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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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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98,613,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4,237,524.55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复合调味料的定制、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为其提供复合调味料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以及少量食品添加剂三大类,千余个品种。除食品加工和餐饮类客户之外,公司还拥有“味之物语”自有品牌,在商超、电商等终端消费市场进行布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订单生产,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如淀粉、白糖、酱油、小麦粉等,按照生产经验以月度常规采购。其他原辅料由生产部根据产品订单排产后,根据仓储情况向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研发部制作样品及其他物料需求部门直接向采购部提出采购需求申请。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进行物资追踪;采购产品到货后,由采购部、品管部、仓库对原辅料进行验收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下设三个生产工厂,一厂主要生产酱汁类标准化(小包装)产品;二厂主要生产面向食品加工客户的大包装酱汁类调味料产品;三厂主要生产粉体类调味料。

  公司的生产流程为:销售部下达订单后,生产部生产计划员根据各工厂生产线的计划产能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给各工厂内勤,各工厂内勤根据其生产计划安排本厂的生产计划单,经工厂厂长审核后组织生产。由品管部现场人员进行抽样检测,生产完成产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公司生产流程图如下:

  ■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包括对食品加工企业、连锁餐饮企业的销售,部分对商超的销售,以及通过电商平台对消费者的自营销售等,均为直销。经销商的销售对象主要是部分餐饮企业、商场超市。详见下图:

  ■

  销售部负责食品加工客户、餐饮客户、商超客户、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拓展工作,包括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反馈,客户开拓与管理,客户关系维护,并协助研发部开展产品创新管理。

  销售部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山东四个区域销售大区,主要负责餐饮客户拓展;食品加工客户部负责食品加工企业客户的营销拓展、服务维护;KA销售部负责山东区域内的商超直供市场的开发与管理;OEM销售部主要负责零售商类OEM客户的销售拓展、客户维护。电商运营部负责电商平台销售。

  (1)直销模式

  公司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客户和商超客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由研发部进行产品样品研发,形成新产品配方,进入订单生产;已有配方产品直接进入订单生产。

  公司的销售流程如下:

  ■

  对于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公司销售的复合调味料作为其加工调理食品的辅料,主要出口至日本等国外市场,出口对象主要为国外的食品类贸易商或食品企业,最终进入便利店、超市、餐馆、学校等,如下图所示:

  日本进口中国调理食品的市场流向

  ■

  鉴于调理食品加工行业的自身特点,公司虽然面对的直接客户为国内的食品加工企业,但新产品研发、信息交流、跟踪服务却延伸到国外进口商。主要原因是由于调味料为此类调理食品的关键辅料,调味料对产品的口味、色泽、形态起到重要影响,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因此国外进口商及其下游客户一般会直接上溯到调味料生产企业,提出配方要求。其次,日本2003年颁布《食品安全基本法》,建立了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而复合调味料由于原料构成及生产工艺复杂,日本客户对于产品的上游辅料供应商也需进行产品安全与品质的监控,在采购产品的时候也会直接考察、选择到供应商的供应商。

  (2)经销模式

  公司对部分产品采取经销的模式,且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经销商主要分为对餐饮渠道的经销,以及对商超、流通渠道的经销。经销商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地区,由销售部进行拓展与管理。日辰上海负责长三角地区的经销商拓展与管理。餐饮渠道经销商主要从公司采购定制化产品,零售商超、流通批发渠道经销商主要从公司采购标准化产品。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方向主要分为产品研发与工艺研发。研发部由粉类产品研发科、酱类产品研发科、汤类产品研发科、产品应用科、专项技术拓展科、工艺设计与标准化科等多个研发科室组成,分别负责对复合调味料各品类的新品种、工艺技术等进行创新与研发,并负责客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等。

  公司的产品研发流程为:销售部人员、研发部人员提出研发需求,包括新品开发,老产品改良、客传配方(客户专有配方)改良等,形成《样品研发委托书》,由研发经理下发给研发组组员进行专题研发。采购部对新原材料进行采购,检测中心对采购原材料进行检测。研发部完成样品后出具配方,将样品和工艺发送至客户,客户提出反馈意见,研发部进行样品改良,完成样品研发。形成新产品后,检测中心需对新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性检测、评价并制定产品标准。新产品通过安全性评价后,由研发部计算产品成本,业务人员向客户进行报价,形成产品订单后,完成《新产品形成登记表》。

  (三)行业情况

  1、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行业(行业代码为C146)。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食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14)。

  复合调味料是以基础调味料为原料,经过进一步加工,成为具有特殊风味的调味料。我国饮食讲究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烹调以味道复杂为特征,正是调味品之间按照不同比例的复合与调剂才可达到美味的境界。由于烹饪技能为长期经验积累,烹饪中多种单一味调味品材料准备及操作繁琐,初学者存在调和的难度,而且难以保证稳定口感,因此,复合调味品应运而生。

  将复合调味料工业化生产,国外较早于国内。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首先推出在味精中添加核苷酸制成复合调味料“超鲜味精”,使鲜味提高数倍,且很快普及到家庭和食品加工业,标志着现代化复合调味料的生产开始。针对专用于中式菜肴的复合调味料的研发,日本也早于国内。1978年,日本味之素生产“麻婆豆腐调料”、“青椒肉丝调料”、“八宝菜调料”等,其商品总称为“中华调料”。日本作为东方国家,在调味品使用方面与中国类似。近年来,随着日本消费者的认知改变,调味品的专用性也不断提升,如日本烧肉用的酱汁逐步替代传统酱油,增长较快。从调味品的支出结构来看,日本酱油、食醋等消费金额占比较小,而各种复合调味料由于种类多、用量大、附加值高,消费占比在90%以上。

  我国实现复合调味料的工业化生产在上世纪70年代,传统的十三香、五香粉等复合香辛料,以及豆酱、蚕豆酱为原料配制的各种复合酱实现了工业化生产。2007年,我国颁布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GB/T20903—2007)》,将复合调味品定义为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配制,经过特殊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2、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为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提供复合调味料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之一。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早期主要客户均为食品加工企业,为其提供酱汁、裹粉、裹浆等复合调味料,作为该类企业生产鸡肉调理食品(主要对日本出口)所使用的辅料。

  目前中国鸡肉制品加工企业中,共有上百家拥有对日本出口热加工禽肉制品的资质。圣农食品是南方代表性的出口企业,其他主要出口企业大多集中在以山东为主的北方地区,以正大食品、山东凤祥、青岛九联等为代表,其占据了国内鸡肉制品的重要市场地位。

  在日本进口鸡肉制品领域内,占据主要市场地位的为肉制品进口贸易商,包括日本火腿(日本排名第一肉食加工企业)、伊藤火腿(日本排名第二的肉食加工企业)、日冷食品(日本最大冷冻食品公司)、日本食品、FOODLINK株式会社等。公司目前的间接客户覆盖了该领域内的主要贸易商,而且在新产品研发、信息交流、产品品质管理等方面都与这些贸易商保持着经常性的互动合作。

  2012年以来,公司较早的发掘和瞄准了国内餐饮业市场,为连锁餐饮企业提供复合调味料定制业务。伴随着国内连锁餐饮企业的快速发展,中央厨房集中采购和配送模式的广泛采用,该项业务迅速成长,2017年、2018年、2019年餐饮企业客户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29.91%、28.47%、42.09%。公司拥有呷哺呷哺、味千拉面、鱼酷等一批国内优质连锁餐饮企业战略客户,新客户不断涌现,在下游餐饮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653,542.82元,同比增长20.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272,803.47元,同比增长22.1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李惠阳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4、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9、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9年末总股本9,861.36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现金股利54,237,524.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余57,688,882.04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于 2019年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7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 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9年末总股本9,861.36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5.5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现金股利54,237,524.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余57,688,882.04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于 2019年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3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31人,注册会计师817人,一年内增加注册会计师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37人。全所从业人员2086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8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765万元;净资产30,637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21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5家,收费总额3,461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744,387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所近3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行业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1)因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于2017年8月16日中兴华所被中国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2)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二十度智慧供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报审计,2018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文号“证监会[2018]34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

  (3)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审计,2018年9月14日收到山东证监局文号“山东证监局[2018]68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4)因发行债券公司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和2014年报表审计,2018年12月5日收到宁波证监局文号“宁波监管局[2018]20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采取出具警示函。

  (5)因新三板挂牌公司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表审计,2020年1月14日收到陕西证监局文号“陕证监措施字(2020)5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6)2019年7月15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17号自律处分决定书,对中兴华所给予警告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6个月。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吕建幕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8年12月到2014年1月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自2014年2月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澳柯玛股份(600336)、正海磁材(300224)、海利尔(603639)、大业股份(603278)、朗进科技(300594)、日辰股份(603755)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从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2014年2月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担任过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质量复核。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迪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13年7月到2014年6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自2014年12月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为海利尔(603639)、日辰股份(603755)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吕建幕、拟签字会计师莫迪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财务报告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增加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80,180,883.47元,加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272,803.4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85,272,803.4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527,280.35元,以及扣除2018年利润分配45,000,000.00元后,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1,926,406.59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61.368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237,524.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60%。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8 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0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的报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5万元人民币(含税,下同)。

  (二)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内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管理层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津贴。

  二、监事的报酬

  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不以监事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本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1、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以上通知要求,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2019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未对前期比较会计报表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文件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8 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 2020年 5 月 14日(星期五)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股东回执见附件 2)

  (二)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9日,下午 13:30-14:30

  (四)登记地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20号) 邮编:266200

  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苗建伟、刘军

  电话:0532-87520886

  传真:0532-87527777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0-01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按照产品类别分类营收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6.23%。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为124家,较上年增加15家。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0-01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13%。2020年一季度,公司经销商数量为57家,较上年同期减少10家。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0-01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

  (二)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9年8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2019年度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421,643.8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关联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日辰股份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日辰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认。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03755                                                  公司简称:日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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