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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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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4%,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付账款及预收款项大幅提升所致。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下降5,324.68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流动负债分别为21,337.23万元、26,921.26万元及23,093.18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6.80%、98.37%、及98.34%,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公司于2017年4月完成IPO发行,公司净资产规模得以扩充,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流动比率相对稳定,分别为1.90、1.73和1.89,速动比率分别为1.40、1.28和1.50,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良好,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强,公司按期归还各银行的贷款和支付利息,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未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1、2.91和2.60。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体育赛事组织、学校及其他政府事业单位,该等客户信用程度较高,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程度相对较小,公司比较注重对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以保证应收账款的按时回收。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0、2.79和2.50。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提升,提升幅度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主要产品实行按批次生产模式,在满足销售订单需要的同时合理备货,且产品种类众多,公司需综合考虑生产所需及原材料采购周期安排采购,使得期末备货规模相对较大。受区域市场、客户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近年来存货周转率得到一定幅度的提升。

  5、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963.51万元、45,378.12万元及33,572.77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5,034.07万元、4,115.47万元及5,522.3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221.43万元、3,529.86万元及4,387.81万元。随着自动化篮球架生产线投入使用,产品销量的增长,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公司净利润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总体较为稳定。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

  ①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②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③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按照上述第1点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且超过1亿元人民币。

  4、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发放股票股利。

  (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当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且超过1亿元人民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现金分红比例:

  ①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②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公司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对外投资等投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7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8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205,352元(含税);同时以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53,013,3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746,780股。

  3、2019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8,746,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74,678元(含税)。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71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9,576,91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243,928.4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ZH1032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9,576,91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3,000,000.00元后的金额为226,576,914.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 日汇入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南丰支行开设的802000058208788人民币账户38,576,914.00元;在交通银行张家港南丰支行开设的387899991010003003714人民币账户188,000,0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0,332,985.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243,928.48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存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7899991010003003714)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02000062385788),同时注销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委托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手续。截至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充分行使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按照公司既定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进程,确保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现将董事会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经营指标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高端体育装备和体育文化设施系统集成服务商,立足于体育器材及配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球类器材、田径器材、场馆设施及赛事服务。报告期内,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635,072.08元,同比增长10.10%;实现利润总额50,439,543.82元,同比增长17.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00,446.66元,同比增长20.04%。

  2、企业发展

  公司销售策略和业务模式改革升级成效显著。2019年成立控股子公司金陵云体育有限公司、张家港金陵教育产业有限公司、江苏青辰文化体育有限公司、苏州金陵东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已签约各级经销商41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019年,多个高端场馆项目陆续交付验收,通过不断积累,公司集成能力不断提高,有效的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绩效和转型发展速度。

  此外,在赛事服务板块上公司圆满完成了第7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第十二届非洲运动会、第十八届利马泛美运动会、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第十届全国残运会、亚洲举重锦标赛、东京奥运会举重资格赛、2019年国际田联钻石联赛、全国篮球3V3联赛、第十届环太湖自行车赛等多个国际国内大赛,使公司品牌价值被不断提升。

  3、技术研发

  公司凭借多年以来的技术积累,基于对本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刻理解和把握,通过自主研发新的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市场定位的产品,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公司在利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966万元,较上年增长23 %,技术研发的持续投入保障了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是公司不断改进产品品质、提升产品价值、赢得客户认可的基础。截止2019年末,公司已拥有13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8项,软件著作权2项,参与制定标准26项。

  4、内部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各项规范化治理,强化内控建设、三会规范运作。同时公司持续开展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提升管理效率。

  二、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董事职责,积极参加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各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会议记录等相关档案清晰、完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认真监督执行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法定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范要求,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严格遵守限制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加强与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公司上市以来,共发布各类公司公告146条。

  公司十分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本报告期内,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积极回答投资者提问,报告期内共计回答了40条问题。为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资本市场支持,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树立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理念。

  (二)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和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

  上述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均已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

  四、董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下将继续积极推进企业发展工作并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继续完善管理及经营策略,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能,创新思想观念,适应规范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向着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

  同时,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

  上述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均已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19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在2019年度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2019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的行为。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三、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度,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监事会的重点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及时、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3、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外投资活动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1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635,072.08元,同比增长10.10%;实现利润总额50,439,543.82元,同比增长17.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00,446.66元,同比增长20.04%。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 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一)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0.18%,主要系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及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1.54%,主要系预付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0.43%,主要系主要订单增加导致存货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6.50%,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及预付税金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投资联营公司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94.78%,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建造厂房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研发中心绿化费摊销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2.09%,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预付购置设备款交付投入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二)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 应交税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0.12%,主要系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5.93%,主要系收到经销商保证金增加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四)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元

  ■

  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10%,主要系公司积极扩展销售渠道,随着智能化车间的投入使用,产能提高,销售量增加所致 。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03%,主要系公司销售量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18%,主要系本年度起,运费多由经销商自行承担,相应运费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74%,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人员增加,相应薪酬、办公费用增加较多。

  5、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各项金融工具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从原资产减值损失中分开单列。且本报告期内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系长账龄应收款项回款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各项金融工具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从资产减值损失中分开单列所致。

  7、投资收益: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341.65%,主要系公司投资的子公司尚处于建设初期,投入较多尚未产生收益较少所致。

  8、其他收益: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2.22%,主要系取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人: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44%,主要系没收的经销商保证金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6%,主要系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

  重大变化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42.88%,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8.48%。主要系本期向联营企业支付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5.34%,主要系上期收到募集资金较多、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预防和控制各种错误和弊端的发生,消除隐患,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2、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中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一)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其议事 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 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股东 大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定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经理层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主管公司的销售、采购、计划、生产、财务和人力资源等业务环节。

  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2019年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十一次董事会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在审议定期报告、经营决策、对外投资等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召开的十一次董事会,各位董事均能以勤勉尽责的端正态度,现场出席会议,并切实履行义务;“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监事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公司经理层定期召开经理会议,负责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公司职能部门和各全资子公司,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设立了董事会秘书室、总经理办公室、销售部、采购科、研发中心、物流中心、财务部、设备科、质检科、安环科和人力资源科等职能部门。各个部门权责分明,并定期互通信息,确保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

  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陵洲际文体科技有限公司、金陵体育有限公司和浙江金陵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在对子公司经营、资金、人员和财务等方面,统一财务政策和人力资源规划,经营管理上采取计划管理和授权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并建立了目标经营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监管。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人力资源的招聘、配置、薪酬福利、培训、绩效管理、晋升、职业规划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对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及制衡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各部门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在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时,分析面临的形势与困难,识别与分析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因素,并要求在经营计划执行中进行阶段性分析与评估;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对重大投资进行决策时,要求在项目论证时,分析可能的风险,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安全风险、环保风险和财务风险,定期进行评估、提示及完善,确保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从而有效防范各种可能风险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

  通过采用用友ERP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以及召开经营层办公会议等多种渠道进行内部信息沟通,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便捷、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四)控制活动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涵盖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运营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2、控制措施

  公司在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核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采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增资等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资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取得有关原始凭证,按授权批准程序送交财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盘存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安全完整;设立档案室,确定专人保管会计记录和重要业务记录。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采用用友ERP管理系统、内部局域网络平台和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平台,对人员分工和权限、系统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系统维护、文件资料保管、数据安全等重要方面进行控制。

  3、重点控制活动

  (1)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关部门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已制定了收付款审批权限等系列程序,严格执行对款项收付的稽核及审查。货款的支付均需填制付款申请单报批后支付。公司同时注重对票据、印章等和货币资金有关事项的管理,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采购与付款的管理控制

  公司对从事采购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并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通过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保持原材料价格的相对稳定。采购所需支付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合同规定取得货物或劳务后支付或分次支付的,按照仓储部门验收单据审核后支付,分次支付时由采购人员提出付款申请,经分管领导、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3)销售与收款的管理控制公司对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人员签订销售责任书,明确销售人员的销售目标、销售费用开支标准、奖惩措施、权力和责任。公司已建立了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对客户授信、合同订立、业务核准、销售发货与退回、价格制定、折让审批、发票的开具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财务部对货款回收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向销售部提供应收账款明细表,由销售部经理与业务员负责催收货款,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与销售人员业绩考核相联系。

  (4)成本费用的管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和预算体系,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公司每年末根据以前年度费用发生情况、预算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发展趋势等编制次年成本费用预算。公司通过预算制度实现对成本费用的总体控制,通过会计多级复核,严格的列支程序和审批制度实施具体控制。生产车间按照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本车间的生产任务,控制自身的变动成本。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成本核算,将实际生产成本与标准生产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其变动原因,提出改进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与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相联系。

  (5)安全生产的管理控制

  生产过程方面,公司注重员工健康和环境保护,确保生产安全。生产部门能够按照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根据市场需要统筹安排全年的生产作业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生产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定期对员工安全操作技能进行岗位培训,组织员工实施扑火、急救等演练活动,上班期间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提高生产的本质安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人员死亡、重大工伤和重大火灾事故。

  质量管理方面,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GB/T28001(职业健康)“三位一体”管理体系标准,严把每一道工序质量关,质检科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反馈产品质量信息,确保产品出厂合格率保持百分之百。

  (6)实物资产的管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够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和质检、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层次固定资产的采购权限,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购建固定资产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从而能较为有效地防止购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舞弊行为。对固定资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实物管理,从而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起到了一定作用。

  (7)重大投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均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

  (8)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对公司的关联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9)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包括:

  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直接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②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③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处以重罚;

  ④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产生一般影响或造成轻微损失的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2020年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仅为公司 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0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 2020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 20198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0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0年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指标:2020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

  2、利润指标:2019年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万元。

  四、完成2020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完成2020年度财务预算:

  1、加快市场布局,持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市场开拓、技术服务的综合水平和能力,推进各业务领域快速发展;

  2、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逐步夯实自主研发及产品开发能力,加快推进公司产品化进程;

  3、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围绕规范运作、战略协同、资本管控等目标,多措并举,促进公司发展战略落地;

  4、推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管理升级,打造高素质的经营团队;

  5、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预算执行管控,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效率。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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