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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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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79版)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重大单品种销售公司均单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采购及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接受关联方的资金支持,用于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0-3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231,174万元担保额度;

  2、公司拟为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6,000万元担保额度;

  3、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468,185万元担保额度;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35,626万元的担保额度。

  4、有无反担保: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提供了反担保;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5、有无逾期担保:无。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其中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张铭芮女士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担保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阳春;

  注册资本:34,233.8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1,312.40万元,净资产为19,203.54万元,营业收入为23,514.44万元,净利润为-15,245.15万元。

  与公司关系: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3.20%股份。

  2、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包装装璜印刷。产品包括药盒、标签、说明书、不干胶、宣传品等系列包装产品,对外承接酒盒、宣传单等以及药盒的塑料托盘、干格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238.21万元,净资产为9,070.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7,074.78万元,净利润为1,236.12万元。

  与公司关系:同受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太极集团重庆国光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安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品(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道路货运(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458.82万元,净资产为6060.25万元,营业收入为1504.84万元,净利润为-400.15万元。

  与公司关系:同受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4、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荣国;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糖浆剂、软胶囊剂、合剂(含口服液)、胶囊剂、滴丸剂、中药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净制、切制)、颗粒剂、原料药(罗格列酮钠、地氯雷他定);生产:保健食品(太极牌番茄红素软胶囊、太极牌金福胶囊);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液体)、10万级净化]生产;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发用类化妆品生产;药材种植;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从业);生产: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等。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1,536.68万元,净资产为69,489.65万元,营业收入为120,306.01 万元,净利润为-3,492.49万元。

  5、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鲜亚

  注册资本:49,014.629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原料药、加工、中西药制剂,销售化工原料、包装材料。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3,725.46万元,净资产为103,100.94万元,营业收入为434,029.36 万元,净利润为15,523.06万元。

  6、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宏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成药、中药材、抗生素、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诊断药品、健身器材、保健食品、饮料、日化用品、日用百货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8,802.05万元,净资产为46,558.26万元,营业收入为 272,536.54 万元,净利润为 -1,436.88 万元。

  7、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西、成药、中药饮片、毒性饮片的生产、销售等。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019.90万元,净资产为20,445.18万元,营业收入为42,495.50 万元,净利润为3,989.98万元。

  8、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钟浩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该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以及中药材、滋补药品、康复保健品等中西成药产品的销售业务,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34,489.47万元,净资产为63,285.21万元,营业收入为644,243.47万元,净利润为4,616.30万元。

  9、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珠成

  注册资本:3,612.1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双氯芬酸钾原料药、凝胶剂、颗粒剂、片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口服溶液剂、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混悬剂、丸剂、擦剂、酊剂、口服液、合剂、流浸膏剂、中药饮片、营养补剂、保健食品(含营养补剂);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354.23万元,净资产为10,666.60万元,营业收入为18,299.17万元,净利润为1,959.00万元。

  10、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小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723.96万元,净资产为4,219.50万元,营业收入为30,262.86 万元,净利润154.11万元。

  11、重庆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洁

  注册资本:298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冷藏冷冻药品除外;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票据式经营:乙醇、2.5-二氯苯酚(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办公用品、健身器材、日用化学品、百货(不含农膜)、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加工、销售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人力装卸**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425.32 万元,净资产为6,165.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39,456.90万元,净利润为331.88万元。

  12、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剂(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中药毒性药品、药用辅料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1,015.84万元,净资产为15,756.39万元,营业收入为76,744.46 万元,净利润为93.68万元。

  13、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志阳

  注册资本:8,500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保健食品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零售:医疗器械Ⅰ类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722.19万元,净资产为6,755.54万元,营业收入为11,129.96 万元,净利润580.86万元。

  14、太极集团重庆市永川区中药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577.37万元,净资产为1,529.50万元,营业收入为12,741.37 万元,净利润 -390.84万元。

  15、海南太极海洋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军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含海洋药物)研究和生产销售、药材种植。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650.50万元,净资产为3,154.0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07.26万元。

  16、西藏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银政

  注册资本:3,12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藏药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散剂(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1月19日)、颗粒剂、中药饮片(净制);进出口业务;开发、研制藏医药产品、保健产品;销售土特产品、藏香;药材种植与销售。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898.01万元,净资产为-731.25万元,营业收入为2,899.46万元,净利润为-809.21万元。

  17、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黎明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中药提取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225.89万元,净资产为13,591.51万元,营业收入为 24,887.75 万元,净利润为3,032.68万元。

  18、重庆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宏春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烫制、制炭、蒸制、酒炙、醋炙、盐炙、姜汁炙、蜜炙、油炙)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578.48万元,净资产为 -715.36万元,营业收入为3,814.51万元,净利润为 -375.12万元。

  19、重庆太极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昌奎

  注册资本:1,600万元

  经营范围:种植、销售:中药材(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农作物、蔬菜;休闲农业观光旅游;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中药材种植技术研发、推广、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49.81万元,净资产为288.52万元,营业收入为3,512.67万元、净利润为214.12万元。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阳春

  注册资本:55689.0744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中成药、西药、保健品加工、销售,医疗器械销售等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1,418,539.61 万元,净资产为 317,363.14 万元,营业收入为1,164,308.74万元,净利润为 -7,083.03万元。

  2、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荣国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糖浆剂、软胶囊剂、合剂(含口服液)、胶囊剂、滴丸剂、中药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净制、切制)、颗粒剂、原料药(罗格列酮钠、地氯雷他定);生产:保健食品(太极牌番茄红素软胶囊、太极牌金福胶囊);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液体)、10万级净化]生产;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发用类化妆品生产;药材种植;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从业);生产: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等。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1,536.68万元,净资产为69,489.65万元,营业收入为120,306.01 万元,净利润为-3,492.49万元。

  3、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璐

  注册资本:7,2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健身器材、日化用品、日用百货、照相器材;摄影、冲印;自有房屋门面出租。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4、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鲜亚

  注册资本:49,014.629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原料药、加工、中西药制剂,销售化工原料、包装材料。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3,725.46万元,净资产为103,100.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34,029.36 万元,净利润为15,523.06万元。

  5、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宏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成药、中药材、抗生素、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诊断药品、健身器材、保健食品、饮料、日化用品、日用百货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8,802.05万元,净资产为46,558.26万元,营业收入为 272,536.54 万元,净利润为 -1,436.88 万元。

  6、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钟浩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该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以及中药材、滋补药品、康复保健品等中西成药产品的销售业务,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34,489.47万元,净资产为63,285.21万元,营业收入为644,243.47万元,净利润为4,616.30万元。

  7、重庆西部医药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燕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中医科(内、儿、肿瘤、老年病科)(仅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Ⅰ类医疗器械、工艺美术品、通信设备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12.22万元,净资产为 698.65 万元,营业收入为3,784.35万元,净利润为-357.80万元。

  8、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西、成药、中药饮片、毒性饮片的生产、销售等。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019.90万元,净资产为20,445.18万元,营业收入为42,495.50 万元,净利润为3,989.98万元。

  9、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志阳

  注册资本:8,500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保健食品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零售:医疗器械Ⅰ类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989.02万元,净资产为2,921.91万元,营业收入为47,128.91 万元,净利润-1,015.76万元。

  10、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黎明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中药提取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9,225.89 万元,净资产为 13,591.5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4,887.75 万元,净利润为 3,032.68 万元。

  11、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品、化学试剂销售,中药饮片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医用玻璃仪器、医用卫生材料、百货、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建材、保健用品、健身用品、日化用品销售,仓储、中转,物业管理服务,消毒用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推广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354.23万元,净资产为10,666.60万元,营业收入为18,299.17万元,净利润为1,959.00万元。

  四、担保主要内容

  (一)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如下担保,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2、为保证公司利益,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协议中甲方指本公司;乙方指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及其关联方已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260,000万元提供了担保,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乙方及其关联方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6月26日期间的银行借款231,174万元提供担保。为保障甲方及控股子公司追偿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1)反担保范围

  a、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据为乙方(及其关联方)上述银行借款签订的担保合同,代乙方(及其关联方)清偿约定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等)后形成的对乙方(及其关联方)的全部债权。

  b、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2)反担保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反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3年。

  (3)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及其控制子公司)根据上述贷款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后30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二)为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1、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为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印务)银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为保证公司利益,公司与太极印务控股股东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协议中甲方指本公司;乙方指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印务)在2020年度与浦发银行涪陵支行、建设银行涪陵支行、三峡银行重庆福利社支行、重庆农商行西永支行4家银行共计融资6,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银行票据敞口2,500万元。由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太极印务融资期限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前(含续贷、转贷)。为保障甲方追偿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1)反担保范围

  a、甲方依据对太极印务的融资担保合同,代太极印务向银行清偿约定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等)后形成的对太极印务的全部债权。

  b、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2)反担保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用其所有的且无权利瑕疵的,占注册资本金94.85%的太极印务全部股权为甲方提供反担保,并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负责办理完相关担保物权的登记手续,并向甲方移交相关权利凭证或交付担保物等。

  (3)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融资担保合同约定向以上四家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60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担保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质押权,即将乙方上述担保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担保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担保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担保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担保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担保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物;

  5、乙方确保对甲方所提供的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

  (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如下担保,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人根据实际借款需要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

  ■

  五、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62,270.54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82,483.1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9.01%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为179,787.36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6,65%。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了262,256.11万元的担保,并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重庆市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风险;公司为重庆市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不存在风险。

  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均是公司核心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风险。

  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以及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持续担保,存在的风险较小。我们已提醒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切实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新《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0-3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具体明细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5万元,对于其2020年度的审计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等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能充分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及应有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其2020年度的审计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0-3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后汇入金额,尚未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自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置换前期募投资金时,由于对项目内容、使用范围及相关管理办法掌握不到位,按照募投项目总投资计划进行了置换及使用,涉及资金金额共计24,238,266.13元。2018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应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归还入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260,733.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8-03;2018-05)。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2018-75)。

  2、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8-76)。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公告:2019-89)。

  3、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9-08)。

  2020年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2020-12)。

  4、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9-93)。

  5、2020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0-15)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1月22日,上述理财资金已全部到期,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9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2020年1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

  3、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之涪陵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并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大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0-36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在综合分析公司的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等情况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资金用途:用于置换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8、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1、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时机、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3、聘请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4、签署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备案、发行及挂牌转让手续办理等。

  6、如国家、监管部门对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0-38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年1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0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工业主要品种按治疗领域划分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呼吸系统类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9.46%,主要是本报告期急支糖浆销售额下降所致;

  (2)抗肿瘤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0.57%,主要系本报告期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销售额下降所致;

  (3)神经系统类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9.61%,主要系本报告期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销售额下降所致;

  (4)平衡电解质类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7.16%,主要系本报告期氯化钠注射液销售额下降所致;

  (5)补益类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7.42%,主要系本报告期阿胶销售额下降所致。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0年1-3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459.96万元,同比下降13.5%,其中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903.62万元,同比下降13.97%;商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423.48万元,同比下降11.48%。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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