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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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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晓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瑞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56,498,403股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 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金属制品领域的专业制造商,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产品研发、批量制造、技术服务、产品升级的完整制造服务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缆、邮电通讯、特高压工程、汽车轮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桥梁、水坝、核电站建设及晶体硅、蓝宝石、磁性材料、精密陶瓷等硬脆材料切割等领域,产品除在国内销售外,还销往亚洲、欧洲、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正在形成以金属制品产业为基础,化工新材料行业为方向的多元化产业布局。

  2.2 主要经营模式

  2.2.1 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公司销售部在经过合同评审后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要求向制造部传递生产通知单,制造部生产调度根据生产计划以及合同期限编制周、月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由技术部门根据购货方的技术要求制定该批次的生产工艺,生产调度根据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由销售部按合同期限协调仓库备货、联系货运单位,按期发货。

  2.2.2 采购模式

  公司从事金属制品生产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原材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公司生产所需的钢材主要从国内各大钢厂采购,多年来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供应网络。公司的钢材采购模式主要通过向钢材制造商直接采购,同时公司也通过向钢材代理商、钢材贸易商进行采购;少量原材料向国外厂家订单采购。

  2.2.3 销售模式

  公司内销多数采取业务代表直接接触客户获取订单的销售模式,少量客户预订自提的销售模式;对外贸易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获取订单,或直接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线下商务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单位:元

  ■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填列,其中公司在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时,按照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股进行计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1宏观经济风险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运行下滑明显,实体经济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了影响,使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在降本增效的同时,做好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高效。

  1.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所需钢材、锌等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其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原材料相关市场的波动,提高原材料采购管理水平,依据自身生产、销售需要合理控制采购和库存;同时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成本,来削减因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

  1.3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部分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随着产品普及规模化推广,存在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将给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挑战。

  对策:公司将充分利用长期在行业内积累的品牌、技术、管理、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主营业务产品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抵御市场竞争风险的水平。

  1.4应收账款风险

  由于受到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影响,公司产品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增加了公司的应收账款和现金流风险。

  对策:公司将持续做好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评价工作,不断完善客户信用记录档案,优先与信用水平较高、偿还能力较强的客户合作,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同时,针对现有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处理,提高回款速度,进一步降低货款回收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845,346.60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1.12%。主要系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处置资产收益增加及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光伏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成立,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实际出资和开展经营,该公司已于2019年11月注销,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批准报出日期: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郭志宏先生、赵志英女士、王莉婷女士、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下简称“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审计结果,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6,147,599.09元,营业利润98,188,398.04元,利润总额95,059,484.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845,346.6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华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43,523,489.33 元,按照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4,352,348.9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5,641,779.71元,减2019年三季度已分配利润60,846,830.3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966,089.81元,母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62,429,036.16 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56,498,403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后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0,846,830.3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3,119,259.51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2988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均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经本次董事会批准报出,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八)审议《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2987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文件均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一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日期:2020年4月23日

  ■

  ■

  ■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17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和完整,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该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以下简称“一季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保持“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43,523,489.33元,按照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4,352,348.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5,641,779.71元,减2019年三季度已分配利润60,846,830.3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966,089.81元,母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62,429,036.1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56,498,403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后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0,846,830.3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3,119,259.51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该预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17:00在“恒星科技IR”小程序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恒星科技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恒星科技IR”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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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恒星科技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独立董事王莉婷女士;财务总监张新芳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召平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则执行。

  (2)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则执行。

  (3)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则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2.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准则。(2)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3)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3.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5月15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0年2月29日及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1、5、6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3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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