等。

  2、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及相关保理业务;租赁财产的购买、转让及残值处理;租赁业务咨询。经营模式:以国企、上市公司为服务对象的融资租赁业务,重点专注于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业务领域;以工程机械、乘用车、手机及数码产品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向小微企业或C端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以医院、公共事业设施为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将金融与民生有机结合,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经营原则,在强化风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消费升级、民生设施的改善和实体产业发展。

  3、商业保理业务:合利保理主要从事保付代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供应链管理咨询。经营模式:以保理业务为核心,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及资源,围绕核心企业(如央企、上市公司、医院、学校、大中型的优质企业)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在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的基础上,拓展资产质量优质、周转良好的应收账款等新型保理业务。

  4、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专注于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服务。经营模式:采用产业链+供应链+资本+互联网的模式,有效整合了供应链上企业间的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供应链解决方案,并搭建了包含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等在内的多赢性服务平台。

  5、互联网小贷业务:公司互联网小贷业务是通过线上用户交互系统、数据化风控系统、全面贷后管理系统等面向传统行业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商户)提供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发力普惠金融,以数据为核心、以创新为向导、以科技为动力、以互联网为路径以实现产融结合,通过大数据技术和体系化风控技术为供应链末端的中小微企业打造一个集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的科技金融、智慧供应服务平台。经营模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反欺诈系统,民盛小贷推出移动端借贷APP——民盛易贷,为中小商户及消费者提供信用借款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过去一年,面对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挑战,公司以“助力国家经济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己任,紧紧围绕“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的战略思路,以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互联网小贷五大产业板块为核心,规范运营、开拓创新、奋力发展,有力推进公司各项业务优化调整、脱虚向实、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一)整体经营情况持续稳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叠加挑战、全力化解经营风险,整体经营持续健康稳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31亿元,同比增长23.21%,其中租赁业务增长超60%,支付业务增长近30%;利润总额5468.89万元,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增加所致。本年度各产业发展成果显著,《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成功,获得央行核准;融资租赁手机及数码产品业务与京东合作,广受年轻群体认可;小贷公司新开辟中国移动手机项目,现已持续放量;供应链及保理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持续不断探索新场景、新模式、新业务。除了持续稳定的经营情况,公司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2019年度实施利润分配1120万元,占当年实现利润的比例超过20%。整体来看,公司各产业发展基础持续夯实,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风控水平持续跟进,未来发展前景可期。

  (二)多方战略合作共创共赢

  本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层面迎来战略合作方——海科金集团,集债权、股权、资管、辅助四大金融服务平台于一体的海淀国资控股金融服务集团。自年初公司原控股股东仁东信息将所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梳理完毕,并进一步实施增持计划完成后,公司股东层面股权结构愈发清晰。进而通过委托表决权方式引入新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海科金集团将在资金、业务、管理等方面,与仁东信息携手共同支持上市公司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层面也在业务、资金、研发等方面引入京东集团、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众签科技等战略合作伙伴,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共同促进上市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合作各方共创共赢。

  (三)内控管理成效显著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转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事务和各类项目均合规高效完成。公司各项事务均依据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要求,严格履行“三会一层”审议程序;公司各类投资项目均根据项目评审制度要求,在各子公司履行完毕各自风控和审议程序之后,再经上市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民主投票完成决策,多重保险、把控风险,后续针对项目评审制度范围之外的特殊事务,也将视情况进行有效把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进程序、留痕迹、可追溯”。

  总结2019,我们坚持做好自己的事、坚持做对的事,苦修内功、勤练外功,既经受住了挑战,又强化了自身。尤其此次疫情所反映出来的诸多场景问题,更加让我们坚定了“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的战略定位,科技赋能金融,金融服务实业,实业助力社会乃至国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1亿元,同比增长23.21%,营业成本14.86亿元,同比增长27.55%,主要是第三方支付业务、供应链业务收入、成本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9.97万元,同比下降43.57%,主要由于本年人工成本、第三方服务支出、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本公司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项目根据资产性质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如下:

  ■

  (2)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本集团影响如下: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

  2)对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

  3)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会计科目调整为“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18年年度合并资产减值损失1,248,189.62元,调整为-1,248,189.62元,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044,342.60元,调整为-1,044,342.6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民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民盛科技有限公司、民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4,289,459.22元,扣减所得税21,643,890.61元,净利润为32,645,568.61元;净利润扣减少数股东损益2,745,887.57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99,681.0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74,119,931.13元,本年度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9,550,879.17元。鉴于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单体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同时兼顾公司转型升级和回报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559,936,6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股本111,987,330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671,923,980股。本次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故本次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进行转增。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满足不断扩张的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现金流充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押汇、付款代理、保理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垫付服务等相关品种。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

  本次综合授信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定委托放款机构/银行、放款方式、放款利率、放款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拓展业务的流动资金需要,在对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2020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不超过28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在不超过2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担保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进行了回避。

  为了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加强业务协同,盘活公司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0年度,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租赁、保理与再保理及小贷业务、人力资源及管理咨询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进行了回避。

  海科金集团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公司提供融资及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上述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资金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如涉及委托放款等事宜,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定委托放款机构/银行、放款方式、放款利率、放款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进行了回避。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200,000万人民币。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资金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并服务期限已满,根据该所的执业资质、执业水准和在业内的地位和影响,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在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根据《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19年度审计报告;

  5、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议案8-1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5和议案1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皓

  联系电话:010-65062267

  联系传真:010-65062267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情及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积极实施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

  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交易双方已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于2016年10月31日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东合利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1月2日,广东合利已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完成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类型变更、股东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广东合利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支付”)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监事变更登记(备案)已通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发《关于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文件(广州银复[2017]7号),同意

  合利宝支付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2017年9月1日,公司接到孙公司合利宝支付的通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已公示了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更新后的机构详细信息,证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营业场所)完成了相关变更。2017年9月8日,合利宝支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新换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Z202604400001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牌照信息等已全部完成相关的过户或变更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余应付交易对手方张军红股权转让款为20,428.57万元;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公司向交易对手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天宫供应链”)、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保理”)、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广州仁东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小贷”)、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租赁”)等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在不超过2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长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日常五金配件、服装、箱包、鞋帽的销售;钢材、建材的销售;金银珠宝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游戏机及配件的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稀土、稀土氧化物、稀有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尿素的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限制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从事装卸、搬运业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酒类的批发与零售;煤炭的销售;沥青、页岩油、石油产品、原油、成品油、燃料油、化工产品、天然气的销售。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闫伟

  注册资本:11,111.11万元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5层1501房自编37号(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注:其中股东民盛大数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广东合利100%股权,广东合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章凯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田铮

  注册资本:10,000万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5层1501房自编38号(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股权结构:

  ■

  注:其中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5%)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广州仁东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闫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44-246号前栋首层、二楼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民盛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王石山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220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租赁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与相应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由于合利宝另一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比例较小,故没有参照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合利宝提供同比例担保。民盛租赁的另一股东王石山先生承诺根据其实缴比例为民盛租赁提供相应担保(王石山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8,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2%。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上述担保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加强业务协同,盘活公司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租赁、保理与再保理及小贷业务、人力资源及管理咨询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5亿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海科金集团及其关联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未与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273330.4850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7827165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01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海科金集团控股股东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海科金集团总资产为3,255,418.96万元,净资产1,076,490.8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78,066.39万元,净利润14,203.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科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海科金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海科金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上开展合作,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保理及再保理业务上开展合作,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小贷业务上开展合作,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提供的人力资源及管理咨询服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向其支付的人力资源及管理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的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公司及子公司暂未与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保理及再保理业务、小贷业务合作事项,将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和资金流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人力资源及管理咨询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防控。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预计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造成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开展租赁、保理及小贷业务协同合作事项,我们进行了事前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业务合作有利于加强业务协同,盘活公司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盈利。关于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人力资源及管理咨询服务事项,我们认为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我们同意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开展租赁、保理及小贷业务合作,有利于加强业务协同,盘活公司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盈利。海科金集团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人力资源及管理咨询服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申请融资借款及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2、董事会审批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资金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如涉及委托放款等事宜,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定委托放款机构/银行、放款方式、放款利率、放款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海科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273330.4850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7827165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01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海科金集团控股股东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海科金集团总资产为3,255,418.96万元,净资产1,076,490.8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78,066.39万元,净利润14,203.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科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海科金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合作相关条款,海科金集团在托管期内完成为仁东控股提供的直接/间接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50亿元。为此,海科金集团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及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上述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与对方协商确定借款金额、利率等协议条款。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商定,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年利率7.5%计算。海科金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业务拓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本公告日,海科金集团除了对公司提供日常借款之外,公司未与海科金集团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其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项目投资运营及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定价依据合理。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拟向关联方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借款不超过200,000万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2、董事会审批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资金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刘长勇、孟湫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由于仁东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霍东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21MA0NRBT85U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货运代理;合同能源管理;销售煤炭(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及储运)、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润滑油、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2层2053室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5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霍东先生。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9年度,仁东信息实现营业收入18.31亿元,净利润0.32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东信息净资产为28.42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仁东信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仁东信息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仁东信息将根据实际借款发生情况签订《借款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累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每笔借款另行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以银行转账凭据所记载的金额为准。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12个月,每笔借款具体以银行转账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到账日为起算日。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

  4、借款利率、本金及利息计收:经双方商定,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7.5%。借款人于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出借人借款本息。

  5、担保措施:出借人同意借款人就本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的《借款协议》,经双方商定,本次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年利率7.5%计算,且出借人仁东信息同意本次借款事宜项下的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业务拓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以及高层人事变动。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未与仁东信息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其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项目投资运营及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定价依据合理。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4)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等省市设有36家分支机构。

  (5)业务资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8,205.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合伙人127人,注册会计师983人,其中有500多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从业人员共计2988人。

  3、业务信息

  2018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108,62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169.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274.35万元;净资产9,228.51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4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772.00万元,资产均值225.90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4、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雅栋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 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注册会计师,2010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其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年7月21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金控”)与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洁科技”,更名前为“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称“投资协议”),民盛金控以现金2,000万元对蔚洁科技进行增资,蔚洁科技成为民盛金控参股公司。上述事宜经仁东控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104号《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蔚洁科技实际控制人温志华向民盛金控承诺,蔚洁科技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万元、4500万元、8800万元,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如果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的净利润,则民盛金控有权要求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补偿。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本轮投资方投资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已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及补偿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蔚洁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04070号),蔚洁科技2017年、2018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34.99万元、-354.19万元。根据业绩补偿公式测算,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200+4500-1434.99+354.19)/(200+4500+8800)*2000-0=536.18万元。

  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温志华沟通协商,于2019年8月29日,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薇投资”)、温志华和民盛金控三方签署《补充协议》,温志华同意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向民盛金控进行业绩补偿540.18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540.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关于子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关于子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2、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及补偿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蔚洁科技2019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116.58万元。根据业绩补偿公式测算,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200+4500+8800)-(1434.99-354.19+1,116.58)】/(200+4500+8800)*2000-540.18=1134.2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五、后续措施

  公司将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积极与温志华先生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进行业绩补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蔚洁科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38.93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47%。具体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资产准备的依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资产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38.93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00万元,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1,50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前期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办公地址拟搬迁至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写字楼北塔30层。由于正大中心写字楼未按原计划交付使用,公司临时办公地址改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现正大中心写字楼正式交付使用,公司拟于2020年4月末启动搬迁工作,预计2020年5月6日正式启用正大中心写字楼新办公场所。

  现将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变更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5062267

  传 真:010-65062267

  公司网址:http://www.rendongholdings.com

  变更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5062267(临时)

  传 真:010-65062267(临时)

  公司网址:http://www.rendongholdings.com

  上述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暂时不变,后续如有变更,公司将通过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形式及时对外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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