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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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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进行表决董事7名,参与表决的董事代表全体董事100%的表决权。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按市场利率执行,并由公司在该贷款额度及其相关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该笔担保未超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需由股东大会审批的限额,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进行表决监事3名。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9,373.65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均低于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计划资金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2017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941,16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36,941,096.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7,569,895.12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371,201.0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25855_B01号《验资报告》。

  2、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19,373.65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9,373.65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49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鉴于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执行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务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5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通讯”)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高于5,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按市场利率执行,并由公司在该贷款额度及其相关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因该笔担保未超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需由股东大会审批的限额,本次公司为华电通讯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9月24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四层H

  法定代表人:李建佺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与生产;有线电视系统、安防系统的设计、生产及工程安装、维修(仅限上门服务)(以上凭深南环批【2011】50894号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无人机系统及其机载设备、无线视频传输设备的研发和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与公司的关系:华电通讯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长沙天捷星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电通讯经审计的总资产13,941.64万元,负债总额5,552.64万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8,38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9,064.29万元,利润总额2,621.98万元,归母净利润2,227.48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华电通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337.02万元,负债总额1,958.68万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8,378.34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45.27万元,利润总额12.54万元,归母净利润10.66万元。

  华电通讯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华电通讯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孙公司华电通讯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高于5,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按市场利率执行,并由公司在该贷款额度及其相关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华电通讯此次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利于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公司对华电通讯的生产经营均有绝对控制权,且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孙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因华电通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故华电通讯未就前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7%。

  除本次担保以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81%,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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