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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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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7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2019-046、2019-055、2019-063、2019-073、2019-078、2019-093、2020-008、2020-017、2020-031),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391,48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7,991,230股的比例为0.4452%,最高成交价为1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499,400.4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2019年4月26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期间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91万股,傅利泉先生在回购期间减持股票行为与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8,155,18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3,391,48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上述股份全部按既定用途转让并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变,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13,391,4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13,391,480股。

  3、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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