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日前,接全资子公司江苏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长城”)通知,其已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市北新城财政局拨付的中国长城(江苏)自主创新基地项目产业扶持资金10,0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江苏长城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为地方专项扶持资金,无法直接区分资产相关和收益相关,按照准则规定可以划分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情况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有关本次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