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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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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

  3. 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 按治疗领域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由公开渠道获得有关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数据。

  (2).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中有关销售模式的说明。

  (3).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除片仔癀采用的是其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销售费用情况外,其余公司采用的是各自2019年年报中的数据,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为五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术平均数。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57,445.9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21.23%,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宏观经济整体走弱的背景下,行业呈明显分化趋势,品牌企业市场优势进一步强化;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受益于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慢性病人群增加、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提升,刚性需求显著增加;同时居民支出结构发生变化,卫生保健支出比例持续提升,市场潜在机会巨大。

  1、医药行业进入调整转型阶段。

  医改配套政策相继落地,新《药品法》落地实施,药品集采试点实施并扩面推进,行业质量监管、营销监管逐步细化且整体趋严,经营风险加大,经营成本上升,推动医药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企业经营压力增大,行业资源必然向品牌企业聚集。围绕“控费”展开的医保改革,引起药价大幅下降,现有仿制药全国价格体系重塑,进一步压缩仿制药的生命曲线。探索实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医院端优化用药结构动力增强,将进一步促使医保资金使用在具有高临床价值的药物上。

  2、医疗服务产业迭代发展。

  随着医疗市场准入逐步放开,多元化医疗服务主体蓬勃发展,传统医疗服务产业链不断分解、重组,传统公立医院内的检验、影像、康复、护理、血透、消毒、体检等非核心功能逐渐脱离主体,促进民营医院、民营诊所、第三方独立医疗服务机构、健康管理机构、互联网医院等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新医疗服务技术近几年保持高增长态势,早筛技术、人工智能、3D打印、医疗机器人等新医疗技术带来诊疗的颠覆性革命。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互联网+”概念嫁接医疗,推动医疗新模式快速发展。

  3、医药商业模式加速转型。

  专业支撑与科技赋能推动零售药店转型升级, DTP药房、慢病药房、“药店+诊所”、中医(国医)馆等专业特色药房不断涌现,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及专业药事服务要求提升,药学服务专业人才将成为药品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智慧药房将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新亮点,借助微信支付、刷脸支付、AI机器人导购等信息化、智能化工具,打造移动场景营销、无人售药等新模式,加速企业转型升级。医药供应链物流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及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药品批发企业整合供应链,向上游生产研发服务和下游终端销售服务方向拓展。

  4、大健康细分领域市场潜力巨大。

  消费升级和市场下沉成为推动大健康行业增长的主动力,客户需求呈现品质高端化、品类精细化、包装时尚化的趋势;线上渠道发展迅猛,品类多样,大而全、小而美的品牌百花争艳,市场竞争激烈,集中度不断下降,本土品牌快速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将以“强化优势、注重品质、提升效率”为目标,继续强化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大力发展大健康业务,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驱动机制,努力打造平台型组织,实现公司的转型升级。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计划实现销售收入29亿元,控制成本费用24.5亿元(以上经营目标是公司对2020年经营业绩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实现上述经营计划,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医药工业以“深化战略、挖掘存量,开发增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肛肠领域优势地位,加速存量市场上量,深入落实县域市场开发计划,推进营销网络下沉,促进品类营销专业化,创新整合营销,发展药品新零售,整合研发资源,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完善交付平台建设,深入推行精益管理,深化战略性成本管理,促进资本经营与产业经营协同发展,强化合规运作。

  2、医疗服务以“改善经营业绩,创新运营模式,提高资本价值”为目标,加减并用,积极壮大肛肠类业务,拓展相关性、补充性业务,突破现有收费模式,增加增值服务,完善单体,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共建圈拓展,丰富合作模式,强化合作深度,拓展产业空间;优化调整资本结构,完善持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资本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3、大健康业务以“创新机制、整合经营,加快上量”为目标,落实大健康业务发展规划,完善大健康公司治理和业务管控,实施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打造大健康业务平台,强化用户体验,建立产品开发体系、迭代升级体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优化完善产品供应流程,大力发展功能性化妆品、功能性护理品,提升功能性食品战略优先级,加大资源配置,立体化拓展业务。

  4、医药商业以“立体协同,模式升级”为目标,强化客户导向,重构“人、货、场”三要素,转变药店经营模式,深化推进健康家,稳步拓展线上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强化工业分销模式,积极发展代理业务,双轮驱动发展。稳步推进批零一体化建设,提升协同经营能力。

  5、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运营水平。组建健康研究院,完善需求信息系统建设;组建合规部门,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加强事前合规审查、事中重点抽查和事后追溯评价。完善管理职能共享平台建设,助力新产业、新项目发展。深入推行竞单机制,深挖资源潜力;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加快推进交付系统信息化建设、流向系统建设、数据展示系统建设等。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医药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随着医改配套政策相继落地,如新《药品法》落地实施、药品集采扩面推进、实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创新医保目录调整方式等,扰乱了原有利益格局,且行业质量监管、营销监管逐步细化,整体趋严,经营风险加大。对此,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强优秀产品的合作与引进,提升产品价值。

  2、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的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也关系到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由于原材料供应、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设备情况、生产环境、运输条件、仓储条件、检验等因素都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公司持续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GMP、GSP等规定做好各方面工作,密切关注国家药品监管政策的调整和监管的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质量风险,保障公司产品力。

  3、市场风险

  公司为武汉企业,2020年1季度受疫情封城影响,生产经营受限,主要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年度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增加。现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积极开展复工复产,短期因疫情防控影响,医药零售终端、医院市场消费受到较大制约,但核心市场需求不会发生变化,长期来看有机会对因疫情封闭造成的业务需求进行回补,同时公司将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加快线上业务发展。

  4、原材料风险

  前期受垄断、环保等因素影响,部分原材料购入成本上涨,但整体可控,现受2020年初的疫情影响,部分原辅包材的供应、物流配送等不畅,不排除后续继续涨价可能。对此,公司将加强与原料供应商的联系,深化合作,同时继续推进精益生产,加强战略成本管控,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5、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环保监管要求的提高,社会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对企业在环保规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要求日益严格。公司业务除了覆盖药品制造外,还涉及医院经营,对此公司将不断强化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技术水平、加强生产工艺改进等,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7户,详见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4户,减少1户,详见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

  (2)清算主体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达安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注销。

  ■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均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1)经营指标

  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705,396,243.00元,同比增长23.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967,239.62元,同比增长104.29%;每股收益为0.84元,同比增长104.88%。

  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197,507,493.5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6,207,926.66元,每股收益为0.41元。

  (2)资产状况

  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2,556,925,879.44元,增长12.60%;每股净资产为5.93元,增长12.52%;资产总额为3,285,443,251.14元,增长12.26 % 。

  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2,270,737,340.27元,每股净资产为5.27元,资产总额为2,926,538,093.32元。

  (3)现金流量

  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1,584,397.14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元。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243,561.19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2元。

  6、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75,889,010.02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2019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1,468,394,476.95元(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186,335.10元),减去发放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64,658,083.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2019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9,625,403.32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12,074,011.66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7、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9、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年财务审计服务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6,2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以上2、3、5、6、7、11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礼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

  4、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1、2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75,889,010.02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2019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1,468,394,476.95元(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186,335.10元),减去发放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64,658,083.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2019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9,625,403.32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12,074,011.66元。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始创于1987年,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1987年,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人,2019 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 万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①2018年审计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 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②2018年审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③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252,961.59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钧,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2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7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文凌,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现场负责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0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受到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分别为2次和1次,但不影响证券期货业务的承接。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服务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2020年中财务审计收费70万元,与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持平;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年财务审计服务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20-006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对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格式调整。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施行时间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公司收入准则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0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6,2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截止2020年4月24日,公司已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万元;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万元。

  ●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年度总额度,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其稳定健康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点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6,2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青山区车站街91号

  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Ⅰ类、Ⅱ类、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化妆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制品)、玩具、玻璃器皿批零兼营;百货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甲类、乙类)、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外)(含冷藏冷冻药品)零售(连锁);医疗器械Ⅲ类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上述项目的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15,133.49万元,合并净资产为10,578.74万元,资产负债率30.10%,2019年度合并净利润为29.76万元。

  (二)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办公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运代办(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冻冷藏药品)的批发;消毒品(不含危化品)、医疗器械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的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咨询;医药信息咨询、医药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医药产品市场推广服务;会务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及中介);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玩具、玻璃器皿、初级农产品、家居护理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及其配件的批发兼零售;陈列展示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661.90万元,净资产为9,686.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87%,2019年度净利润为55.86万元。

  (三)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100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4.48%的股份

  经营范围: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化妆品生产、研发和销售发用类、护肤类、活肤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提供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同类产品及日化用品、日化用品原料的批发和零售贸易等;消毒用品、Ⅰ、Ⅱ类医疗器械、食品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91.73万元,净资产为2,966.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67%,2019年度净利润为991.43万元。

  (四)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82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3.55%的股份

  经营范围: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无纺布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医用耗材、防护用品、防静电用品、手套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对卫生用品、化妆品项目的投资;Ⅰ类医疗器械的研发、批发及零售;Ⅱ类医疗器械的研发、批发及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的批发及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1.98万元,净资产为1,323.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00%,2019年度净利润为102.24万元。

  (五)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住 所: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435号

  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5.83%的股份

  经营范围: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仅限妇科);肛肠科专业(痔瘘科、大肠内科、大肠外科、便秘科、小儿肛肠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治未病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42.11万元,净资产为1,163.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23%,2019年度净利润为-337.13万元。

  (六)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园17号楼B118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8.07%的股份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销

  售医疗器械I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4,857.91万元,合并净资产为1,808.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7%,2019年度合并净利润为-374.02万元。

  (七)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马应龙研发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经营范围:药品、食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玻璃制品、农业初级产品、家居用品、钟表、眼镜、消毒用品销售;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制品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物、基因检测技术以及医药领域内相关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医疗器械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8.55万元,净资产为339.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39%,2019年度净利润为16.50万元。

  (八)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六巷3号4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经营范围:肛肠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科(肛肠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一致)。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1,989.49万元,合并净资产为1,634.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83%,2019年度合并净利润为-210.2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6,2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资产营运部门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4月24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1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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