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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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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持公司股份10,60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0.96%)的股东何秀永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51,037股(占公司总股本0.2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秀永的通知,何秀永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651,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何秀永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10,60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651,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何秀永承诺如下:

  1、首发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的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截至本公告日,何秀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且首发时的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是董事、副总经理何秀永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何秀永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何秀永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董事、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宏润建设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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