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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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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1,292,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合计分配59,867,231.16元。本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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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与投资运营商”的战略定位,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耕创新地产、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并以非银金融与产业投资为抓手实现产业链延伸布局,促进公司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盈利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

  创新地产涉及住宅开发和产业地产运营。其中,住宅开发扎根苏州、适度异地布局,通过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模式,与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互补,提升项目操盘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旗下地产集团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苏州房地产开发综合竞争力20强企业”等荣誉称号。产业地产以旅游地产运营为基础,在苏州、徐州两地打造主题乐园并配建住宅项目,积累“地产+产业”开发经验;通过挖掘“地产+大健康”的协同效应打造生命健康小镇,推进小镇载体建设的同时成立专门的投资平台服务于小镇内的产业招商,实现“园区运营+股权投资”的经营模式。

  节能环保领域,公司的污水处理以及自来水业务覆盖苏州高新区全部223平方公里陆地行政区域,并以此为依托整合区内污泥处置、危废固废、环境检测、分布式发电、能源管理等相关产业链资源,积极组建环保集团;同时引入区外成熟的技术资源填补区内空白,促进环保产业集聚。

  战略新兴产业涉足力学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制造和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由控股子公司东菱振动开展具体业务,涵盖高端装备研制、测试试验服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可提供标准化与个性化定制的设备制造与测试服务。公司在苏州建立环境与可靠性试验服务产业园、产品生产与装备制造基地,并全力推动实验室的全国性布局,实现装备制造、测试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非银金融与产业投资是公司在转型战略驱动下储备优质投资标的、获取投资收益、优化营收结构的重要板块。公司主要投资领域包括:基于战略转型的产业投资,以明善基金、太浩基金为投资主体,面向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等业务领域实施产业布局;服务于产业招商的项目投资,由枫桥投资出资,投向生命健康领域优质招商对象;财务性投资,包括江苏银行、中新集团、金埔园林等IPO企业的直接投资,杭州银行等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通过创投集团、融联基金间接参股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创板上市公司。

  公司对业务涉及行业情况的说明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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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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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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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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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16苏新债、18苏新01、18苏新02已完成2019年度付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中诚信证评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6月21日出具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确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稳定;“16苏新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18苏新01”、“18苏新02”的信用等级维持AA+。

  中诚信国际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跟踪评级,评级结果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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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有关内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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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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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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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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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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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董事会年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36,367,716.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335,279.6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98,335,279.67元。

  本年度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1,292,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合计分配59,867,231.16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18%。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高新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2019年年度报告》及《苏州高新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高新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高新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出具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306亿元人民币,在总额度不突破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可作增减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12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合计11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合计109亿元。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融资担保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交易所及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机构发行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PPN、债权融资计划、中期票据、并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永续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公司债、绿色债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60亿元。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PPN、债权融资计划、中期票据、并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永续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公司债、绿色债等;

  (2)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规则规定,确定每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等;

  (3) 就每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 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 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 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间歇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新收入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土地竞拍专项授权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常经营所需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土地成交金额(若采取联合竞买方式,则为公司参与竞拍时所持权益比例对应的出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并结合证券市场走势,择机处置公司目前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江苏银行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总数为66,857,649股,占江苏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58%。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东菱振动相关资产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商誉及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TKMQO0220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还原100%股权对应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账面值为35,177.65万元,可回收价值为28,000.0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约为28,000.00万元,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8,896.87万元(含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35,177.65万元及2018年度整体商誉减值准备3,719.22万元)比较后,确认整体商誉减值准备10,896.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8,012.47万元。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2,734.7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277.73万元,该项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19年净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5,277.73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商誉余额为108,594,260.42元。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公司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菱振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73.53%股权201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K20859号),东菱振动2017年-2019年业绩承诺数为10,800万元,实际完成数为9,259.10万元,实现率为85.73%,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金额为3,776.7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东菱振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高新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高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年度)》。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竣工,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0,897.84万元(含理财、利息净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苏州高新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徐州“万悦城一期”和扬州“812号地块”已全部竣工,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897.8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对徐州“万悦城一期”项目和扬州“812号地块”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5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6,411,332股,发行价格9.53元/股,共募集资金1,299,999,993.96元,扣除发行费用16,666,854.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83,333,139.3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065号《验资报告》。

  2015年5月20日,募集资金总额1,299,999,993.96元扣除承销商东吴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13,600,000.00元后的余额1,286,399,993.96元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根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孙公司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公司根据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划转到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4月17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不等,原因系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112.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31,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1,4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27,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7,4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0年1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4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7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管理,在保障项目进度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的总投资;同时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多方比价等方式,降低了采购价格,节约了项目实施成本。

  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0,897.84万元(含理财、利息净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截至2020年4月17日,徐州“万悦城一期”、扬州“812号地块”未付款为4,529.93万元、936.21万元,分别为工程尾款5,195.06万元,质保金271.08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七、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后认为:

  1、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加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高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苏州高新2019年董事会年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高新2019年监事会年会(九届七次)会议决议;

  3、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苏州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监事会年会(九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会主席金闻女士委托监事王小琴女士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新收入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东菱振动相关资产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商誉及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TKMQO0220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还原100%股权对应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账面值为35,177.65万元,可回收价值为28,000.0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约为28,000.00万元,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8,896.87万元(含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35,177.65万元及2018年度整体商誉减值准备3,719.22万元)比较后,确认整体商誉减值准备10,896.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8,012.47万元。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2,734.7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277.73万元,该项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19年净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5,277.73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商誉余额为108,594,260.42元。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竣工,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0,897.84万元(含理财、利息净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对公司2019年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2019年年报格式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报后,认为:

  苏州高新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采取了有效的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没有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加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商誉减值。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新收入准则)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1,292,907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99,775,651.7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1,292,907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1,292,9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867,231.16元。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1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唐国骏

  ■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蒋承毅

  ■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丁晖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过去三年未曾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60.4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46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406.4万元。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综上所述,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进行了事前认可: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出具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020年度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120亿元;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7,376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顺利对外融资且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保证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12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融资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被担保人的情况如下: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苏州高新区金山路66号(新港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张晓峰。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建设管理。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674,654,443.48元,净资产7,836,771,487.73元,负债总额29,837,882,955.7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08,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7,167,456,069.15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167,571,883.42元,净利润377,044,811.25元。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503.38万美元,注册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狮山路西,法定代表人为顾俊发。该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游乐园及其它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宾馆;酒店管理;餐饮服务;餐饮管理;自有物业的管理和出租;苗木、花卉、盆景的培植、设计、销售和售后服务;礼仪服务;泳池经营;停车场管理服务;旅游用品、百货、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箱包的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柜台、摊位出租;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礼仪服务。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10,251,141.08元,净资产2,690,873,103.26元,负债总额1,519,378,037.8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2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04,961,123.67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54,560,798.18元,净利润90,066,094.45元。

  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杜铁军。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生活、工业污水的处理;污水厂、泵站的建设和管理;污水水质检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泥接种技术服务;承接市政工程的施工、维修、养护;污水管网、污水泵站等排水设施的运营管理;河道、泵闸等水利设施运营管理;承建河湖水系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物业管理。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10,963,326.07元,净资产402,004,367.10元,负债总额808,958,958.9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10,5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70,419,278.96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9,897,060.25元,净利润19,151,107.27元。

  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299号4#楼,法定代表人为徐明。该公司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游乐场所管理服务;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房屋中介代理。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64,114,662.30元,净资产1,337,841,269.55元,负债总额426,273,392.75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总额426,273,392.75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3,378,123.87元,实现净利润15,496,735.00元。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龙山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府晓宏。该公司经营范围:振动、冲击、碰撞、功放(电源)、各类传感器、环境试验、疲劳试验设备及其测试仪器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和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的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1,042,241.48元,净资产143,196,777.58元,负债总额457,845,463.90元,其中银行贷款3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52,671,809.71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45,338,813.97元,净利润16,683,842.21元。

  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苏州高新区狮山路35号1幢2500室,法定代表人为徐征。该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的批发。(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43,963,357.46元,净资产329,371,585.08元,负债总额1,014,591,772.38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总额1,000,591,772.38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2,419,663.11元,净利润34,391,316.39元。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圩路18号12幢,法定代表人为贺明。该公司经营范围:电、热、汽等能源产品的销售;供热、配电设施的销售、运营、维护、检修和技术服务;电力、热力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开发;储能站的建设与能源销售;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运营;能源合同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交易云平台的建立及维护;碳排放权管理与转让、节能减排技术转让、资源综合利用管理与转让、排污权管理与转让。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976,458.54元,净资产24,861,555.10元,负债总额8,114,903.44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总额8,114,903.44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3,518.77元,实现净利润2,375,204.85元。

  苏州创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1幢,法定代表人为贺明。该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并提供技术开发与相关信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并提供技术开发与相关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租赁。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7,847,885.41元,净资产37,936,495.54元,负债总额19,911,389.87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总额19,911,389.87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916,704.35元,实现净利润-10,204.92元。

  (二)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总额度为12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07,376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3.30%,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07,376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3.30%。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高新2019年董事会年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额度和购买品种: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间歇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理财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投资理财概述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预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开展理财活动。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1、购买品种及使用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间歇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资金来源

  公司日常资金周转过程中保证资金安全存量而产生的闲置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短时间内出现的资金冗余,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进行投资,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短期投资计划,短期投资计划按公司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理财投资仍存在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产品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苏州高新2019年董事会年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7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于2017年支付26,470.80万元收购了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振动”)73.53%的股权,公司将合并成本26,470.80万元超过按比例获得的东菱振动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18,871.90万元,确认为与东菱振动相关的商誉。2018年度,整体商誉减值准备3,719.22万元,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34.74万元,计提完成后,公司商誉余额为16,137.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东菱振动相关资产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商誉及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TKMQO0220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还原100%股权对应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账面值为35,177.65万元,可回收价值为28,000.0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约为28,000.00万元,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8,896.87万元(含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35,177.65万元及2018年度整体商誉减值准备3,719.22万元)比较后,确认整体商誉减值准备10,896.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8,012.47万元。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2,734.7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277.73万元,该项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19年净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5,277.73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商誉余额为108,594,260.42元。

  二、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东菱振动合并口径经审计后的固定资产(不含在海外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含科技园区)、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合计8,519.88万元,苏州高新合并口径对应资产增值4,711.41万元,直接归属资产组的可辨认资产账面值合计13,231.29万元。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三、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关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运营和预测假设主要如下:

  1、假设国际金融和全球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交易各方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政策环境相对稳定。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持有人经营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所处行业在基准日后保持当前可知的发展方向和态势不变,没有考虑将来未知新科技、新商业理念等出现对行业趋势产生的影响;

  5、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运营管理是按照评估基准日下的管理水平,管理层是负责和尽职工作的,且管理层相对稳定和有能力担当其职务,不考虑将来经营者发生重大调整或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对未来预期收益的影响。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预计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预计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7、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运营完全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开展合法经营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8、假设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不发生变化,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未来年度一直符合高新技术条件,可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东菱振动目前主营产品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振动台、测试、减振产品收入。对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是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竞争情况及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收入预期增长率为1.6%-5%,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为12%-14%,税前折现率为13.22%。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277.73万元,该项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19年净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5,277.73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公司商誉余额为108,594,260.42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已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菱振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以26,470.80万元的交易价格现金收购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振动”)73.53%股权。

  2017年6月5日,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首笔交易价款108,932,585.1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2017年8月11日,公司将第二笔交易价款108,932,585.1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汇入以王孝忠、吴国雄、吴斌(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人”或“补偿义务人”)名义购买苏高新企业并购管理事务管理单一信托1号、苏高新企业并购管理事务管理单一信托2号、苏高新企业并购管理事务管理单一信托3号(以下合称“并购信托”)的资金托管账户;2017年8月14日-8月21日,扣除信托相关费用后,并购信托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4,595,853股,累计交易金额106,842,701.43元,并购信托买入公司股票实施完毕,公司现金收购东菱振动73.53%股权交易完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权收购协议》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菱振动的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东菱振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600万元、4,200万元。

  二、业绩补偿约定

  1、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

  在利润承诺期间内,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分别出具东菱振动对应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东菱振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出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需要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的情形,由业绩承诺人进行现金补偿。

  补偿期限内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的金额为当年按照“累积计算补偿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金额。

  按照“累积计算补偿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金额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之前年度应补偿金额

  上述公式所称补偿期限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当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年应补偿金额由业绩承诺人(即王孝忠、吴国雄、吴斌)分别按照其各自所持标的股权的比例(即39.256%:18.75%:6.838%)进行分摊。

  2、业绩补偿的具体实施

  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应当首先以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出售所持公司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或公司存管的尚未支付价款履行补偿义务;如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初始购入价值或公司存管的尚未支付价款不足以支付当年应补偿金额时,补偿义务人应当就差额部分以自有现金向公司进行补偿,并应当按照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补偿义务人应当在收到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补偿款,如补偿义务人延期支付现金补偿款,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向公司支付滞纳金。

  补偿义务人以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出售所持公司股票所获得的现金履行补偿义务按以下方式实施:

  补偿义务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初始购入价值=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份数×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平均价格

  当年应补偿金额不超过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初始购入价值时

  资产管理计划应变现的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时的公司股票平均价格;

  当年实际获得补偿金额=资产管理计划当年应变现的股份数×当年变现时的公司股票价格。

  当年应补偿金额超过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初始购入价值时

  当年实际获得补偿金额=当年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数×当年变现时的公司股票价格+(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补偿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初始购入价值)

  公司与补偿义务人一致确认,上述实际获得的补偿金额与应补偿金额存在的差异无论正负均视同补偿义务人已按应补偿金额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73.53%股权201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K20859号),东菱振动2017年-2019年盈利预测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按照“累积计算补偿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金额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之前年度应补偿金额=[(10,800-9,259.10)÷10,800]×26,470.80-0=3,776.75万元。

  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具体需补偿的情况如下:

  ■

  四、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菱振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王孝忠、吴国雄、吴斌应补偿金额分别为2,286.41万元、1,092.07万元、398.27万元,应变现的股份数分别为3,098,956股、1,514,236股、546,099股。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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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5月12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④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⑤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邮编:21516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67379072

  传真:0512-67379060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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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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