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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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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0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或信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或信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1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或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或申请信托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总规模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方案一)

  (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的具体内容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11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融资用途:用于归还合同编号为“兴银呼(2017)委借字第5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编号为“兴银呼(2017)委借字第5号-补1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及编号为“兴银呼(2017)委借字第5号-补2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2》项下本金。

  5、担保安排:本次融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采矿权提供担保。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一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9、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信托贷款的方案(方案二)

  (一)申请信托贷款的具体方案

  1、贷款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最终贷款金额以公司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3、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最终贷款期限以公司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4、贷款利率:根据办理贷款时的利率水平而定,以公司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5、贷款用途:用于归还合同编号为“兴银呼(2017)委借字第5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编号为“兴银呼(2017)委借字第5号-补1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及编号为“兴银呼(2017)委借字第5号-补2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2》项下本金。

  6、担保方式:本次融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采矿权提供担保。

  (二)本次信托贷款的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信托贷款的申请与办理事宜。

  三、相关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或信托贷款的议案》,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1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保证金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期货管理委员会在此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套期保值是矿山企业及贸易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基本应用工具。目前国内主要矿山企业及贸易企业定价主要是根据期货盘面价格及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价为计价基础,由于该盘面价格波动较大,产生的价格风险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有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产品相关的品种。

  3、持仓量:对于公司贸易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期货持仓不得超出同期现货交易总量;对于基础资产为大宗商品的保值业务,净头寸不超过公司全年产量的40%或贸易合同总量。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公司将根据公司预计产量以及贸易量来确定套期保值和衍生品投资的头寸数量,在风险可控的程度内进行交易操作。

  5、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6、交易规则:采用国家法律法规及各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兴业矿业: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14年6月)》),具有专业的人才,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和汇率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同时如从事境外交易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和国家相关政策变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套期保值业务限于场内交易的衍生品。

  2、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

  3、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4、公司制定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及后续信息披露

  1、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规定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2、公司若出现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1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投保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 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1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0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或信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兴业矿业: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或信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以及《兴业矿业: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9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1.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 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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