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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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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铍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目前已形成钽金属及合金制品、铌金属及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航空、航天、冶金、石油、化工、照明、原子能、太阳能等领域。

  公司行业地位稳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际主要钽铌电容器制造商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钽、铌及其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多次荣获“对外贸易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原辅料一般由采购部直接负责采购;部分原材料由采购部负责组织各业务单位完成独立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独立进行产品的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各业务单位有专门的销售团队从事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工作,销售部负责对市场和销售工作进行宏观管控。

  4、科研开发模式: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各生产科研单位独立进行科研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战略驱动因素:从追求经营规模的企业战略转向追求效益的经营战略,制定了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抓手的经营计划。

  2、结构驱动因素:逐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属材料产业,重点维护技术质量相对稳定、收入贡献较大、市场相对明确的传统钽铌产业,妥善地收缩货款回收差、边际贡献低、亏损严重的问题产业。

  3、管理驱动因素:对外抓市场,对内强管理,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各类风险,保证资金运转正常,使公司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4、技术驱动因素:以公司科技发展战略为指导,坚持创新提质,持续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加快推进高比容钽粉、高端钽铌制品等关键技术的研究,重点开展钽粉的重大技术质量攻关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钽铌产业并购重组加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坚定发展信念,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与目标任务,坚持战略引领,夯实基础抓主业;坚持市场为先,拓宽市场抓销售;坚持质量优先,提升品质抓质量;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发展抓技术。在全体干部职工拼搏努力下,公司经营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实现连续稳定增长。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1亿元,同比下降45.13%。利润总额4249.10万元,同比增长40.19%。出口额4,745万美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1,299万美元。

  截止2019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6.45亿元,负债总额4.72亿元,资产负债率28.69%。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

  1、坚持稳扎稳打,分类施策,巩固市场地位

  一是主导产品钽粉钽丝市场,产业格局面临新变化。2019年电容器相关的钽粉、钽丝及炉材产品主要以市场调整以及库存消耗为特征,公司主要客户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给未来市场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二是公司坚持“眼睛向内”,积极扩大国内市场,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公司制定了灵活的销售策略,对标同业,主动出击开发新老客户,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客户群分布更为广泛。高纯氧化物产品,瞄准高端全面布局。钽铌靶坯产品,销售增幅明显。高性能钽带产品,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销售稳中有升,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近50%的涨幅。化工防腐产品,销售业绩大幅增长。高温合金添加剂产品,竞争态势日趋激烈,公司制定了主攻高端的针对性销售策略,市场开拓精准发力。

  三是超导、涂层产品,综合竞争实力逐年提高。公司参与了国内外大多数超导项目材料供应,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成功中标中科院近物所项目。涂层产品,销售再上新台阶,继续延续高速增长势头,销售再创新高。

  2、坚持创新驱动,突出重点,提高技术质量

  科研管理以新产品研发和关键问题解决为重点,以产品质量提升为主线,以重点课题和对外立项课题为突破口,修订完善科研相关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以科技创新推进公司技术进步。

  一是加大投入,强化攻关。公司全年科研费用投入3,846万元。2019年在研科研课题40项,结题率为89.6%。

  二是加强合作,促进发展。促进公司对外产学研合作,组织与中科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和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第九人民医院等多家单位技术交流,公司成立《基于增材制造和化学气相沉积的生物医疗用钽材料的技术研究与验证》研发攻关组,通过对外合作拓展视野,把握科技前沿动向、组织科技创新课题攻关。

  三是项目驱动,专利护航。组织申报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中国有色集团等相关部门项目12项。“钠还原钽粉”获得全国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稳固捍卫了行业地位。公司主要产品工艺申报专利8项,起草或参与制定1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

  3、保持战略定力,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在公司“围绕钽铌产业做精做强,开拓新型材料持续发展”战略指引下,2019年公司把稳舵向,保持战略定力,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推动“四个一批”方案落地,明确发展方向。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对控股子公司亏损治理工作,确保3家控股子公司实现盈利,推动与主业不相关产业的参股企业的退出力度。

  二是激励放权相结合,用活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继续坚持考核引导、激励放权相结合的方式,多方位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创新绩效考核思路,以利润为中心,以降低“两金占用”和强化内部管理为抓手,以超产奖励和重点业务工作专项奖励为驱动力,持续推广绩效试点成果。

  三是抓实内控管理体系。抓基础抓规范,实施职责清单管理,提高效能,强化执行力,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保证合规性,有力地促进各项业务开展的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

  4、持续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强基础固成果

  一是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大力开展含氨底泥回收工作,通过废料增值利用、优化工艺、节能降耗等特色创新活动,降低处理成本,提高收率,加强边角废料利用,有效提高综合直收率。二是细化完善设备管理。针对关键生产设备,督促各使用单位建立设备维修及保养规程,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考核。三是系统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强化和落实责任考核,通过合理安排用电削峰填谷、防止动力管网跑冒滴漏、更换节能设施等措施,节能降耗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四是拓展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努力争取到银行信用贷款授信额度2.8亿元;报告期压缩银行贷款2.35亿元,减少财务费用支出1,24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坚持绿色发展,强化责任,形势总体平稳

  坚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强化重大危险源、中高度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的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监管,强化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保持了安全环保形势的总体平稳。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与各单位签订22份《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分解,确保责任到人,目标落实落地。二是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各单位重新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了识别和评价。三是强化培训宣传。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安全生产、生态文明重要会议精神,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职业病宣传周、防震

  减灾应急演练、环境宣传月等活动,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告第十二节附注四。

  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公司监事会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一)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

  年3月22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7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规范,治理结构持续改善。2019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相关资产的租赁等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2020年,公司监事会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将继续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度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1亿元,同比下降45.13%。利润总额4249.10万元。出口额4,745万美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1,299万美元。

  截止2019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6.45亿元,负债总额4.72亿元,资产负债率28.69%。

  二、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37项,会议内容涉及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选举丁华南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会议期间,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了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报告、内控评价报告、2019年一季报、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议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的审计安排,对年报的审计重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管理规定、公司效益情况对董监高薪酬进行了考核。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丁华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关于聘任王战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切实保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所有股东能平等地获得信息,并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2019年共计发布各类公告53个。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保持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建立与投资者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渠道,不断提升投资者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2019年,由于公司进行了出售房产等专项活动,投资者对公司关注度较高,公司密切关注投资者动向,耐心解答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上的问题。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宁夏证监局的发函,及时按要求回复。

  (七)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深入学习贯彻《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将推进以下工作:

  1、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与投资者良好互动,提升投资者管理水平。

  3、持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做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的持续提升工作,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及后续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20年,董事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2.71万元,增加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82.71万元。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各类资产价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照上述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截止报告期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 35,976,205.18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37,255,708.70元,本期由于外币差异导致坏账准备增加35,950.09元。2019年需转回坏账准备1,315,453.61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830,302.88元。其中:期初已计提 37,757,089.68元,本期因产品出售转销5,415,136.88元,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6,852,671.27元, 2019年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7,341,021.35元。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2019年度净利润827,103.53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相应增加公司2019年末所有者权益827,103.53元。

  四、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拟转回资产减值准备827,103.53元。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由于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1,161,217.20元)的50%以上,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作为东方钽业的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面对钽铌产业格局整合,并购重组加速,竞争加剧订单减少,原料进口通关受阻,环保压力日益增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坚定发展信念,公司坚持战略引领,抓主业,夯实基础;坚持市场为先,抓销售,拓宽市场;坚持质量优先,抓质量,提升品质;坚持创新驱动,抓技术,促进发展,在全体干部职工拼搏努力下,依靠自身经营实现了全年盈利。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1亿元,同比下降45.13%。利润总额4,249.10万元。出口额4,745万美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1,299万美元。

  一、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情况(包括兑现2018年专项奖励)如下:

  总经理姜滨发放年薪总额:44.64万元;

  副总经理焦红忠发放年薪总额:1.89万元(计薪2019年1月,2月份离任);

  副总经理丁华南发放年薪总额:36.15万元;

  副总经理聂全新发放年薪总额:36.15万元;

  副总经理王战宏发放年薪总额: 23.31万元(2019年2月起计薪);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秦宏武发放年薪总额:35.94万元;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柴慧萍发放年薪总额:32.87万元

  二、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规范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和激励约束作用,建立经营业绩与薪酬分配紧密挂钩机制,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2020年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年薪基数:

  2020年公司总经理年薪基数:28万元

  2020年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年薪基数:22.4万元

  (二)绩效年薪:是与总经理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年度收入。以年薪基数为基础,经营班子年薪基数的60%作为绩效年薪参与考核,根据公司《2020年组织绩效及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由企业考核指标经决算审计后考核确定。

  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附加指标。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按月考核,累计计算;高级管理人员附加指标按年考核。基本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企业管理指标。分类指标由公司按照当前重点关注事项确定。

  (三)考核分配系数: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分配系数为1.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后按照总经理年薪基数的0.6-0.9计算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以相关经营考核结果为准。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收入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核销事项基本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进行清查。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额为3,630,454.44元。经公司核查,上述核销的应付款项为长期挂账无人催收、债权人注销、吊销或债权人无法联系等原因形成的无需支付的款项,且账龄均超过3年。鉴于上述情况,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应付账款的法律审查意见,认定公司本次清理的应付账款均已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再履行偿付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上述长期挂账应付账款予以核销。

  二、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合计3,630,454.44元,全部计入2019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公司 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30,454.44 元, 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2%。本次核销应付款项事项,公允、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核销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核销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核销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事项。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文通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净利润为正,但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依旧为负,故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5号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6号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何雁明先生、李耀忠先生、王凡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5月2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春光先生、徐汉洲先生、赵文通先生、姜滨先生、聂全新先生、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1日)。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5月2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耀忠先生、张文君先生、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1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

  2、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7号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总经理工作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8号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9号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春光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1989年7 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原陕西机械学院),大学学历,2005年11 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博士,中共党员,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人选。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担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徐汉洲先生,汉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04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

  历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会计;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处高级业务经理、副处长、处长、业务财务处处长;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总经理;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经理。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赵文通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2003年获得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计划统计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股东监事,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发展部部长、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公司董事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担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4、姜滨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宁夏大学数学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结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钽业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国际钽铌研究中心(TIC)执行委员、中色东方非洲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2112 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5、聂全新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1988毕业于山东冶金学校,2003年毕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生产安全处处长助理,本公司生产安全部副主任、主任、一分厂厂长、监事会职工监事、中色东方非洲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6、李修勇先生,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程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分厂技术员、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下属吉兰太选矿厂副厂长、厂长,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市场供应部主任,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宁夏东方钽业钛材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监事等职。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耀忠,男,汉族,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985年1989年在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先后在银川第二毛纺织厂,宁夏财政厅科研所从事财务、行政、科研工作,1994年2月进入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员、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从事过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的审计工作。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银川分所主任会计师。2014年7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张文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年1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历任灵武市饮食服务公司会计,灵武市民贸特需供应公司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所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高级经理; 2010年4月1日至今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陈曦,男,汉族,1980年出生,农工民主党党员,学士学位,律师。2015年4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历任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还担任自治区青联委员、银川市政协委员、宁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宁夏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宁夏法学会区域法治协同创新研究会常务理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农工民主党银川市委员会直属总支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等社会职务。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7.01选举李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徐汉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赵文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选举姜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选举聂全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选举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8.01选举李耀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张文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采用累计投票制)

  9.01选举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9.02选举冯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9.03选举仲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三: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明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一、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5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推荐黄辉先生、冯小军先生、仲民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宏先生、代新年先生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第八届监事会,各股东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监事

  1、黄辉先生,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管理会计师。1997年毕业于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学专业,2008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历任宁夏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项目部出纳员、项目部成本会计、项目部财务部长;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团委书记、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薪酬主管、财务部主任科员、财务部主任会计师、资金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冯小军先生,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劳动经济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人事教育部业务主管、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宁夏有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仲民先生,汉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投资经济专业。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技术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质量部部长、化学车间主任、副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二、职工监事

  1、王宏先生,锡伯族,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

  历任石嘴山电容器厂技术员、班长、工段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办主任、计划企管部主任、产品制造部主任、科技部主任、项目部主任、副总经理。2013年10月~2014年10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2016年1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副主任。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部长,监事。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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