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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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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580,841,946.26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88,736,023.01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38,492,627.3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23,849,262.74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19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14,643,364.61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43,425,962.79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股利134,230,916.2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623,838,411.15元。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8,038,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拟派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46,489,971.26元,剩余377,348,439.8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

  1、供水业务

  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在南昌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区域自然垄断性。

  公司所属水厂从赣江取水,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公司设立了水质监测部门,实时监测水源及出厂水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

  2、污水处理业务

  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分布在江西省全境、浙江省温州市、辽宁省营口市和福建省漳浦县,已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依据物价指数变化、增加投资金额等协议约定条款,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与政府进行协商调整。

  3、燃气能源业务

  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的供应与销售,在政府核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的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

  4、工程及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厂和管网建设,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类业务。其他业务还包含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等。

  (二) 行业情况

  水务行业逐渐由各城市单点发展到全国性、区域性统一战略布局,在国家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以及“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下,水务行业不仅是各地区各自发展,而是需要在大的战略使命之下统筹发展。随着供水行业发展已趋于平稳,污水治理行业正属于快速成长期,综合治理项目日益涌现,“面向效果”、“综合环境服务”已成为水务企业战略转型的重要选择方向。水务行业区域性较强,异地业务扩张难度较大,外延式扩张是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打破技术及地域限制,实现快速扩张,未来水务行业的并购、整合将进一步加剧。

  随着《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的出台,未来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智慧水务等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党中央、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未来将成为水务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2019年我国围绕油气增加储备、提高产量、改造管网、引入竞争机制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资源税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出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实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的顺利投产供气、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挂牌成立,按照“放开两头(上游勘探、下游销售)、管住中间(运输)”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以天然气官网建设、补足储气调峰短板,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按照《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超过10%,2030年提高到15%,远高于煤炭、石油等其他化石能源种类的消费增速。我国天然气资源已形成多元化供应局面,我国天然气市场处于发展期,占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受到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理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推进,将带动天然气在发电、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等诸多应用领域的需求爆发,天然气需求在此阶段将维持高速增长趋势,未来十年我国天然气市场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营业收入3,327,856,870.37元,同比增长29.36%,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营业收入2,009,624,740.71元,同比增长13.8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将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利息”拆分列示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注1: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至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注2: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项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期初留存收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十九家,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半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16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数11人,实到董事人数10人。董事肖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邵涛先生行使表决权。因此实际表决票数为11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580,841,946.26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88,736,023.01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38,492,627.3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23,849,262.74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19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14,643,364.61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43,425,962.79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股利134,230,916.2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623,838,411.15元。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8,038,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拟派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46,489,971.26元,剩余377,348,439.8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0-031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城水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20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0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6686.85万元。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20-024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5票。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洪城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670,000万元,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除外)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详见《洪城水业关于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临2020-025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完成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6-00028号),认为: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26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详见《洪城水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27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洪城水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详见《洪城水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27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洪城水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28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29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三、四、五、六、八、十一、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尚需提请洪城水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提议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两时三十分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洪城水业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30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十一点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0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

  1、公司2020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2020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桂生

  成立日期:1995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36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614.16万元,所有者权益4777.79万元,营业收入4534.79万元,净利润1345.28万元。 (未经审计)

  (2)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涛

  成立日期:1950年1月1日

  注册资本:12,936.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集中供水;房地产开发;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备安装;净化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面技术设计;电子计量器具研制;塑料管材、纯净水及自来水相关配套产品销售;污水处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833,026.54万元,所有者权益620,057.18万元,营业收入759,468.48万元,净利润65,071.84万元。(未经审计)

  (3)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建新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96,65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89,707万元,所有者权益4,110,257万元,营业收入4,263,17万元,净利润148,666万元。(未经审计)

  (4)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义振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6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及管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混凝土加工、配送服务;经销其他给排水管道及配件、建筑材料、各类阀门、窨井(以上项目涉及凭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176.06万元,所有者权益1599.98万元,营业收入787.74万元,净利润-428.32万元。(未经审计)

  (5)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文俊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型管材及配件、塑料建材、供水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钢材、消防器材、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销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895.13万元,所有者权益18869.07万元,营业收入180108.56万元,净利润2145.71万元。(未经审计)

  (6)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振华

  成立日期:1997年07月17日

  注册资本:255.5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腐蚀品、毒害品、遇湿易燃物品、自燃物品、氧化剂(共八类)的批发(贸易无仓储);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批发、零售;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642.92万元,所有者权益603.84万元,营业收入138.79万元,净利润-57.7万元。(未经审计)

  (7)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承谦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流量仪表、测控系统、零件设计、制造、检测咨询、技术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76.27万元,所有者权益452.99万元,营业收入1980.93万元,净利润17.43万元。(未经审计)

  (8)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平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275.16万元,所有者权益856.33万元,营业收入940.35万元,净利润96.27万元。(未经审计)

  (9)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利、水务、水文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与管理。电子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设计及服务;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安装及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498.37万元,所有者权益2050.18万元,营业收入13495.02万元,净利润417.53万元。

  (10)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永干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 944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施工;地籍测绘;工程测量;车辆租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06021.1万元,所有者权益235177.27万元,营业收入107131.7万元,净利润3425.69万元。

  (11)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林

  成立日期:1988年8月7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压力管道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11.15万元,所有者权益7180.10万元,营业收入12539.58万元,净利润2332.91万元。

  (12)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依秋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19日

  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业成套设备安装;电气、仪表设备安装调试;金属结构件、空调、采暖、制冷设备制作安装;土建及装饰装潢工程、电梯、行车安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以下包含):城市道路工程、内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燃气贮罐场、燃气管道、调压站、热力工程;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以上相关设备、材料的销售;土石方、非开挖管道定向穿越工程施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01 万元,所有者权益6336万元,营业收入23322万元,净利润1085万元。

  (13)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南生

  成立日期:2015年6 月18 日

  注册资本:143,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物业管理、国内贸易。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50727.17万元,所有者权益248645.82万元,营业收入156754.73万元,净利润-261.92万元。

  (14)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洪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配件销售;机电设备的维保;机电工程;机电设备节能评估;机电设备技术咨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自动化系统工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2.58万元,所有者权益863.46万元,营收2029.67万元,净利润203.21万元。(未经审计)

  (15)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学聪

  成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企业投资,生产制造各类清洗机、泵、阀、电机、成套供水设备、空压机、电焊机、控制柜、电线电缆、以及相关产品的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的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73862.02万元,所有者权益140241.07万元,营业收入101372.1万元,净利润9913.34万元。(未经审计)

  (16)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锡淼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8日

  成立日期:1993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管理、国内贸易、投资咨询

  水泵及控制箱、阀门、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环保建设工程、水处理设备、换热器、空气净化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19102 万元,所有者权益94082万元,营业收入191331万元,净利润8540万元。(未经审计)

  (17)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道元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06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全自动供水、排水设备、水处理和环保设备、消防供水设备、塑料制品及各种泵阀、水工业产品、电动机启动器、节能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及技术咨询、培训、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零售、批发;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水电安装、普通机械、电线电缆;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安装(以上项目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7万、所以者权益438万、营业收入258万、净利润24.8万。(未经审计)

  (18)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雪华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钢材、建筑材料、净水器的销售;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水泵、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电控柜、橡塑制品、节能产品的设计、开发、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审后资产总额:3161.52万元,所有者权益:2822.74万元,营业收入5437.5万元,净利润:288.62万元。(未经审计)

  (19)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罡

  成立日期:1983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3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五金、交电、化工(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建筑材料、供水设备、水质检测仪器、普通机械、铝合金装饰材料、摩托车配件、水泥予制构件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5万元,所有者权益45.11万元,营业收入187.31万元,净利润-15.48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是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南昌)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50%股权。

  (2)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9.42%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3)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制人。

  (4)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是水业集团与无锡华毅管道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50%股权。

  (5)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6)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7)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8)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9)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51%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0)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1)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2)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3)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4)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5)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6)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7)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水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8)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王道光先生为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9)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标的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接受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96166客服服务等。2020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6087.85万元。

  (二)2020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管道及配件等,根据2019年中标情况,公司2020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采购管道、向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道、向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聚合铝和水表等配件, 向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采购大表远传设备等。如果中标,公司2020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将不超过50599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皆为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0-022号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具体情况向公司四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四位独立董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在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上述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汇总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7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520,0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洪城水业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洪城水业2020年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计划150,000万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洪城水业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拟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3,800万元的担保;

  (2)拟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9,800万元的担保;

  (3)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63,800万元的担保;

  (4)拟对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担保;

  (5)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6)拟对控股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的担保;

  (7)拟对全资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8)拟对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9)拟对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10)拟对全资子公司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0,500万元的担保;

  (11)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

  (12)拟对控股子公司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7,100万元的担保;

  (13)拟对控股子公司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拟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除外)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樑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4日

  注册资本:20706.02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该公司为2020年新设子公司,尚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2)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玉华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4日

  注册资本:13267.03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该公司为2020年新设子公司,尚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3)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名帅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78,00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17,193.96万元,净资产176,485.97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5,522.44万元, 资产负债率65.88%。

  (4)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樑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487.11万元,净资产2,350.1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7.57万元,资产负债率68.61%。

  (5)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鑫发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提供服务;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62.91万元,净资产3,144.3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3.58万元, 资产负债率55.48%。

  (6)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伟东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192.17万元,净资产-476.5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4.94万元, 资产负债率121.74%。

  (7)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敏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8,326.49万元,所有者权益18,529.82万元,营业收入126,484.91万元,净利润3,119.68万元,资产负债率86.60%。

  (8)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芬

  成立日期:2005年3月9日

  注册资本:2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9,270.16万元,所有者权益13,558.18万元,营业收入1,291.05万元,净利润737.55万元,资产负债率29.64%。

  (9)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方俊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13,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8,030.58万元,净资产21,271.26万元,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13.22万元, 资产负债率68.73%。

  (10)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方俊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30日

  注册资本: 33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983.55万元,所有者权益2983.5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45万元,资产负债率0%。

  (11)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车博之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2907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762.96万元,所有者权益2944.69万元,营业收入589.61万元,净利润-62.68万元,资产负债率56.46%。

  (12)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飞兵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9日

  注册资本:9289.03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532.86万元,所有者权益4532.5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63万元,资产负债率0.0072%。

  (13)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闵宇平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2日

  注册资本:161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809.72万元,所有者权益809.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3万元,资产负债率0.010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母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5,27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09%;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145,27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09%,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利用上市公司内部的优质信用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经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以2019年1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名激励对象5,88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股。变更后的股本为948,038,351股。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相关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书、H股企业审计资质、军工涉密条件备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国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房地产评估师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洪城水业、黑猫炭黑、正邦科技、恒大高新、三鑫医疗、国泰集团等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IPO)和唐人通服、赣通通讯、国信节能等新三板挂版等证券业务,先后担任江西长运、洪城水业、泰豪科技、诚志股份、中江地产、赣粤高速、江中药业、江西水泥、新余国科等十多家上市公司年报、重组、再融资项目的主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审会计师,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村镇银行年报审计主审会计师,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审计及年报审计主审计师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

  赖华林担任项目质量复核负责人,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质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71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21万元(含税)。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8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的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49,824,14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0.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24,149,994.88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22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531,331.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2.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募集资金总额893,999,994.3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用、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407,32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9,281.17万元。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130.07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此外,经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459.32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287.35万元。

  2.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420.40万元。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1,420.4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5,360.77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40.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5月16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14日,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和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2.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17年7月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18年6月14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4845K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不再由募集资金投入,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正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投入使用,因此尚未开始实现效益;

  注2: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开始建设,因此尚未开始实现效益;

  注3: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于2019年11月26日投入运营,由于运营期较短,因此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存在可比性。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29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3日,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一)变更日期: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发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3、4、5、6、7、8、9、10、14项议案经洪城水业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17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6: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1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桂蕾             电话:0791-85234708

  传真:0791-8524708       邮编: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3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3,838,411.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拟以现有公司总股本948,038,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6,489,971.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与公司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3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通知,经主管部门批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变更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司与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的履约方式、履约期限、协议效力均维持不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继续行使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项下的所有权利,承担其项下所有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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