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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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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监察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有效性,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加强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1/2,并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5 年以上。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可根据第四条至第五条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有关审计的基本制度草案,报董事会批准,并检查、监督公司审计制度的实施;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开展审计活动。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稽核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审计委员会做好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会议决议的落实事宜,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议题提交董事会:

  (一)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至少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应附投反对票委员的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须明确表达同意或反对意见,不得弃权。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并在决议上签字。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分管审计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当然列席人员,同时,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为15年。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工作细则生效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和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 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最终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后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将继续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总部已于2020年4月23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变更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最终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号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账户,公司为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

  除上述关联方外,部分非外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股票交易行为;部分外部董事、董监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2.出租交易席位

  关联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公司的部分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公司支付佣金。公司2019年收取交易佣金及手续费合计2,408,957.24元。

  3.代销关联方金融产品

  公司为关联方代理销售其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相关代销收入情况如下:

  ■

  4.接受期货交易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一般法人机构和特殊法人机构的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永安期货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如下:

  ■

  5.向关联方出售金融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期末各关联方持有由公司或子公司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的份额如下:

  ■

  上表中“月月福”为财通证券月月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鑫管家”为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积极收益”为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运连连季季红”为财运连连—季季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定性)的简称;“现金聚财”为财通证券资管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为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为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丰和定开”为财通资管丰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2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3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双季赢丰收一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双季赢丰收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双季赢丰收二号”财通证券资管双季赢丰收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睿智”为财通资管睿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通鼎青马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通鼎青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

  6.向关联方购买金融产品

  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金融产品如下:

  ■

  7.提供中间介绍服务

  公司证券营业部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简称IB业务),2019年确认IB业务收入7,405,007.94元。

  8.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承销费和财务顾问费如下:

  ■

  9.提供管理服务

  公司的子公司财通资本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2019年确认的管理费收入如下:

  ■

  10.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4年9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签订《担保合同》,约定浙江金控为公司发行的15亿元公司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5年。公司每年按发行规模的0.5%向浙江金控支付担保费用。2019年确认相关担保费为797,358.49元。

  11.联建办公大楼

  2013年度,公司、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购买杭州翠苑单元B1/B2-10-2地块用于联建办公楼,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35%、30%和35%。该办公大楼本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已转入固定资产。

  12.其他

  本公司与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产业基金公司就永安期货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和本公司保持一致,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但因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划转的情形除外。2017年产业基金公司承诺在前述协议到期后,将与本公司续签该协议,协议有效期延长至不早于本公司上市后三年。本公司与产业基金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重新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3日。

  2019年,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关联方在2020年度及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9.03%。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议并认可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和《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对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费用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0万元整。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0万元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予以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0万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3,062,523.33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净利润为1,327,834,874.79元。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交易风险准备各132,783,487.48元,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46,061,836.23元,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3,278,348.75元,上述四项合计金额为424,907,159.94元。2019年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251,230,000.00元,另支付永续次级债利息23,001,150.00元后,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506,773,506.04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4,135,470,070.89元。根据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配,因此年末母公司可用于现金分配利润3,984,262,022.80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建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74,240,000.00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19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66%。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公司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会议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会议内容:财通证券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20年4月28日15:30-16:30

  ● 会议地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形式:网络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一)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务经营、业绩情况、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0年4月28日15:30-16:30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形式:网络在线交流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总经理阮琪先生、副总经理夏理芬先生、副总经理李杰先生、总经理助理裴根财先生、董事会秘书申建新先生、财务总监王跃军先生、规划发展部总经理阮雳先生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模式,投资者可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提升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感兴趣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ctsec.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ctsec.com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元祖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会议同意推荐庞晓锋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其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庞晓峰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庞晓锋先生,1975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职工;大众保险浙江分公司下属中心支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下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紫金财产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现任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5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楼110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5日

  至2020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2、议案16、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七)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杭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 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适当的疫情防控措施。 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具体为每个工作日的 9:00 至 11:30,13:00 至 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培 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 真:0571-878232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 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 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 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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