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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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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2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

  1.经营状况。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12.46亿元,同比下降6.26%。公司近三年归母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分别为-686.86万元、-5.04亿元、-6.67亿元,且亏损逐年扩大。请公司结合各业务板块所属行业状况、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扣非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主营业务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资金使用。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公司货币资金及银行理财期末余额超25亿元,但未披露受限情况。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上年减少,合计20.10亿元。但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00.95%至1.36亿元,为本年公司归母净利润的约2.5倍。请公司:(1)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及主要存放地点,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同时借入大量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及其他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形;(2)结合月度平均借款余额、利息情况等,说明借款余额下降但财务费用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融资。信息披露显示,公司近三年申请银行授信金额均超160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主要融资渠道的具体情况,包括对象及关联关系、金额、成本、投向等;(2)结合经营及业务模式、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资产负债率、投融资需求等,说明公司融资额持续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应收款项减值。根据年报与前期问询函回复,公司本年对24070.23万元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原因系2019下半年陆续获知涉诉对方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可供强制执行财产价值偏低或变现困难。公司于2018年9月即因与其合同及票据纠纷提起诉讼,当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107.28万元。请公司结合相关对象的信用情况、历史账款回收情况、偿债能力、减值测试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上述减值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不审慎的情形,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职。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36亿元,同比下降6.26%。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43.76亿元,同比下降16.76%,大于营收下降幅度,并对3.52亿元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终止确认。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前五大销售客户名称、金额、占比及结算方式:(2)结合不同业务板块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客户结构、收入确认等,说明本期应收款项变化幅度与营收偏离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追索权条款等,说明对相关票据终止确认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联交易

  6.日常关联交易。年报显示,公司19年向关联方采购发生1.32亿元,销售发生11.85亿元,与公司同日临时公告中披露数据不一致。请公司:(1)补充披露2019年与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预计额及差异原因;(2)结合前期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是否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3)核实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并说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财务公司存贷款。年报显示,公司期末于关联方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2.30亿元。根据前期信息披露,公司将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存贷款利息发生额进行年度预计。请公司:(1)列示相关存贷款单笔明细、利率、受限情况、月度存贷款余额及发生额等;(2)结合公司风控、内控制度,说明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3)结合相关规则及前期审议与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按照存贷款利息发生额进行预计的合规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联方资金拆借。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度向关联方资金拆借累计发生15.50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计入的会计科目、利率及利息费用、还款方式、审议程序等;(2)结合上述资金拆借发生的原因、资金去向等说明与关联方发生大额资金拆借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其他

  9.担保。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522.77万元,担保总额、余额均为18,526.67万元,与公司同日临时公告中披露数据不一致。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担保涉及的对象、金额、逾期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2)核实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并说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募投项目。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显示,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未发生变更且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公司前期信息披露,上述募投项目主要为19年已经转让的聚酰亚胺薄膜产业,2019年10月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请公司核实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5月7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公开披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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