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2.1存款总额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总额36,278.5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08.35 亿元,增长12.4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3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5,610.5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538.6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45%;未分配利润为1,707.3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7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利润分配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3.5贷款质量分析
3.5.1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重组贷款为原已减值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贷款。
2)本集团将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及以上的贷款整笔归类为逾期贷款。
3.5.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47.37%,比上年末下降3.80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42.18%,比上年末上升0.39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10.45%,比上年末上升3.41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5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6贷款迁徙率情况
■
3.5.7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8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反映了以下各项要素: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6商业银行其他监管指标分析
3.6.1资本结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12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386亿元,2013年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115.80亿元。
3.6.2杠杆率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杠杆率指标进行了计量。报告期末,本行杠杆率为6.56%,较2018年末上升0.16个百分点;集团杠杆率为6.83%,比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3.6.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6.4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6.5公司近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
注:(1)本表中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按照上报监管机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2)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监管标准。
3.7公司分级管理情况及各层级分支机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采用总分行制。根据经济效益和经济区划原则,按照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布局,公司在国内大中城市以及沿江沿海、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先后设置了分支机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1,606个分支机构(含总行),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注:职工数、资产规模、所属机构数的总计数均不包含控股子公司
3.8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19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4.47亿元,扣除2019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人民币17.25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547.22亿元。公司拟定2019年度预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169.34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1.5%,2019年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31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080,3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11亿元(含税)。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9年5月,财政部印发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准则7号(2019)”)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12号(2019)”)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分别自2019年6月10日和2019年6月17日起实施。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已于相应实施日起正式实施准则7号(2019)及准则12号(2019)的会计政策。
准则 7 号(2019)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准则 7 号(2019)的实施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准则 12 号(2019)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 12 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 12 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准则 12 号(2019)的实施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郑 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3日
公告编号:临2020-019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浦发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有表决权董事7名全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郑杨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169.34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1.5%,2019年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31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上述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2019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转报监事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董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1、《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19年度高管(职业经理人)履职考核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潘卫东董事对本人的履职考核结果回避表决)
13、《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郑杨董事、潘卫东董事对本人的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14、《公司2019年度薪酬分配执行情况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投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入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主管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优化投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出资入股工作等事宜。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公司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崔炳文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崔炳文,男,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津西支行副行长、东丽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天津分行党组成员、行长助理,天津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兼总行集团客户部总经理、总行金融市场部(北京)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公告编号:临2020-020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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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名,出席会议监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建平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19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19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4.《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19年度高管(职业经理人)履职考核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吴国元监事、张宜临监事、何卫海监事对本人的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7.《公司2019年度薪酬分配执行情况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3.《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2019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公司关于投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1.《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2.《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3.《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公告编号:临2020-021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19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4.47亿元,扣除2019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人民币17.25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547.22亿元。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169.34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1.5%,2019年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31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080,3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11亿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0%(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公告编号:临2020-022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49人,注册会计师869人(较2018年末增加83人),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18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2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5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人民币11亿元)。截至2018年末,毕马威华振净资产超过人民币4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4,000家,其中从事的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共3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4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862.3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2019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两次收到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号,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石海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窦友明,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窦友明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宋晨阳,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宋晨阳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合计人民币715万元,与去年同期一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145万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是以毕马威华振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预计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根据已知信息,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
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公告编号:临2020-023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召开,会议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有表决权董事7名全部亲自出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日后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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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