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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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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3,763,703.91 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基于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从事环保节能产品制造及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其中包括:

  1、 环保节能产品制造,主要为净水行业厂家提供相应的配套产品,包括净水龙头及配件制造,属于净水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产品为各类鹅颈龙头及包括切换器、球阀、三通、减压阀等多种RO净水器配件,生产模式主要采用存货与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模式(包括传统渠道和互联网渠道)。

  2、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项目的设计、施工,通过参与各级政府或国资平台公开招标取得相关业务机会。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1、节能环保产品制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质污染不断加剧,居民用水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居民饮用水水质要求愈加提升,在不断提高的城镇化水平和可支配收入影响下,净水行业随着快速增长。以净水器市场为例,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统计,中国净水器市场总规模近5年复合增长率为21.6%,并预测净水器普及率在2022年达到37.9%。公司作为净水行业上游企业,下游企业持续增长新装净水设备及售后服务需求,为公司提供了稳定提升的市场空间。

  2、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公司基于项目所属区域内重要紧迫的水环境生态问题,为客户提供区域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及污水排放控制等环境综合服务。近年来,国家对环保行业高度重

  视,陆续出台了多项环保政策以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明确了各级政府负责人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方面的首要职责,此类业务需求也随之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7.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71%,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39.9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7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98.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82.07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对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经公司测算,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期末股东权益、及总资产等重要会计指标均无影响。相关变更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临 2019-009)。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0-01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43,324,250.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0,015,240.34元,每股净资产为1.78元,资产负债率为4.73%;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75,580.4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20,729.01 元,每股收益-0.0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3,763,703.9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 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因本项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副总裁傅梦琦女士或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产生,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均无关联关系,本项议案全体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0-019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 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0-02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水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2845374X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傅仕苗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2001年4月18日至长期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东大路8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膜分离装置,保安滤器,膜组件,水暖配件,五金汽车配件,空调配件,水龙头,管材管件;批发、零售:污水处理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梦琦女士父亲傅叶明控制的企业。

  (2)名称: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环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55616788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石秋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24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0年5月24日至长期

  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号

  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处理设备、饮用水净化设备、室内空气净化设备、膜分离装置、膜及膜组件、水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裁傅梦琦女士同时兼任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与关联方之间以合理的价格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东大水业集团购买材料以及向关联方东大环境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出售商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 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0-02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2019年度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水业”)7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的70%的股权,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确认商誉102,656,654.3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金额为 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管理层需评估产生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以决定是否对其计提减值准备。而评估产生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较为复杂,故本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讨论并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高取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则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在此期后按照稳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推算。

  公司聘请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214号)。 依据报告中龙净水业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可回收价值,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减值测试,2019年度公司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4,818,675.92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为24,818,675.92元,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24,818,675.92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0-02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重庆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重庆分所成立于2014年07月30日,系重庆市内规模较大的事务所之一,负责人为宋朝学,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99号26-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3051352642,已取得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001)。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侯黎明先生具有10年企业财务工作经历及16年事务所从业经历。执业以来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及公司拟IPO的财务报表审计,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担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董秦川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董秦川先生有近20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伟先生,审计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阳伟先生具有15年执业经验,执业以来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关于2020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查认为:信永中和自2017年度起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2020-02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20 年5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 2020年5月13 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030027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巩固

  联系电话:0351-6838977

  传    真:0351-6560507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ST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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