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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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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2019年度报告》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股票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0-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邵根伙先生,总裁张立忠先生,副总裁宋维平先生,财务总监王跃华先生,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忠恒先生。

  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9年4月25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阅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1、调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可增加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可进行必要删减。

  2、调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执行日开始执行。

  3、调整前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4、调整后报表格式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新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三)新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主要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9年1月1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新增“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和“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将原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删除了原现金流量表中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在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按财政部通知的要求,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财务报表项目,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财务报表项目,进行必要删减。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大北农  证券简称:002385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2. 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

  4. 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为何勇先生, 1995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工作20多年,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审、上市公司再融资审计和IPO审计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先后审计上市公司20余家;作为负责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10余家IPO企业已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近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再融资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拟安排的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7年至今一直从事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工作。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学博士、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 (ACCA)资深会员,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先后从事上市公司报表审计、资产重组相关的咨询与财务审计、收购兼并的尽职调查、IPO 审计及相关问题的咨询,事务所内部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2007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工作10余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公司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8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00,000万元,具体详见《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加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2020年度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采购履约担保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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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可将该项部分剩余额度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可分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

  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等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④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述9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担保,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在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范围内已经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将计入本议案所述额度范围并继续占用上述9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直至该等担保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授权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无其他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见附件1。

  2、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单位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见附件2。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见附件3。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公司、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授权的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201,89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7,199.04万元计)的119.33%,实际担保余额为566,639.60万元。其中,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950,0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08,210.62万元。

  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12,907.10万元,其中包括子公司对客户担保的逾期金额为9,007.10万元,对外其他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3,9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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