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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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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406,391.6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9,190,947.00元,提取盈余公积3,582,019.3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015,319.35元;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35,820,193.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6,169,068.10 元,提取盈余公积3,582,019.3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407,242.1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407,242.17元。

  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为:以公司股份51,9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82,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0.63%。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份51,9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82,000.00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份51,9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82,000.00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0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

  (二)人员信息

  ■

  (三)业务信息

  ■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在原有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23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00万股,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8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06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2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8,9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自有资金使用金额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0年 4 月 24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1:此金额中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主要是本次发行过程中的部分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上市费用);

  注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3.55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上市费用)。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在原有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七、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 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泰林生物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规范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安信证券对泰林生物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55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4,061.45万元后,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19,793.5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 4 月 24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1:此金额中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主要是本次发行过程中的部分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上市费用);

  注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3.55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上市费用)。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31号),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8,869,756.77元。截至2020 年1月31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88,869,756.77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88,869,756.77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88,869,756.77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31号),认为泰林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林生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有关文件,核查了相关项目的资金投入明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886.9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31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未披露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原因

  2019年12月26日,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300万股。

  2020年1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8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06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2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月14日,公司股票开始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形,因而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独立董事胡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胡国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而有序地决策、规范而高效地运作,2020年 4 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董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董明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相关材料需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待审核无异后,公司将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明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董明先生,男,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农工民主党党员,本科学历,1983年8月至2020年3月在浙江医院工作,历任器械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工程科高级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工程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目前已退休。

  董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董明,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董明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董明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董明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结合《通知》的格式对金融企业专用项目之外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自 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规定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应根据《通知》、《修订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执行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通知》、《修订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名董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的议案》。

  除上述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第4、7-9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星月

  联系电话:0571-86589069

  传真号码:0571-86589100

  邮箱:yexy@tailingood.com

  5.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813”,投票简称为“泰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为便于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9:00-11: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副总经理沈志林先生、副总经理夏信群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先生、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志超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4、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叶大林先生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份51,9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82,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6、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7、审议通过《批准2019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批准2019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88,869,756.7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提名董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董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提名董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小燕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份51,9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82,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5、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8、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 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88,869,756.7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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