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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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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提示

  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8月19日已在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14]867号文),于2019年8月20日已在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证监许可[2019]1522号文)。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6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测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名称: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452号万博大厦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冷慧卿

  设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6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59315659

  联系人:李美玉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1名董事长,2名董事,4名独立董事。

  冷慧卿女士,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部项目融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协作处高级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事业部(三农保险部)副总经理、深交所上市公司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总监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李骥先生,董事,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策略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投委会委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师、东方精选基金经理、投委会委员。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煜先生,董事,硕士(在职),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营业部、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营销管理部、柜台交易市场部、财富管理业务总部。现任财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兼柜台交易市场部总经理。

  吕江林先生,独立董事,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江西财经大学马列教学部哲学教研室室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室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系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主任、副院长,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融系教授。

  韩平先生,独立董事,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工程师,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银行监管处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银行监管处副处长(借调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工作),中国银联受理市场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联银行服务部副总经理、中国银联江西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职),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上饶市政府顾问。

  倪纯先生,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法律法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退休。

  穆培林女士,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发展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会计司主任科员、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主任科员、中信实业银行高级技术员。现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调研员。

  2、监事成员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职工监事1名。

  童七华先生,监事,硕士(在职)。曾任职于岳阳财会学校、建设银行湖南岳阳长岭支行、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控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首席风控官(公司副总经理级)。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总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谢超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经理,西盟斯律师行中国法律顾问。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冷慧卿女士,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简历同前。

  李骥先生,总经理,简历同前。

  张鹏先生,督察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北京证监局机构一处主任科员、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级)。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桑劲乔,男,汉族,硕士研究生,2012年11月进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证券研究分析、证券交易的工作,曾先后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交易员、投资经理,基金业务部基金经理,2020年3月加入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6日起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胡忠俊,男,自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8月28日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轩玉婷,女,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2月25日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赵亮,女,自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担任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共有6名成员,其中1名主任委员,5名委员。

  李骥先生,主任委员,简历同前。

  毕子男先生,委员,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北证券公司创新业务部总经理、金融与产业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华融证券资产管理二部总经理。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助理。

  黄诺楠女士,委员,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历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

  范贵龙先生,委员、兼任秘书,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职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金融研究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研究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二部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华融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祝琳琪先生,委员,浙江大学生物化工博士。历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助理研究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研究员及消费组组长,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负责人。

  桑劲乔先生,委员,简历同前。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行、服务实体、市场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18年末,本行在国内146个大中城市设有1,410家营业网点,同时在境内外下设6家附属公司,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尔金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38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设有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6家营业网点和1个私人银行中心。

  30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30余年的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18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24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27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2018年9月加入本行董事会。方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7年1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2019年2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2015年7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杨先生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2年8月至2006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财处处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长春分行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本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6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本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年8月18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9年末,中信银行托管144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9.14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452号万博大厦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冷慧卿

  直销中心电话:400-819-0789

  传真:010-59315600

  联系人:李美玉

  电话:010-59315659

  网址:www.hr-fund.com.cn

  2、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网址:www.hr-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销售机构

  (1)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828号鑫远杰座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南栋

  法定代表人:黄卫忠

  客户服务电话:0731-96599

  联系人:闾娇蓉

  电话:0731- 89828182

  网址:www.hrxjbank.com.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联系人:孙琪虹

  电话:021-52629999-218922

  网址:www.cib.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89937325

  网址:www.citicbank.com

  (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联系人:张辉

  电话:0371-61910217

  网址:www.zybank.com.cn

  (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网址:www.hrsec.com.cn

  (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联系人:陈龙鑫

  电话:010-89189566

  网址:kenterui.jd.com

  (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峰大厦1103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客户服务电话:0791-86692502

  联系人:傅翌乔

  电话:15870677622

  网址:www.jxzrzg.com.cn

  (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网址:www.ehowbuy.com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李关洲

  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弄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021-5058535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联系人:屠彦洋

  电话:021-54509977

  网址:fund.eastmoney.com

  (1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86549499

  网址:www.jfzinv.com

  (1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010-59013842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网址:www.ifastps.com.cn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联系人:费超超

  电话:0571-88911818

  网址:www.5i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冷慧卿

  设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联系电话:010-59315631

  联系人:王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联系人:秦俊

  电话:010-85207335

  传真: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燕、秦俊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力求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财政政策变动等因素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科学预计未来利率走势,择优筛选并优化配置投资范围内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利率分析和根据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两方面。

  (1)利率分析

  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观察分析,预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趋势,以此为依据预测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2)平均剩余期限调整

  在对利率变动趋势做出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合理运用量化模型,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具体而言,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会出现上升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下降时,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策略指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配置的比例。本基金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供求关系、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结构性投资价值,制定并调整类属配置,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选择个券时,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优先配置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此外,本基金也将配置外部信用评级等级较高(符合法规规定的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债券。除安全性因素之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本基金将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在此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高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阶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套利策略

  套利操作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跨市场套利。短期资金市场由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由于其中的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理的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2)跨品种套利。由于投资群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种同样可能因为存在流动性、税收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出现内在价值明显偏离的情况。本基金将在保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跨品种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5、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投资者大额申购和赎回的需求变化,根据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摘自2019年四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240天的情况。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即本基金按持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以摊余的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或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采用“影子定价”,即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00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存在以下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国开1704(108602)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9月30日,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罚款20万元。

  2)19农发02(190402)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9月6日,因抵债资产接收不审慎、管理不善造成抵债资产流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被河南银保监局许昌分局罚款30万元。

  3)19交通银行CD014(111906014)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10月23日,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部分用于归还贷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4)19平安银行CD285(111911285)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8月16日,因贷款监管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及购买理财产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罚款40万元。

  5)19浦发银行CD407(111909407)为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12月9日,因未严格审核交易关系的真实性导致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荆州监管分局罚款22万元。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1)华融现金增利A:

  ■

  (2)华融现金增利B:

  ■

  (3)华融现金增利C: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的年费率计提。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的约定时间定期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根据《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与修订,包括“重要提示”、“释义”、“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等章节,并对“基金的投资”、基金托管人等信息一并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华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融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关于同意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定,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毕相关交接手续。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自本公告日起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更新,该等法律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详细信息可以登陆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r-fund.com.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4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华融证券开通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循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华融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华融证券的有关规定。华融证券的业务办理情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 华融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90

  华融证券网址:www.hrsec.com.cn

  (二)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789

  本公司网址:www.hr-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一)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二)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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