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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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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23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公司自查并向相关股东问询,现将问询函所涉问题答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一、2019年12月29日,公司母公司2号楼三楼电镀车间发生火灾事故,本次事故造成资产损失1,851.75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1,174.7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676.99万元。

  (1)请分类披露本次火灾烧毁的具体资产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存货等。

  (2)请具体说明上述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人,以及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3)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尚未出具核保意见,你公司将全部损失计入2019年度利润表。请具体说明保险公司核保进度缓慢的原因,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

  (4)请说明你公司将上述资产损失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自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披露是否完整。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请分类披露本次火灾烧毁的具体资产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存货等。

  分类披露本次火灾烧毁的具体资产金额,列示如下:

  ■

  (2)请具体说明上述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人,以及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本次火灾事故原因为:不可排除电气线路故障、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经公司内部详细核实,起火原因为电镀车间5号线液位报警器装置存在故障,事故发生当日,电镀车间当班副班长责任心不强,未进一步检查出该设备故障与水洗母缸液位低,致电镀线开机后加热管“空烧”,从而引发火灾事故,当班副班长为该起事故直接责任人;电镀车间副经理与经理因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生产总监与事业部副总未有效监督下属部门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因其未能正确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能正确督促下属部门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公司对上述事故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追责处理。

  针对本次火灾事故暴露的风险,公司对本次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分析并作了相应整改。公司目前正在改进加热工艺,改用热水管代替电加热管加热水洗母缸,从源头杜绝该火灾事故隐患。公司在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针对已发生的事故,公司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结合重点工艺、设备等特点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运行。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3)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尚未出具核保意见,你公司将全部损失计入2019年度利润表。请具体说明保险公司核保进度缓慢的原因,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

  2019年12月29日公司电镀车间发生火灾事故,2020年1月16日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事故调查认定书。公司收到事故调查认定书后现场解封,并与保险公司联系立即启动火灾损失定损程序。2020年1月17日~2月20日,公司电镀设备供应商就设备毁损情况陆续进行了初步报价,此时恰逢春节与新冠疫情爆发期,春节后各企事业单位延迟复工复产,各地人员进出受阻,公司电镀设备供应商和保险公司邀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无法顺利前来公司就设备毁损情况进行评估与协商。2020年3月下旬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公司电镀设备供应商、保险公司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立即开展工作。2020年4月16日,公司、保险公司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已就理赔金额进行了初步协商,公司将尽快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理赔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①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由于保险公司尚未出具核保意见,也无法提供准确的理赔金额数据,预计收到保险理赔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因此本期拟不确认保险理赔款,在未来能够可靠计量时进行确认,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

  (4)请说明你公司将上述资产损失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自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披露是否完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已完整披露,上述资产损失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列示如下:

  ■

  [注]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目的金额为453.53万元,其中主要系受由于火灾损失造成的资产报废金额1,174.76万元与处置宁波米斯克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1,622.65万元的影响。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针对本次火灾烧毁的具体资产金额,我们执行的重要程序包括:

  (1)取得火灾受损清单,结合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的监盘程序,确认受损清单的完整性。

  (2)取得公司对受损资产的处理方案,并实地查看其受损情况,确定处理方案是否合理。

  (3)取得公司针对报废资产的审批文件以及供应商、维修商的报价材料。

  (4)检查公司针对受损资产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执行的重要程序包括:

  (1)取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其是否针对安全生产及应急预案、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的使用等方面存在相关规定。

  (2)针对安全生产及应急预案、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的使用,核查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观察是否得到执行。

  (3)观察公司针对此次事故是否采取了及时而有效的措施。

  针对公司将全部损失计入2019年度利润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执行的重要程序包括:

  (1)我们针对资产损失情况,核查相关资料并判断相关损失金额是否在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是否能够可靠计量,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我们针对保险理赔情况,确认在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是否取得核保意见与理赔数据,判断相关理赔金额是否能够可靠计量,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针对上述资产损失是否已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我们执行的重要核查程序包括:

  (1)检查上述损失情况是否符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定义。

  (2)检查上述损失的金额是否准确,并与其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的列报金额进行核对。

  (3)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复核,检查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以及其金额是否准确、完整列报。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针对安全生产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上述损失计入2019年度利润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上述资产损失已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完整披露。

  问题二、据2019年报披露,你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9年度,你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亿旺贸易、凯能投资、熊基凯合计持股比例从28.04%下降到20.71%,任伟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奇峰、任颂柳合计持股比例从11.37%下降到4.65%。

  (1)请具体说明2019年度你公司前十大股东通过委任董事等方式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公司长期无实际控制人是否会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矛盾和分歧。

  (2)截至2019年末,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基凯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此外,普利赛思间接控股股东银亿股份和银亿集团已申请破产重整,请具体说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银亿股份和银亿集团申请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的潜在影响。

  (3)请自查2019年度你公司权益变动披露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复:

  (1)请具体说明2019年度你公司前十大股东通过委任董事等方式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公司长期无实际控制人是否会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矛盾和分歧。

  2018年2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7名成员中,由第一大股东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推荐的董事会成员有3人(熊续强、张明海、彭诚信,其中彭诚信为独立董事);第二大股东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推荐的董事会成员2人(田吉传、张剑,其中张剑为独立董事);第三大股东郑康定及其一致行动人推荐的董事会成员2人(郑康定、袁桐,其中袁桐为独立董事),2018年10月18日,田吉传、张剑因个人原因分别辞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2018年11月13日公司补选项先球为董事、沈成德为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前十大股东中未有向公司委派董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形。

  为了拓展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与华茂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华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中小学生综合社会实践研学项目、艺体培训等业务。公司董事熊续强、张明海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理由是1、属于非主业的财务投资,不符合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业的投资方向;2、回收期较长,项目盈利存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利益无法有效保障;3、上市公司目前资金、盈利能力对投资该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不充分。独立董事彭诚信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理由是该项投资是上市公司在进行与其主业无关的财务投资,不符合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业的投资方向;并且该项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也可能会因此影响中小股东利益。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董事熊续强、张明海与独立董事彭诚信对公司2019年度所召开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自2014年以来,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一直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5年多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有效作用。公司整体运作比较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文件的基本要求。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期稳定,生产经营稳健发展。2019年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向好,圆满完成了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各项经营指标均为历史较好水平。

  综上,公司大股东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矛盾和分歧。

  (2)截至2019年末,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基凯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此外,普利赛思间接控股股东银亿股份和银亿集团已申请破产重整,请具体说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银亿股份和银亿集团申请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的潜在影响。

  经向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回复如下: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以一致行动人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熊基凯分别持有的康强电子的56,930,160股、2,868,804股股份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21日-2021年6月20日。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以来,持续面临流动性危机,于2019年6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进行重整的申请。

  在此之前,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上述融资的担保物权,于2019年5月6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对前述股份申请司法冻结,福田区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通商银行的主要申请内容为:依法拍卖或变卖普利赛思、熊基凯持有的康强电子的股份,依法划扣普利赛思、熊基凯所持康强股权相应分红款,上述拍卖所得款项、分红款优先偿还银亿控股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2019年11月2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4民特168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于2020年3月9日将案件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中院于同日立案受理。2020年4月10日,宁波中院作出(2020)浙02民特21号《民事裁定书》,本案现已审查终结,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截至本回复日,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共计持有公司20.71%的股份,该等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发来的通知,其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后,银亿控股、银亿集团将进入重整程序,一旦其所持本公司股权进行相应处置,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3)请自查2019年度你公司权益变动披露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自查,公司2019年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亿旺贸易分别在2019年2月21日、22日、25日被动减持2,044,400股、2,083,300股、2,003,000股(公告编号:2019-009、2019-010);2019年5月30日亿旺贸易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107,800股。2019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同日,普利赛思及一致行动人函告公司自最近一次披露收购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 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减少18,764,109股(该减持总数按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之后的股本折算),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并于2019年5月31日就本次权益变动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康强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19年6月3日亿旺贸易、凯能投资函告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在未来6个月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82,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9%。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预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2019年6月11日,亿旺贸易、凯能投资函告公司《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已完成减持计划,2019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3、2019年6月17日项丽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2%。本次减持完成后,项丽君持有公司股份18,756,18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9%。2019年6月17日函告公司本次减持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2019年6月18日,项丽君就本次权益变动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康强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8月15~21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18,764,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19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同日,任奇峰及一致行动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康强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11月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及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18,764,232股,交易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2019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同日,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康强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任伟达于2019年1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91%。同日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函告公司:截至2019年11月14日收盘,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8,764,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2019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同日,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康强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经公司自查上述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各股东权益变动披露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根据年报披露,2019年2月25日,你公司将所持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65%股权全部转让,该项交易产生投资收益1,622.65万元,其中包含确认的前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1,444.39万元,请具体说明前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形成过程及你公司未在临时报告中披露该笔交易的原因。此外,你公司应收宁波米斯克暂付款65.76万元,请说明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及可行性。

  回复:

  前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形成过程:

  宁波米斯克主要生产冲床设备,系生产引线框架的机器设备之一。自2010年至截至股权转让日(2019年2月25日),本公司、江阴康强、北京康迪公司分别从宁波米斯克累计购买冲床设备3,434.16万元、3,799.31万元、89.74万元,宁波米斯克于销售当期计入营业收入,购货方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截至股权转让日,尚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分别为712.20万元、718.84万元、13.35万元。在股权转让日之前,宁波米斯克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之内,这部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报表中已全额抵消。2019年2月25日公司将所持宁波米斯克65%股权全部转让,前期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在股权转让当期计入处置子公司当期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

  2019年2月25日,公司与上海三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以宁波米斯克2018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502.59万元为参考依据,作价650万元(即公司对宁波米斯克的实际出资额)将公司所持宁波米斯克65%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三岩。根据《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由于当时公司未对该股权转让会导致确认前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事项作充分预计,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直接收益约300万元,故该事项未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未能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公司在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该事项。公司将对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更好地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公司应收宁波米斯克暂付款65.76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部分应收暂付款的形成原因为:根据宁波米斯克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从2012年开始对其提供部分财务资助,资助款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列示,截至股权转让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15.87万元。对于该部分其它应收款,公司和上海三岩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从公司和江阴康强向宁波米斯克采购设备时的货款内抵扣,抵扣比例为50%,直至最终全部清偿。2019年抵扣250.11万元,截至本回复日,剩余65.76万元已全部抵扣完毕。

  问题四、2019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826.96万元,同比下降4.36%,营业毛利29,677.85万元,同比下降1.19%。同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7,782.30万元,同比上升8.43%。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部分客户业绩下滑的情况说明二者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是否存在不合理压缩费用的情形。

  回复: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二者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因公司稳步推进公司产品结构优化、管理创新和精细化管理,外拓市场,内提质效,持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制造成本,本期毛利率水平较上期增加0.67%,同等营业收入下本期将较上期增加营业利润952.60万元。

  (2)本期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较上期增加349.10万元。

  (3)本期存货跌价损失较上期减少328.05万元。

  (4)本期投资宁波华茂艺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2.49万元,上期无该类业务。

  (5)本公司以2018年10月31日为交易基准日收购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阴康强成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导致本期江阴康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增加52.0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合并利润表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本期除财务费用比上期减少30.29万元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均比上期有所上升。因此,公司不存在不合理压缩费用的情形。

  问题五、2019年度,你公司键合丝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6,235.28万元,同比下降16.06%,生产量、销售量同比下降22.16%和24.39%,库存量同比上升53.29%,请具体结合键合丝产品的行业发展趋势和你公司的竞争地位说明相关产品是否存在滞销风险,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键合丝作为芯片与外部电路主要的连接材料,是一种重要的半导体封装材料,根据材质不同可分为金丝、合金丝、银丝、铜丝,目前铝丝、铜丝主要应用于中低端产品,贵金属丝特别是金丝则主要用于高端集成电路产品,因黄金价格持续高位,刺激了其它材质品种的研发与生产。公司生产键合金丝与键合铜丝,其中键合金丝为主要产品。目前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是全球键合丝的主要生产国,外企主要有日本田中、德国贺利氏、韩国MKE等。国内生产企业主要包括贺利氏(招远)、贺利氏招远(常熟)、田中(杭州)、上海住友等外资在华企业及本公司、北京达博、浙江佳博、烟台招金励福等本土企业。

  公司键合丝产量自2015年~2019年分别为964公斤、1444公斤、1685公斤、2164公斤、1634公斤,近五年来一直保持较稳定的增长。因2019年春节在2月份而2020年春节在1月份,键合丝客户在2019年底备货。2019年10月~2020年3月键合丝库存金额及订单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键合丝产品2019年底库存同比上升是由于年底客户备货致订单增加所致,春节后库存即回落到正常水平;同时公司键合丝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不存在滞销情形。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公司根据拟定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期末键合丝产品执行减值测试,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经减值测试,期末存在键合丝产品发生减值25.29万元。

  综上,结合键合丝产品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竞争地位及公司键合丝产品的生产模式,公司键合丝产品不存在滞销风险,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充分。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我们在对康强电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已经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账面数据、报表数据核对勾稽一致。

  (2)检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方法,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前后期是否一致。

  (3)检查公司纳入计提存货跌价测试的存货范围是否完整。

  (4)检查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5)结合公司存货余额、销售订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考虑公司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是否合理。

  (6)对公司存货跌价测试的计算过程执行重新计算的程序,复核其计算是否准确。

  (7)结合存货监盘与库龄分析,考虑其对存货跌价的影响。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已按照相关会计政策执行。结合键合丝产品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竞争地位、公司键合丝产品的生产模式以及对公司的存货跌价的测试情况的核查情况,我们认为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充分。

  问题六、2019年度,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1.05万元,同比下降104.66%,请具体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1)公司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过程如下:

  ■

  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的变动影响。

  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主要项目分析:

  ①最近三年主要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余额列示如下:

  ■

  续上表:

  ■

  ②由于市场因素,2019年第四季度与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公司的信用期政策,2019年期末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两期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比数据列示如下:

  ■

  ③商业汇票贴现减少,导致2019年期末存在较大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统计两期贴现金额如下:

  ■

  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主要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主要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列示如下:

  ■

  续上表:

  ■

  本期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导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减少。

  问题七、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有息负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账面余额为65,762.9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272.93万元,同时公司流动比率长期偏低,2017、2018、2019年末分别为1.10、1.10、1.25,请具体说明有息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回复:

  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列示如下:

  ■

  本期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用于引线框架生产线技术改造与投资华贸艺术体育公司,短期借款增幅较小,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问题八、2019年度,你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为3.72,同比下降5.82%,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14,同比下降5.48%,请具体说明存货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9年度受宏观经济大环境下行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公司所处半导体行业整体受到冲击,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其中键合丝产品下降的幅度较大。两期分产品收入、成本情况列示如下:

  ■

  存货周转率计算过程如下:

  ■

  结合两期分产品收入、成本情况以及各期存货结存情况,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产品销量减少而导致营业成本较上期下降5.16%,同时由于2019年春节在2月份而2020年春节在1月份,较多客户于2019期末增加备货导致公司扩大生产,期末存货结存金额较高。

  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过程如下:

  ■

  结合两期分产品收入、成本情况以及各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销量减少而导致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4.36%,以及因市场因素,2019年第四季度与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并且2019年春节在2月份而2020年春节在1月份,较多客户于2019年期末增加备货,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增幅为10.12%所致。按照公司信用期政策,键合丝产品一般是预付货款或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销售,回款周期较短,框架采用赊销方式较多,公司对框架客户账期一般在2-3个月之间,回款周期较长。因两类主要产品信用期的不同,在本期键合丝产品收入较大幅度下降,框架产品收入小幅上升的情况下,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问题九、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公告拟出资8,000万元投资华茂艺术体育,持有该公司40%股权,截至2019年末,尚有4,000万元未完成出资。

  (1)请具体说明华茂艺术体育2019年经营状况,该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是否发生减值。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2)请具体说明公司后续4,000万元的出资计划,并结合流动资产状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回复:

  (1)请具体说明华茂艺术体育2019年经营状况,该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是否发生减值。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2019年1月31日,公司公告拟出资8,000万元投资华茂艺术体育,持有该公司40%股权。因华茂艺术体育原拟定的项目选址无法落实,该项目须重新选址。2019年其暂租用华茂外国语学校的办公场地开展业务工作,主要业务为研学旅行线路方面的开发和完善,组织策划中小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等项目开发及实施。同时,该公司积极寻找新的项目选址,目前已就青少年军事基地选址等相关合作事项草签了意向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茂艺术体育总资产103,199,541.47元,净资产102,231,592.18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050,356.27元,净利润3,312,350.91元。

  长期资产减值会计政策: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根据拟定的长期资产减值政策以及结合华茂艺术体育2019年经营状况,于资产负债日未发现减值迹象。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我们在对康强电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已经充分关注上述事项。针对上述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我们审计了华茂艺术体育的财务报表,核查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公允反映了其于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2)我们了解了华茂艺术体育未来经营计划、法律环境、所在市场,考虑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

  (3)我们检查了长期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检查公司的针对上述投资的处理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该项投资并未发生减值。

  (2)请具体说明公司后续4,000万元的出资计划,并结合流动资产状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根据约定,双方应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第二笔投资款出资到位。因华茂艺术体育原拟定的项目选址无法落实,该项目须重新选址,双方约定暂缓二期出资,并将根据该项目进展再行协商出资时间。

  公司本期期末存在流动资产98,919.0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523.29万元、应收账款 35,934.13万元 、应收款项融资 15,378.66万元,流动资产远高于待出资金额,因此公司具有履约能力。

  问题十、2019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41.2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9.5%,请以单笔超过50万元的政府补助为例,具体结合相关政府补助的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款项到账时间等,说明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的金额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结合相关政府补助的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款项到账时间,本期单笔确认超过50万元的政府补助列示如下,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的金额准确。

  ■

  [注1]根据甬财政工﹝2007﹞689 号《关于下达 2007 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宁波市财政局下发财政部2007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专项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集成电洛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扩建项目预算(拨款)600.00万元,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财政审计办公室下拨的补助 600.00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列入递延收益,该项目2009年12月完工,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部分自设备投入使用后按10年摊销,本期摊销550,000.00元。

  [注2]①根据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下发的鄞财企﹝2013﹞76 号《关于下达2009 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项目改造建设扩大内需国债投资(拨款)的通知》,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下发2009年扩大内需国债基建支出(拨款资金),专项用于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半导体封闭用关键材料生产线升级项目拨款756.00万元,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31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财政审计科下拨的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改项目补助资金756.00 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列入递延收益; ②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下发的鄞发改﹝2013﹞84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专业园及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下达2013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及专项项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专业园的的配套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建设管理支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补助100万元,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财政审计科下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及专项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列入递延收益。该项目2011年已完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部分自设备投入使用后按10年摊销,本期摊销1,056,000.12元。

  [注3]①根据“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ZX02﹝2010﹞007 号《关于 2009 年项目立项批复及核定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申请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项目立项审批通过,下发 2009 年项目立项批复及核定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先进封装用键合丝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国家经费680万元,QFN高密度蚀刻引线框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国家经费1000万元,公司于 2010 年 5 月起共收到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680.00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列入递延收益。②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下发的甬科技﹝2011﹞119 号、甬财政教﹝2011﹞1199 号《关于下达宁波市 2011年度第六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下发宁波市2011年第六批科技项目经费安排,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先进封装用键合丝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市本级本期配套170万元,QFN高密度蚀刻引线框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市本级本期配套250万元,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23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潘火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科下发的 420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收到该项目补助2,100.00万元,并已通过财务验收(中兴华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兴华鉴字﹝2012﹞第 3221005、3221006 号审计报告)。 项目完工验收后,上述补助款中与收益相关的部分150.00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部分自设备投入使用后按10年摊销。③根据鄞科﹝2012﹞104 号《关于下达鄞州区 2012 年度第三、四、五批科技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下达鄞州区 2012 年度第三、四、五批科技项目(奖励)资金,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先进封装用键合丝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12年度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经费160万元,QFN高密度蚀刻引线框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12年度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经费176万元,公司于2013 年 1 月22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财政审计科下发项目资金336.00万元,该项目 2011 年已完工,上述补助款中与收益相关的部分147.10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合计21,389,000.00元自设备投入使用后按10年摊销,本期摊销2,138,899.88元。

  [注4]根据鄞财企拨﹝2013﹞76 号《关于下达 2013 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下发201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专项用于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一期)研发及产业化,金额900万元,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1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财政审计科下拨的年产3000 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一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900.00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列入递延收益,分10年摊销,本期摊销900,000.00元。

  [注5]①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发宁波市2017年度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下发2017年度宁波市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2017年度宁波市市级技改项目预拨资金413万元,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财政审计科下拨的2017年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13.00万元,该项目2018年尚未完工。②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甬财发[2018]1071号文件《关于对2018年度预拨的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第三次清算的通知》,为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对2018年度预拨的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第三次清算,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收到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放的市级技术改造补助竣工项目补助716.4万元,列入递延收益,该项目2019年完工,按10年摊销,本期摊销1,129,4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注6]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办事处文件潘街道办[2019]4号《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潘火街道(投创中心)2018年度奖励经费的通知》,下发2018年度各奖励资金,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树强扶优奖、工业投入奖、节能降耗奖、安全生产奖、科技创新奖、科技品牌奖、人才引进奖、企业规模奖合计68.1万元奖励资金,2019年4月11日收到潘火街道发放的2018年度潘火街道政策兑现补助68.10万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已全额计入2019年其他收益。

  [注7]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甬经信科技[2019]15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第二批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19年5月27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放的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资金200.00万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已全额计入2019年其他收益。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我们针对上述政府补助以及其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是否准确,执行的重要核查程序包括:

  (1)我们检查了政府补助相关文件,包括政府出具的补助文件和公司已获得相关资产的凭据。

  (2)我们检查了公司针对政府补助分类恰当性。

  (3)我们检查了公司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4)我们对以前年度收到而至本期初尚未结转完毕的政府补助项目的摊销金额进行了重新计算,检查其计入当期其他收益金额准确性。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处理正确,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的金额准确。

  问题十一、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中包含237.71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请补充披露上述票据的承兑人和到期时间,具体说明上述票据是否存在到期不能承兑的风险,你公司是否对上述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完整披露应收票据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和坏账准备等信息。

  回复:

  (1)补充披露上述票据的承兑人和到期时间,列示如下:

  ■

  (2)因承兑人均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承兑方所在商业集团信用等级较高,不能承兑的风险较低,因此未对上述票据计提坏账。

  (3)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完整披露应收票据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和坏账准备,披露如下:

  1)明细情况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续上表:

  ■

  问题十二、2019年度,公司外销占比为20.84%,请具体结合世界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的流行情况,说明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是否可能与前期预计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

  考虑到当时新冠肺炎疫情、江阴康强搬迁及火灾事故对电镀车间等外部环境与公司实际情况的影响,公司在2019年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20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此生产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及客户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处于行业上游,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可能会滞后影响到公司所在半导体封装材料细分行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引线框架、键合丝和电极丝,近年来公司三大主要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25%、15%左右。引线框架产品与键合丝产品外销比例低,目前引线框架订单饱和,键合丝产品订单有所下降;电极丝产品外销比例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销订单有较大幅度下降。目前尚无法判断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将与公司前期预计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修订公司前期的年度预计。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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