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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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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2,164,667.12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215,726,952.06元,已分配2018年股利679,397,497.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33,851,849.38元后,2019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640,892,067.44元。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上述制度已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7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分配金额336,855,163.50元;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分配金额679,397,497.00元;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公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121,248,077.91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2019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19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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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始创于1994年,原名称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2002年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同年6月5日正式更名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自上市以来,广汇能源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矢志实业、资本两个市场,不断在国内能源领域开创先河,且荣获“五个第一”的殊荣。目前,广汇能源已形成以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指引下,公司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稳定发展中亚市场,积极开拓北美市场,重点做好“四个三工程”。

  公司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近20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经初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了终端市场规模。公司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及可控的成本优势,使其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经营模式

  1.内控管理模式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产业布局和经营特点,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汇编;设立了财务部、运营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审计督察部、安全环保部、招投标采购中心、法律事务部及综合办公室九个职能部室,明确了职责权限及运作流程。各层级间管理、监督体系横纵有序,职责清晰,关键风险点严格防范,日常业务操作规范管理。

  2.采购模式

  LNG业务:公司主要通过自有油气田开采、自有煤炭通过煤化工生产以及外购等方式获取天然气资源。公司积极实施“控制上游资源,自主发展”的液化天然气气源保障措施,扩大自有天然气资源。公司吉木乃LNG工厂气源来自公司控制的TBM公司所拥有的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田;哈密新能源工厂自产LNG所需原材料主要来自淖毛湖地区煤矿。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境内外油气等上游资源项目,保障了公司LNG生产的气源供应。此外,随着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投入运营和扩建,公司通过国际贸易外购气的比例逐步增加。

  煤化工业务:公司煤化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自产煤炭,公司充沛的煤炭储量为公司煤化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煤炭业务:在新疆区域拥有充足的、高质量的煤炭资源,可作为优质的原料煤和动力煤,通过规模化开采,实现自给自足和对外销售,保证内需外供。

  3.生产模式

  LNG业务:公司LNG业务的生产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吉木乃LNG工厂所采用的,利用天然气经深冷处理后生产出LNG产品;二是哈密煤化工项目所采用的,以煤炭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煤制天然气,再通过液化处理形成煤制LNG产品;三是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项目,通过海外贸易,引进海外LNG资源,进行LNG的境内销售,通过贸易价差,实现利润。

  天然气的液化及存储技术主要系将天然气冷冻至零下162℃,在饱和蒸汽压力接近常压的情况下进行储存,其储存容积可减少至气态下的1/625。公司引进了德国林德公司的混合冷剂循环的技术,使公司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

  煤化工业务:

  ◆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5亿方LNG项目:项目以煤炭为原料,选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和国产化低温甲醇洗净化技术,同步化学加工煤制天然气,经液化处理形成煤制甲醇、LNG及副产品。公司以“倡导环保理念,奉献清洁能源”为经营宗旨,在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内外环保节能工艺技术,采用丹麦托普索公司湿法硫酸硫回收工艺,使硫的回收率超过99.2%;采用了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实现了污水循环利用,减少了对原水(即新水)的需求;在锅炉烟脱硫方面,采用氨法烟气脱硫技术,脱硫率大于99.8%。公司煤化工项目先进的环保节能工艺技术,不但持续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有效控制了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

  ◆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项目以公司自有白石湖露天煤矿煤炭产品为原料,同时搭配淖毛湖地区其他煤矿的资源。主要生产工艺是对淖毛湖的块煤资源进行分级提质、综合利用,建立“煤-化-油”的生产模式,即块煤经过干馏生产提质煤和煤焦油。其副产荒煤气进入由信汇峡公司投建的煤焦油加氢项目进行净化处理后,一部分作为燃料供给干馏炉,另一部分作为下游制氢装置的原料,未来还将作为“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的原料。

  ◆4万吨/年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1万吨/年二甲基亚砜(DMSO)项目:项目采用国内首创的甲硫醇硫化法精细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主要以公司哈密煤化工工厂供应的甲醇、尾气硫化氢等为原料,产出二甲基二硫(DMDS)和二甲基亚砜(DMSO)产品。

  煤炭业务:公司目前已开采的矿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哈密地区淖毛湖周边,主要为露天煤矿,采用露天方式开采。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单斗电铲—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同时使用950型采煤机和540型采煤机,机械化程度较高,露天开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并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公司煤矿生产安全进行。

  4.运输、销售模式

  LNG业务:公司目前LNG产品运输、销售模式主要包括液进液出与液进气出两种模式。其中:液进液出方式主要是通过LNG槽车运输,运至包括LNG气化站、分布式LNG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汽车用气、工业用气和民用气的需求;液进气出方式主要是通过将LNG气化还原后进入管道,现阶段多采用转运车运输至下游需求端,未来随着贸易气规模增大将重点参与管道建设,拓展多种运输与销售路径。公司LNG销售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工业用气、商业服务用气结合市场供需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车用LNG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0#柴油的销售价格波动趋势最终定价。

  煤化工业务:公司生产的煤制LNG、甲醇等煤化工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和第三方物流运输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以公路及铁路运输为主。公司煤化工产品作为大宗化工原料,客户群体定位于大中型工业企业,因此主要采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定价策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固市场占有率,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定价,追求长期合作与利润最大化。

  煤炭业务: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主要通过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运输方式。公司通过自建淖柳公路、红淖铁路及物流中转基地,降低了运输和仓储成本,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其中,红淖铁路通过连接兰新铁路构建“疆煤东运”的战略通道,已于2019年1月1日试运营。该铁路的建成将降低公司的煤炭运输成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煤炭销售半径,促进公司的煤炭销售。公司煤炭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哈密淖毛湖周边、兰州河西走廊一带及川渝地区。公司与甘肃大唐燃料公司、酒钢集团、中国铝业等大型用煤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了煤炭销售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动态的价格体系,实施产品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并充分利用红淖铁路的运输成本优势,取得了稳定的经济效益。

  (三)行业情况

  2019年,我国扎实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绿色低碳转型,继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了量的合理增长,实现了质的稳步提升。

  (以下行业情况分析中所涉内容摘自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卓创资讯、中宇资讯、Wind资讯等公开信息,仅作参考。)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可与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等其他低排放能源形成良性互补,是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佳选择。随着我国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速,天然气产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天然气产业中的LNG产品具有运输储存效率高,使用方便,安全性好的特点,是一种真正的清洁绿色能源,可广泛应用于工业燃气、民用气、汽车燃料、城市调峰、燃气发电、化工用气等方面。LNG作为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替代和补充,既实现了清洁能源生产的新途径,优化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结构,又具有能源利用率高的特点,符合国内外煤炭加工利用的发展方向,对于缓解国内天然气短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稳中趋缓,国内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天然气进口量有所增长,但增速大幅回落。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77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5%;天然气进口量1,32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6.5%;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06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9.4%。

  2.煤化工业务

  我国煤化工行业划分为传统煤化工和新型煤化工,传统煤化工行业已具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和工艺水平,新型煤化工行业是以生产清洁能源和化工产品为主要目标,将煤炭产能转化为稀缺的清洁油品和化工品,产品主要包括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和煤制油品等。新型煤化工行业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石化产品多元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2019年,在宏观经济弱势的驱动下,化工品市场氛围较差,部分传统下游需求疲弱。一季度,国内甲醇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后随春检等利好因素发酵,甲醇市场价格逐渐回暖;二季度,需求淡季的到来再次使国内甲醇市场进入下降通道,基本面缺乏利好刺激,市场缺乏上行动能,煤制甲醇企业利润有所下滑;三季度,受宏观及供需基本面的利好因素支撑,市场重心有所上调,但四季度在需求疲软的背景下煤制甲醇企业利润再度震荡下行,全年甲醇价格弱势下行。

  2019年,国内煤焦油产量出现了明显增加,需求方面,下游企业的新建产能对煤焦油需求量有所提振,但由于下游企业利润缩水,开工率出现下滑,需求略显疲弱,煤焦油市场价格走势维持宽幅震荡。

  3.煤炭业务

  煤炭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供给质量稳步提升,优质产能得到有效释放。在新时代的能源体系中,煤炭有效发挥了“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长期来看,煤炭行业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仍将占据主导地位。

  2019年,我国去产能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变为“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先进产能快速释放,2019年原煤产量37.5亿吨,同比增长4.2%,进口煤炭3.0亿吨,同比增长6.3%,全年供给相对宽松。煤炭消费增速前低后高,需求探底回升,电力化工行业需求总体平稳,钢铁行业需求旺盛,全年煤炭消费约39.6亿吨,同比增长0.76%。

  2019年,动力煤市场消费总量增速放缓,国内保供应政策持续发力,供需由紧平衡逐步转为供应宽松,煤炭市场总体弱势下行,动力煤市场价格持续震荡回落,呈现旺季不旺的市场特征,动力煤市场价格指数同比下降约4.91%。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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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足额完成了“17广汇01”(143149.SH)、“17广汇02”(143290.SH)、“17广汇03”(143331.SH)、“15广汇01”(136081.SH)2019年度债券付息工作,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1.1237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19-042、2019-044、2019-066、2019-070和2019-081号公告);公司按时、足额“18广能01”、“18广能02”2019年度债券付息工作,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0.471亿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3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32号),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5广汇01、17广汇01、17广汇02、17广汇03、19广能01”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AA+。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披露了2019年度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216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主体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证评在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所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存续期内所有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41,598,393.9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2,164,667.12元,较上年同期降低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4,761,003.78元,较上年同期降低0.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3,177,556.60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6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55,2020-045号)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53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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