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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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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现对以上公告中有关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向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生银行”)申请的授信期限为一年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相关合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证担保及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与宝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以下公司称“保证人”,宝生银行称“债权人”,车音智能称“债务人”):

  1.被保证的主债权:指自2020年04月24日至2021年04月24日期间因债权人向债务人连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委托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与存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质押存单的金额之差额、汇票贴现金额与保证金或质押存单的金额之差额、出具保函金额与存入保函保证金之差额等信贷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违约责任:

  (1)保证人保证进行下列行为前必须征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本保证人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A.注册资金的减少;

  B.合并、分立、破产;

  C.注册地的迁移和主要财产的处理。

  (2)保证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证人义务与承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担保责任,并且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债务人不按期清偿债务或出现其它违约事项需提前清偿债务本息(含复息、罚息)的,债权人可直接从保证人在宝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系统内开立的账户中予以划收,以清偿债务人所欠债权人之到期债务和违约金。债权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向本保证人进行追索,直到全部债务清偿为止。

  (4)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应按保证范围总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6.生效条款:本合同经保证人及债权人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与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力劭、曾辉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以下公司称“担保人”,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力劭、曾辉合称“反担保人”,宝生银行称“贷款人”,车音智能称“借款人”):

  1.被保证的债权数额: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的40%,即对应借款数额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中的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贷款人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违约责任:

  (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

  (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B.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C.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6.生效条款: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6,34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73,168.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27,382.47万元的13.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27,382.47万元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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