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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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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33,562.28万元,2019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266,541.91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5.30万元。2019年期末资本公积余额(合并)171,669.80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50,696.42万元。

  根据公司上述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实施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489,1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24.89万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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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从事航天产业,具有天地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的设计、研制、集成和运营服务能力。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两大类:宇航制造和卫星应用。

  1)宇航制造业务

  公司宇航制造业务定位于航天器系统集成商和部组件提供商,主要包括小卫星制造、微小卫星制造、部组件制造三大类。

  小卫星及微小卫星制造方面,公司专注于1,000公斤以下的小卫星及微小卫星的研制与生产,产品和业务集系统开发、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和在轨服务于一体,具体包括小卫星和微小卫星系列化公用平台的研发;小卫星和微小卫星的总体专业设计;小卫星和微小卫星的总装、测试和试验;小卫星和微小卫星的在轨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等。经营主体包括航天东方红、深圳东方红等。

  部组件制造方面,主要包括星(船)载导航接收机、高速信息网络产品、星间通信接收单元、太阳能电池片、高端紧固件的研制生产等。经营主体包括航天恒星科技、天津恒电、钛金科技等。

  2)卫星应用业务

  公司卫星应用业务定位于以卫星信息综合服务为核心,终端制造、系统集成与信息运营服务并重的综合型卫星应用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卫星应用系统集成与产品制造、卫星综合应用与服务、智慧城市三大类。

  卫星应用系统集成与产品制造业务包括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等。在卫星通信方面,面向军民用市场提供基于军民通信卫星的系统集成及终端产品,是国内“动中通”产品主流供应商;在卫星导航方面,主要面向各军兵种提供多类型北斗导航特色终端、综合终端、增强系统集成服务等,面向民用市场提供北斗高精度实时定位服务和船/车载、手持/穿戴产品;在卫星遥感方面,主要面向军民用市场提供地面接收系统集成、设备及数据产品。经营主体包括航天恒星科技、航天恒星空间、航天天绘、星地恒通等。

  卫星综合应用与服务业务包括卫星综合应用、无人机系统集成与服务、卫星地面运营与服务等。在卫星综合应用方面,主要面向特定用户、行业、区域用户提供基于天、空、地信息的综合应用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在无人机系统集成与服务方面,主要面向海洋、电力、林业、测绘、石油等行业用户,提供从飞机选型、载荷配置、数据传输到接收处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并提供各类飞行和培训服务;在卫星地面运营与服务方面,为国内外用户提供卫星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测控服务以及卫星通信、北斗导航、系统托管等综合运营及增值服务、遥感数据运营服务。经营主体包括航天恒星科技、航天中为等。

  智慧城市业务主要是利用卫星应用技术延伸拓展的领域,包括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业(企业)信息化、智慧健康等。在城市管理信息化方面,主要面向地方政府的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城市部件管理、政务信息化等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在工业(企业)信息化方面,主要面向特定用户、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等企业,提供完整的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在智慧健康方面,主要面向医院和个人用户提供医疗数据、健康信息化服务解决方案。经营主体包括航天恒星科技、航宇卫星科技、哈尔滨数据等。

  (2)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我国全年发射运载火箭34次,北斗三号系统核心星座完成部署、嫦娥四号实现人类首次月背着陆探测、长征五号遥三火箭成功发射等一系列标志性工程突破和里程碑式科技创新昭示着我国航天事业正处于全面发展的上升期。此外,国产民营火箭首次实现发射入轨、多颗民营卫星发射成功标志着商业航天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与此同时,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稳步推进以及装备竞争性采购政策的实施,宇航传统需求依然旺盛,商业航天发展取得较大进展,科研院所、民营企业及民营资本加快布局进入航天装备制造及服务领域,市场整体竞争态势更为复杂和激烈;随着天基资源的日益丰富和5G网络建设的加速推进,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正在迅速扩展,传统的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终端与系统集成也正向终端高度集成化、应用和信息服务深度融合的方向发展。当然,高风险依然是未来相当长时期航天产业的重要特征之一。

  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和变化在充分展现航天产业发展空间广阔的同时,也对市场参与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市场竞争的加剧,对市场参与者既有的研制模式、产品开发模式构成一定的冲击,另一方面技术的进步及应用领域、应用场景的拓展,也正在促进市场参与主体不断进行变革和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这需要公司进一步认清形势,贯彻落实“高质量保证成功、高效率完成任务、高效益推动航天强国和国防建设”发展要求,在确保成功的基础上,把握推动航天强国建设的历史机遇,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变化,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市场,创新驱动,迎难而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繁重艰巨的各项任务,坚持主业归核聚焦,坚持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受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市场调整和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型号任务年内立项计划推迟,部分国际合作项目未达预期进展,年度经营业绩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46,326.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62.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64%。

  (1)宇航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国内小卫星制造领域主导地位。宇航发射型号任务方面,全年共成功发射11颗小/微小卫星,其中,“捕风一号”卫星执行了我国首次运载火箭海上发射任务,填补了海面高精度风场无源监测的空白;“天琴一号”卫星是我国首颗引力波探测技术试验卫星,为抢占空间引力波探测的科技制高点奠定了基础。同时,多个卫星型号研制工作进展顺利,近百颗在轨卫星运行良好。宇航部组件生产交付方面,导航接收机、万兆以太网交换机等宇航单机配套产品的生产交付任务稳步开展,星载短报文接收机首次进入深空探测领域,有力支撑了型号发射任务顺利完成;交付各类空间电池片46万余片,满足了全部空间型号的任务需求;交付钛合金等紧固件产品857万余件,创历史新高,有力保障了航空航天型号研制生产试验任务。

  (2)卫星应用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三大业务领域积极推动工作,卫星应用业务总体实现平稳发展。

  1)系统集成与产品制造

  卫星通信:信息链批生产任务按计划推进,继续保持信息链领域的优势地位;FOU终端实现定型,形成批量交付能力;各类车、船载“动中通”产品按计划完成生产、交付;环保、海洋等行业卫星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完成验收交付;Anovo3.0产品成功实现与中国联通核心网互联,为产品进入运营商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卫星导航:完成数千套车载北斗导航终端备产,向东南亚国家交付北斗终端产品千余台/套,北斗产业化取得良好进展;初步建立适航质量体系,获得民航北斗追踪监视机载终端加改装任务,实现民航机载电子业务的突破;基于北斗的通导一体化融合技术及标准化应用推广项目、基于北斗时空基准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平台项目等产业化推广示范工程相继获批实施。

  卫星遥感:完成以风四02批、埃塞俄比亚、苏丹科学实验小卫星等为代表的20余套遥感卫星地面系统验收交付;祁连山遥感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完成研制,打造成为青海省样板工程。

  2)卫星综合应用与服务

  卫星综合应用:轻小型机动接收处理站按计划完成验收;发布“洪水风险决策”等3款产品,形成“1+N”(即洪水风险决策+雨量、气象、决堤、逃生等)应用体系;获得“十三五”空间基础设施地面接收系统丽江站等建设项目,巩固了公司民用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系统领域领先地位。

  无人机系统集成与服务:贵州电网无人直升机智能巡线系统完成交付并成功推广至云南电网,机巡业务实现南网五省全覆盖;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完成河北省交付,为向全国多省市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内蒙大兴安岭国家林业防火重大专项开始实施部署,并拓展至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卫星地面运营与服务:圆满完成“春节”、“两会”、“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等多项重大安播保障任务,实现“优质”、“零秒”安全播出,安全播出率达到99.9999%。

  3)智慧城市

  城市管理信息化: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生态大数据(二期)系统集成项目按计划验收交付;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完成省部级成果鉴定,并实现多个省市推广应用;哈尔滨市城管云项目顺利推进,建立了为城市管理长期提供数据运维服务的新模式;河长制信息平台服务项目在某省多个市县落地。

  工业(企业)信息化:自研云安全虚拟化操作系统产品完成新版本升级,为后续推广奠定基础;基于大数据的情报分析软件产品实现在某特定用户目标态势感知领域的业务布局。

  智慧健康:区域医学影像服务平台已接入26家医院;某医院动力保障系统托管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并正式进入运营服务期;某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暨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完成验收。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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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

  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2)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4)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2户,具体包括:

  ■

  说明: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本期持股比例变更说明详见“附注七、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但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20-004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白石桥中礼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十一位,实际出席的董事十一位,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金占明先生、董事范维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雷世文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清先生代表其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洪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中国卫星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国卫星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中国卫星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中国卫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中国卫星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国卫星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中国卫星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中国卫星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中国卫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中国卫星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该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详细情况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该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详细情况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中国卫星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经营层经营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中国卫星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中国卫星2020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中国卫星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20-005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白石桥第三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五位,实际出席的监事五位,其中,监事邵文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中国卫星2019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1.公司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符的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国卫星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中国卫星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中国卫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中国卫星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国卫星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中国卫星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九)中国卫星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中国卫星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中国卫星2020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符的情况;3.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20-006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合并)266,541.9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489,1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248,91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星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要求,审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星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20-007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天科财(2020)年128号文《会计核算手册》,对公司的收入、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0年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可比期间会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报表项目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8月23日起施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卫星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财政部要求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了净额法。2019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天科财(2020)年128号文《会计核算手册》,手册中统一了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统一为总额法。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修订要求,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对公司的收入、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收入

  (1)将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商品所有权上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要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等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2.政府补助

  公司将原政府补助会计政策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净额法改为总额法,即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冲减相关费用或损失”改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不符合新收入准则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调整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此类项目在满足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再确认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政府补助

  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的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满足计入利润表条件时,列入“其他收益”项目;原2019年政府补助冲减成本费用的金额,调整可比期间会计报表计入其他收益,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可比期间会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报表项目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所做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3.该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专项说明》,没有注意到议案中关于收入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的相关说明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中国卫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 中国卫星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三)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2020-008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公司2018年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简称:《协议》),有效期三年,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协议》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

  2020年度公司拟继续执行该协议,并确定2020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6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额度不超过6亿元;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内部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财务公司的保函及投标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1.26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额度不超过1亿元。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确定的2019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3.96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额度不超过6.5亿元;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内部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保函及投标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1.04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额度不超过1亿元。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9.13亿元,日均存款余额24.75亿元;贷款余额6.94亿元,贷款最高额8.84亿元;承兑汇票余额0.97亿元,承兑汇票最高额2.06亿元;内部委托贷款余额0.55亿元,内部委托贷款最高额1.06亿元;保函及投标保证金等余额0.19亿元,保函及投标保证金等最高额0.22亿元。实际执行均在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2020年公司拟确定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6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额度不超过6亿元;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内部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财务公司的保函及投标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1.26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额度不超过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注册资本65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110000710928911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L0015H2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与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列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8年,财务公司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根据需求,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应收账款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二)定价政策

  1.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利率,也不低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双方确定的协商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且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及子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2.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如有需要,将不定期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3.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也将立即转出所存款项。

  4.公司及子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以检查相关资金的安全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将优于或等于商业银行提供存贷款的利率。

  (二)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可在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方便快捷,节省财务费用。

  (三)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

  (四)财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营运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防范资金风险。

  (五)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于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更方便、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和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0年4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协议》中所列条款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事前审核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2020-009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化操作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0年4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交易内容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前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销售和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采购及租赁与委托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6亿元,其中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租赁与委托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2019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总额为人民币8.45亿元,关联采购总额为人民币20.60亿元,关联租赁与委托服务总额为人民币1.39亿元,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2019年度公司关联销售、采购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出现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受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和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型号任务年内立项计划推迟,国际合作项目未达预期进展。

  (三)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类别与金额

  按照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和主营业务整体情况,为确保后续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预计2020年公司日常经营性销售和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重预计为26%;采购及租赁与委托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6亿元,其中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重预计为49%;租赁与委托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重预计为8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其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为: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类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

  公司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小卫星、微小卫星的研制,近年来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和国内商业卫星市场,相关卫星出口合同由集团公司内关联单位或公司控股股东统一对外签署,国内商业卫星业务合同部分来自于集团公司内关联单位,产生关联销售行为。

  公司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航天天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天绘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航宇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等部分业务来自于系统内关联单位,主要是技术研发、产品研制业务及提供劳务,同时也有部分产品向关联单位销售,将发生关联销售行为。

  (二)关联采购

  公司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小卫星、微小卫星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卫星应用工程系统的设计,为卫星研制的总体单位,部分分系统及配件基于业务特点和产品需要,将向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采购,产生关联采购行为。

  公司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航天天绘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航天中为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等由于科研生产需要,需向关联单位进行零部件采购或者委托关联单位提供外协服务,也将发生部分关联采购业务。

  (三)关联租赁和委托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航天中为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等向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北京神舟天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租赁房屋、设备,委托物业服务管理等,将发生关联租赁与委托服务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20-010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更名为致同。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金融审计资格、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无刑事处罚。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致同负责公司项目的合伙人是赵东旭,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8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签字会计师段立伟,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利萍,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7年成为质控合伙人,主要负责致同北京办公室的质量控制工作,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发现兼职情况,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协商,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含差旅费),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标准相同。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致同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督察,经过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对审计成果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能够胜任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0年4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中国卫星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聘请致同符合公司管理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致同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能够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星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8    证券简称:中国卫星    公告编号:2020-011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4层第五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1:中国卫星2019年年度报告;

  议案6:中国卫星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7:中国卫星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

  议案8: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9:中国卫星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7:中国卫星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

  议案8:中国卫星关于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2020年5月15日)。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68197793,68118118(总机)转851、827

  传    真:(010)68197777

  联 系 人:徐红梅、王献涛

  邮    编:100081

  会议预期为半天,出席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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