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亲自出席10名,委托出席2名。执行董事高燕女士、郭惠光女士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陈延平先生、董事长林明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42,276,377元。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7,282,5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2,767,363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9.4%。

  如在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商务服务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包括高档甲级写字楼、商城、公寓等设施的出租及管理,高档酒店经营,大型展览及配套服务及停车设施服务等。

  公司除所拥有的酒店委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拉”)进行管理和经营外,其它主营业务均由公司自行进行管理和经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房地产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写字楼、商城、公寓等投资性物业的出租和管理以及酒店的经营;公司的经营规模、硬件设施、管理和服务、经营效益以及市场知名度等方面,在业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五、公司债券情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9国贸01”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14国贸01”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8月20日完成本金及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款兑付并摘牌,不存在付息兑付违约情况。

  “19国贸01”公司债券于2019年9月26日发行,截至目前尚未到付息日。

  (三)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出具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882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国贸01”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评级不存在差异情况。

  (四)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注: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②EBITDA全部债务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全部债务),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有息债务;

  ③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在持续的中美贸易冲突以及经济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下,写字楼租赁市场整体需求略显疲软,租户承租能力有所下降;同时,一些优质写字楼集中入市(其中CBD核心区也迎来首批高品质楼宇入市),以及清退高风险非传统金融企业,使写字楼空置率上升、租金下调压力加大。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传统金融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等在高品质写字楼中的稳定性和韧性较为凸显。

  北京商业物业市场新增供应明显放缓,主要为郊区的新建项目和升级改造后的传统百货商场等现有存量项目。传统百货商场因创新乏力,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多在进行“一店一策”的转型升级改造;一些购物中心也进入调整期,通过调整租户结构和产品服务等提升其吸引力。在“首店经济”的带动下,北京零售市场品牌的国际化及多样化程度越来越高,核心商圈的标杆项目是吸引品牌首店的主力;与此同时,政府也在持续推动北京“夜间经济”的发展。核心商圈商业物业的出租率和平均租金仍保持高位。

  受宏观经济和国家举办多项重大活动、安保措施加强等因素影响,在酒店举办的大型商务活动有所减少,高端酒店收入增速普遍放缓,甚至出现下滑;而受居民消费需求升级和大众旅游兴起的驱动,更注重消费体验、能够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酒店受到市场更多青睐。

  报告期内,公司写字楼、商城等投资性物业和新国贸饭店经营情况良好;国贸中心东楼商城全面投入运营,为公司带来了利润增长点;国贸大酒店经营表现不及上年同期;国贸公寓自2018年4月起进行装修改造,报告期内仍为暂停营业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比上年增加3.6亿元,增长11.3%;成本费用19.4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4.8%;实现利润总额13.0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增长25.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商城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是国贸中心东楼商城于2018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后收入增加,以及商城整体出租率及租金水平较上年同期上升;其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物业管理项目收入增加;公寓于2018年4月起停业进行装修改造,本期为暂停业状态。

  2019年,公司主要投资性物业平均租金和出租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

  ①平均租金中包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②写字楼、商城期末可出租面积不包括可出租的库房面积。

  ③国贸公寓于2018年4月停止营业,进行整体装修改造(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不适用。

  (3)成本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是国贸中心东楼商城于2018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后,在收入增加的同时,相应的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4)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公司来自于前五名客户(无公司关联方)的营业收入为2.4亿元,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6.9%。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无公司关联方)采购额为0.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8.8%。

  3、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均低于30%。

  4、研发投入

  不适用。

  5、现金流

  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减少,主要是本年发行债券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约5亿元(其中,发行“19国贸01”公司债券5亿元及取得银行流动资金借款500万元),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减少约4亿元(本年兑付到期的“14国贸01”公司债券5亿元,上年同期兑付到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和“14国贸02”公司债券4亿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主要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减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①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

  ②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是应收工程承包商由公司代垫的能源费用减少;

  ③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增加;

  ④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应付展会合办方的分成款增加;

  ⑤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本期偿还了到期的“14国贸01”公司债券5亿元;

  ⑦应付债券增加,主要是发行了“19国贸01”公司债券5亿元。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1)资产抵押和质押情况

  ①为满足国贸三期A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公司共计借款29.9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2,000万美元的外汇借款),借款期限为2007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以国贸三期A、B、C段土地使用权及A段在建工程为抵押物提供借款抵押担保。

  因抵押物变更,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下附“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即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清单

  ■

  ②为满足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B阶段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向由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申请33亿元人民币长期借款,借款期限为15年。同时,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批准的抵押资产范围内,就抵押物明细作出相应决议,以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召开的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以下附“抵押物清单”中所列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B阶段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作为牵头行组成的银团申请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15年,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清单

  ■

  除此之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2)受限资金

  2019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中受限资金余额为1.1亿元,为物业管理项目代管资金(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附注四.1“货币资金”)。

  (四)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敬请查阅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的相关内容。

  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不适用。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各类融资途径的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期末单笔融资余额*对应融资利率)/期末融资总额。

  6、其他说明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国贸公寓装修改造项目

  国贸公寓由南、北两座30层高的公寓楼组成,建筑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为进一步提升国贸公寓档次以及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18年4月开始对国贸公寓进行整体装修改造(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的“(四)公寓”相关内容)。

  截至目前,国贸公寓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收尾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所推迟;如果疫情在短期内得到有效的控制,力争2020年第三季度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对该项目投资额为3.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资额为5.2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现有两家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和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家联营公司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均在10%以下。有关情况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附注四.7”和“附注十二.3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附注五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不适用。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明志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0-00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4日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29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林明志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亲自出席10名,委托出席2名。执行董事高燕女士、郭惠光女士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陈延平先生、董事长林明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15.9万元,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3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七、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志先生、陈延平先生、高燕女士、郭惠光女士、王义杰先生、黄小抗先生、任亚光先生及邢诒鋕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志先生、陈延平先生、高燕女士、郭惠光女士、王义杰先生、黄小抗先生、任亚光先生及邢诒鋕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9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志先生、陈延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9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同意将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计划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9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9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0-00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42,276,3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7,282,5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2,767,36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0-00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公司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劳务费,主要是公司所属酒店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所属酒店提供劳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主要是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提供信息系统维护、公关协同等支付的费用以及工会行政费用;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的劳务费,主要是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工程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收取的劳务费。

  2019年度公司收取国贸东楼商城销售及管理佣金低于预计,主要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公司按照国贸东楼商城发生的有关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收取的管理佣金,因发生的有关费用低于预计而使公司收取的管理佣金低于预计。

  2019年度公司收取劳务费低于预计,主要是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工程管理收取的劳务费低于预计。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说明

  1、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2、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高燕

  注册资金:2.4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幼儿园、商务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国贸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3、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

  4、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a、2012年1月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物业中心(以下简称“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公司由于执行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b、201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1年7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19#楼(原自行车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中心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c、2008年6月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08年4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d、2013年1月2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2年9月17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e、2012年8月1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3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f、2018年3月1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东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国贸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国贸东楼的产权房屋委托本公司销售、推广、管理并提供客户服务,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其拥有的产权面积部分所发生的费用,并向公司支付相应的佣金。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g、2018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限公司委托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客房报修提供物业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2月31日,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同,合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h、2018年8月7日,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租金及管理费41,617元,租赁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i、2014年12月2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为79,247元。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支付的租金为106,417元。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j、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7月28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13,93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1,393,650元。另外,公司还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

  根据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上述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已于2019年9月30日到期。目前公司仍继续租赁使用相关地块土地,国贸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按照法律规定上述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用期限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租金单价和总价、租赁地块面积和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和条件与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致。

  该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k、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2000年起至2038年8月29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882,000元。

  2009年3月24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协议,公司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费。

  l、2015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签订合同,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同意将中央厨房的一部分出租给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作为厨房使用,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合同均无异议,则本合同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m、2017年6月1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405,518元,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

  n、2016年10月3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1座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68,031元,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71,500元,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

  2017年5月2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分租区,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11,386元,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

  2014年11月28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商城(一期)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商城一期地下一层部分区域。2018年12月27日、2019年4月4日及2019年10月22日,公司分别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租期至2019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为5,257.1元或商铺总营业额的7%。

  6、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说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志先生、陈延平先生、高燕女士、郭惠光女士、王义杰先生、黄小抗先生、任亚光先生及邢诒鋕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任克雷先生、吴积民先生、马蔚华先生及尹锦滔先生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0-00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国贸一期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简述

  公司拟与关联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终止期限、租金单价和总价、租赁地块面积和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和条件与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致,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相关租赁费用,不存在交易风险。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2019年度,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9,328.4万元,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7月28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赁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13,93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1,393,650元。另外,国贸有限公司还向公司收取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国贸有限公司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

  根据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上述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已于2019年9月30日到期。目前公司仍继续租赁使用相关地块土地,国贸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按照法律规定上述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拟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用期限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租赁地块面积、租金单价、租金总价、税费承担方式和违约责任与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一致。

  国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度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9,328.4万元,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截至目前,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0.65%的股份。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名称:公司租赁国贸有限公司部分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

  交易类别:租入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拟交易标的为部分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国贸有限公司为取得交易标的已签订的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合法有效,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京市朝港澳台国用(2003出)字第10107号”)。国贸有限公司有权依法占有、使用、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标的。拟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将交易标的出租的障碍。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公司拟续租的租赁地块依托该土地对应的公司所属建筑物运营。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拟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地块面积、租金单价、租金总价、税费承担方式和违约责任与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为国贸有限公司和本公司。

  (二)交易标的

  拟交易标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其国有土地使用证( “京市朝港澳台国用(2003出)字第10107号” )上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2,063.4平方米,因公司开发建设国贸三期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占地,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减少4,144.03平方米和10,406.07平方米,共计减少14,550.10平方米。国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与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房地出(合)字(99)第420号”)的补充协议,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面积变更为87,513.30平方米(目前国贸有限公司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

  公司拟租赁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936.50平方米(上述国贸一期土地使用面积调减不影响该租赁地块面积);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综合、商业、地下商业、地下车库;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综合50年、商业40年、地下商业40年、地下车库50年。

  (三)租赁有效期

  租赁期限拟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

  (四)交易价格

  公司拟续租的租赁地块面积为13,936.5平方米,租赁费用为每年每平方米100元,每年租赁费为1,393,650元,同时公司承担国贸有限公司为租赁地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其附加税费。

  (五)支付时间

  公司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当年的租赁费用。

  (六)违约条款

  如公司逾期未支付租赁费用,每日按应付款项的0.03%向国贸有限公司缴纳滞纳金;国贸有限公司违反出让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滞纳金、罚金和利息等)均由其承担,若导致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士地使用权,国贸有限公司应于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赔偿公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七)生效条件

  拟续签的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自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拟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说明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续签该租赁合同,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志先生、陈延平先生、郭惠光女士、高燕女士、王义杰先生、黄小抗先生、任亚光先生及邢诒鋕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任克雷先生、吴积民先生、马蔚华先生及尹锦滔先生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符合法定审议程序,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该关联交易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0-00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如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的人员执行。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

  普华永道中天2018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47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的业务收入为51.7亿元,净资产为11.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5.7亿元,资产均值为11,453.3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资本市场服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徐涛先生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建荣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赵女士是能源油气行业专家,对众多企业集团、投资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内控检查、评价与提升等服务;具有26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涛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建荣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3万元,合计148.9万元(该审计费用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根据2020年度公司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具体要求、审计范围和工作量等),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过评估认为,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时也评估了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同意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拟续聘的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0-008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4日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29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亲自出席         2名,委托出席1名。监事会主席栾日成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职工监事金玉英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0007             公司简称:中国国贸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