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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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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泽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兰田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其他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10大股东中黄平先生与非前10大股东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黄平先生与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7.48%。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10大股东中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与非前10大股东海南文武贝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南文武贝投资以下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98%。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两个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及“年产5万吨莫来石项目”,因政策变化原因无法在原定实施地实施,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对异地建设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经充分调研和论证后,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和“年产5万吨莫来石项目”不具备异地建设实施的可行性:(1)市场产能过剩不适宜再重复建设。项目产品主要用户为钢铁工业和高温工业炉窑耐火保温。十三五期间,国家实行钢铁工业去产能,钢铁工业累计压减产能1.5亿吨,高温工业领域一大批落后产能和高能耗炉窑被淘汰,陶瓷纤维耐火保温制品需求总量大辐减少, 产能严重过剩, 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此时,再启动项目新增产能不合时宜。(2)异地建设项目成本增加。异地建设本项目,需要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此外,原料蓝晶石尾矿从海拓矿业工厂运至福建会大幅增加运输成本。经财务测算,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达9.15年(含建设期1年),超出可以接受范围,经济效益不可行。

  基于前述原因,公司拟将“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年产5万吨莫来石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费用”项目的节余资金变更为“年处理150万吨锆钛选矿项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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