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近日收到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关于变更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兴业证券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李军伟先生、叶贤萍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继续履行督导保荐义务,兴业证券决定委派陈旸先生、万弢先生接替李军伟先生、叶贤萍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旸先生、万弢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李军伟先生、叶贤萍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附:陈旸先生、万弢先生简历
陈旸先生:保荐代表人,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曾负责和参与了兴森科技(002436)和京泉华(002885)IPO项目,兴蓉投资(000598)、兴森科技(002436)、云南铝业(000807)、兴业科技(002674)和易尚展示(002751)再融资项目,全新好(000007)股权收购项目,具有丰富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万弢先生: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主持或参与美迪西(688202)IPO项目、咏声动漫(835994)IPO项目、青果灵动IPO项目、宁儿医院(837800)IPO项目、冠森科技(871762)IPO项目、鸿利智汇(300219)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辅导或保荐承销工作,主持或参与融捷投资收购融捷股份(002192)项目、捷成股份(300182)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