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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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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达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原告”)在市场上发现有 “IMP加GMP”产品和“IMP”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0910266085.7,以下简称“085号专利”),认为星湖科技为该产品的制造商,侵犯其在中国的085号专利,损害了其的权益,星湖科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提出了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诉讼请求。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以公司生产的“I+G”产品和“IMP”产品涉嫌侵犯其085号专利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用于制止侵权所发生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贰仟万元(人民币20,000,000.00元)。该案目前已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并立案,案号为:(2019)粤73知民初937号,由于该案正在管辖权异议审核中,因此该案件尚未明确开庭日期,对公司影响详见公司临2019-05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和临2020-014《关于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0-03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参会董事7名,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会计准则(财会[2017]22号),要求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收入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0-03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九届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参会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柱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0-033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会计准则(财会[2017]22号),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收入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2020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存在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调整事项,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0-03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 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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