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61129,场内简称:原油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已于2020年3月25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本基金为QDII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也会受到额度管理与申购限制等因素的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ETF联接(QDII) |
基金主代码 | 00781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0年4月2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7813,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7814。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1359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4月21日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20年4月23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599 |
份额类别 |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ETF联接(QDII)A |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ETF联接(QDII)C | 合计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5,945,180.82 | 194,414,498.80 | 210,359,679.62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1,165.68 | 73,055.03 | 84,220.71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5,945,180.82 | 194,414,498.80 | 210,359,679.62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1,165.68 | 73,055.03 | 84,220.71 |
合计 | 15,956,346.50 | 194,487,553.83 | 210,443,900.33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0.00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 0.0000% | 0.00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235.33 | 1,028.27 | 2,263.6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77% | 0.0005% | 0.0011%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20年4月24日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