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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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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2、计提与核销情况

  2019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截止2019年末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简称“不锈钢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6亿元在2017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不锈钢管公司经营亏损,2015年已对不锈钢管公司的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95,696,324.30元,2016年补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83,056,711.33元,2017年补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1,246,964.37元,累计计提600,000,000.00元,于合并报表中作抵消处理。

  (2)天津天管太钢焊管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焊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1亿元在2016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天津焊管公司投产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6年对天津焊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10,085,315.14元。

  五、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方法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年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与核销情况

  2019年年初本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05,166,135.59元,因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本年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81,754.90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备造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2019年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02,084,380.69元。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充分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1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上海、武汉、呼和浩特、广州、长春、沈阳、珠海、南昌、西安、合肥、杭州、大连、郑州、长沙、太原、南京、昆明、济南、成都、海口、苏州、重庆、厦门、乌鲁木齐、拉萨、贵阳、南宁、天津等29个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 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多家联系机构。各类业务资质齐全,能够从事国内上市公司审计、特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同时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合计2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新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韦韦,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2)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财务及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上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1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或“本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的议案》,拟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为公司供应生产所需的精矿粉、球团等原、辅料;太钢不锈及其下属成员与太钢集团及其下属成员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太钢不锈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太钢集团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由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国贸”)代理公司进口设备。

  2.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2.70%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太钢集团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太钢国贸100%股份,拥有太钢国贸实际控制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太钢集团及太钢国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5位关联董事高建兵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尚佳君先生、石来润先生、王国栋先生、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和李端生先生均出席会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签署上述协议。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2020年将产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86.27亿元,《综合服务协议》2020年将产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0.56亿元,《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20年将产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0.85亿元,《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2020年将产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00万元。

  上述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近三年发展情况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1)太钢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太原市尖草坪2号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祥明

  注册资本:667468.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000110114391W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生铁、钢坯、钢材

  实际控制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历史沿革:太钢集团的前身——西北炼钢厂,1932年由西北实业公司筹建。

  近三年发展情况:近三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太钢集团生产经营稳健运行。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营业收入124.30亿元,净利润10.00亿元,2019年末净资产254.89亿元。

  (2)太钢国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2号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柴志勇

  注册资本:1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0001100143314

  主营业务:进口太钢所需设备、备件、原料及技术,出口太钢冶金产品等

  实际控制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太钢国贸成立于1986年,是由太钢集团全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近三年发展情况:太钢国贸近三年充分利用资金、规模等优势,开拓市场,获取收益,做强做大。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营业收入88.43亿元,净利润0.74亿元,2019年末净资产14.70亿元。

  2.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2.70%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太钢集团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太钢国贸100%股份,拥有太钢国贸实际控制权。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内容

  由太钢集团为公司供应生产所需的精矿粉、球团等原、辅料;太钢不锈及其下属成员与太钢集团及其下属成员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太钢不锈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太钢集团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由太钢国贸代理公司进口设备。

  四、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及结算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说明:市场价格获取方法及成本加成原则

  (1)市场价格获取方法,主要来源于行业惯用的网站公布价格或太原市周边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采用成本加成的,成本为生产本产品所消耗的原料、辅料、能源以及应由本产品所承担的各项费用之和,利润加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成本费用的5%。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价格的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支付期限及结算方式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0-020)。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涉及租赁土地面积为5654690.17平方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太钢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3.91亿元,与太钢国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0.24亿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五名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上述协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2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将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运公司”)所属子公司等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共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2.93亿元,预计2020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392.38亿元。

  2、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高建兵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等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2.93亿元,比预计389.56亿元减少16.63亿元。

  ■

  公司董事会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额占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的95.73%,与关联方的交易控制在预计范围内。部分关联交易项目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存在差异,主要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及交易量变动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对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是因市场变化而出现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祥明

  注册资本:667468.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生铁、钢坯、钢材。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2号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5751046.20万元;净资产:2548916.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42940.61万元;净利润:100043.65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母公司。

  (2)公司名称: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志勇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开展进料加工和委托加工业务;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提供咨询服务;经营有色金属、铁合金产品、矿产品,开展钢材、废钢、生铁、焦炭、煤炭、轮胎、肥料以及机电产品和材料等业务,承办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仓储服务,国际道路运输:第三方物流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2号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83695.93万元;净资产:146997.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82191.16万元;净利润:7407.92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太钢集团控制。

  (3)公司名称: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志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程咨询、评估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冶金新产品新材料推广销售、设备租赁等。

  住所: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327号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69580.02万元;净资产:20507.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095.07万元;净利润:2505.6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太钢集团控制。

  (4)公司名称: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璟

  注册资本:45135万元

  主营业务:铬铁及其他相关铁合金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输出;原料、燃气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发电业务;蒸汽生产及销售;进出口业务。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区电厂路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57087.18万元;净资产:10213.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9806.99万元;净利润:-17875.54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太钢集团控制。

  (5)公司名称:山西禄纬堡太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恕昆

  注册资本:15487.93万元

  主营业务:耐火材料生产、销售,理化检验及延伸服务,工程检修,机械加工,技术咨询、服务,炉窑工程施工及其他热设备耐火方案设计、制作、安装等。

  住所: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47144.83万元;净资产:13933.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150.78万元;净利润:-1350.2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太钢集团控制。

  (6)公司名称: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志勇

  注册资本:192698.84万港元

  主营业务:贸易、投资

  住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座2601室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791769.86万港元;净资产:294795.19万港元;主营业务收入:1419306.89万港元;净利润:23833.46万港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太钢集团控制。

  (7)公司名称:太原太钢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立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型合金材料、不锈钢和碳素钢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住所:太原市尖草坪区不锈钢产业园区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07293.40万元;净资产:63972.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9530.67万元;净利润:5498.83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公司。

  (8)公司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来润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制造、净化工业气体及贮存设备与蒸发器,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上述自产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危险货物运输。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2号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91978.20万元;净资产:64012.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3383.32万元;净利润:21880.15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母公司的合营公司。

  (9)公司名称:山西太钢哈斯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清洁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主营业务:钢渣、尾渣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回收钢渣、尾渣中的金属;生产和销售利用钢渣、尾渣制成的副产品。

  住所:太原市阳曲县候村乡赵庄村村南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43367.65万元;净资产:38523.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559.79万元;净利润:6438.9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公司。

  (10)公司名称:山西宝太新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钛、不锈钢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销售钛、不锈钢、钛合金、钢材、金属制品(除限制品)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住所:太原市尖草坪街尖草坪2号5425幢1-2层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8600.67万元;净资产:23039.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614.22万元;净利润:2675.93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11)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茂盛

  注册资本:1062322.99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等。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2019年1-3季度财务数据,总资产:3418.45亿元;净资产:933.86亿元;营业收入:1392.30亿元;净利润:33.41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同受国运公司控制。

  (12)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珍堂

  注册资本:142029.56万元

  主营业务: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炉、焦炉、清洁型煤深加工、环保、电控等成套设备及其工矿配件,油膜轴承、减速机、车轮车轴、液压气动元件、液压系统、钢锭、铸件、锻件、结构件、工模具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等。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2019年1-3季度财务数据,总资产:4802094万元;净资产:703350万元;营业收入:873326万元;净利润:-10439 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同受国运公司控制。

  (13)公司名称: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强

  注册资本:633000万元

  主营业务: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及能源项目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铁路沿线货物仓储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政府划拨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房地产开发。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15-16层

  2019年1-3季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036.68亿元;净资产:344.33亿元;营业收入:184.38亿元;净利润:2.19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同受国运公司控制。

  (14)公司名称: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彪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的运输和销售;投资煤炭企业;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能源领域投资;提供煤炭信息咨询服务;煤层气投资;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住所:山西示范区南中环街426号山西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

  2019年1-3季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730.91亿元;净资产:636.93亿元;营业收入:800.32亿元;净利润:17.55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同受国运公司控制。

  (15)公司名称: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鸿双

  注册资本:390519.56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危险货物运输;爆破作业等。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2019年1-3季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933.22亿元;净资产:724.29亿元;营业收入:1334.04亿元;净利润:15.87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同受国运公司控制。

  (16)公司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浩

  注册资本:419881.6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的生产、销售等。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

  2019年1-3季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462.72亿元;净资产:574.70万元;营业收入:1402.27亿元;净利润:16.50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同受国运公司控制。

  (17)公司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金刚

  注册资本:1703464.16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煤炭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特种设备安装;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维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地质勘查,地质水文勘测等。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2019年1-3季度财务数据,总资产:3607.00亿元;净资产:810.07亿元;营业收入:1443.53亿元;净利润:3.64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同受国运公司控制。

  除特别说明外,上述关联人介绍中币种均为人民币。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加成比例不高于成本价的5%,与非关联方一致;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及结算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说明:市场价格获取方法及成本加成原则

  (1)市场价格获取方法,主要来源于行业惯用的网站公布价格或太原市周边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采用成本加成的,成本为生产本产品所消耗的原料、辅料、能源以及应由本产品所承担的各项费用之和,利润加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成本费用的5%。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在下面协议签署情况中具体披露。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

  ■

  2.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

  ■

  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

  ■

  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

  ■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

  2.上述交易价格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方式合理,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愿、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五名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2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太钢不锈”)及控股子公司拟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租赁”)开展金额不高于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后回租业务,及设备采购的直接租赁业务。

  2、截至目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为太钢不锈的控股股东,持有太钢不锈62.70%的股权,对太钢不锈拥有实际控制权。太钢集团与太钢租赁关系如下:

  ■

  太钢集团为太钢租赁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高建兵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等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路-201-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晓东

  注册资本:1.6亿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8667079K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实际控制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否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①历史沿革:

  2014年4月,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出资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设立,注册资本金1.6亿美元,2014年6月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

  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太钢租赁自成立以来,秉承“业务与风险并重”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开展各项业务,在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同时,融资规模及租赁规模稳步增长。

  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71.73万元,实现净利润4854.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21104.84万元。

  3、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2.70%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太钢集团为太钢租赁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界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用于交易的资产为公司自有设备或拟采购的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太钢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不高于15亿元人民币。

  2、交易期间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自有生产设备或拟采购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次交易前,公司与太钢租赁发生融资租赁金额为3,716.91万元。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太钢集团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3.90亿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2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不锈香港”),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是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钢不锈”或“公司”)在香港地区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太钢不锈持有不锈香港100%的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对其实际担保额为0。

  不锈香港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中银香港申请3.16亿美元综合授信,期限3年。不锈香港原授信额度由太钢不锈担保,于2020年4月15日到期,不锈香港现提请太钢不锈继续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不锈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7日

  注册地点: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601室

  法定代表人:尚佳君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整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2,611万元、负债总额48,5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48,549万元)、净资产10,462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3,670万元、利润总额3,006万元、净利润2,53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82,022万元、负债总额72,3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72,394万元)、净资产9,627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0,057万元、利润总额210万元、净利润210万元。

  被担保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3.16亿美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拥有不锈香港100%的股权。为了保证不锈香港资金需求,支持其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由于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此项安排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69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为1,666.63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以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6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2%。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2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

  2、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2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工公司”)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司”)地域相同、业务重合,为进一步精简机构,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佛山公司吸收合并广东加工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合并方

  公司名称:佛山市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佳君

  注册资本:2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铁合金、矿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南路黎冲段(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5座二层19号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3085.80万元;净资产:569.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8000.40万元;净利润:236.39万元。

  (2)被合并方

  公司名称: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佳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不锈钢简易加工、销售;销售:不锈钢深加工机械,各类金属制品(不含贵金属);仓储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325国道塘头金属材料市场北侧第三幢第22、24、26、28、30号铺

  2019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7955.76万元;净资产:6783.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3522.95万元;净利润:617.76万元。

  二、吸收合并方案

  1、吸收合并的方式:佛山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广东加工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佛山公司存续经营,广东加工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3、合并范围:合并完成后,广东加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业务及相关资质由佛山公司依法承继。

  4、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佛山公司承担。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程序。

  6、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法按程序办理广东加工公司的注销手续,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合并完成后,广东加工公司的在职员工由佛山公司负责统一安置。

  三、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该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整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由于佛山公司、广东加工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合并前佛山公司、广东加工公司财务报表都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原有合并报表体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2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14:3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高建兵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在审议《关于与太钢集团签署〈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太钢集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太钢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的议案》、《关于2020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时需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与太钢集团签署〈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11.《关于与太钢集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12.《关于与太钢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13.《关于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的议案》;

  14.《关于2020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

  16.《关于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7.《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8.《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9.《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关于2020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拟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议案18需逐项表决。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和议案16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14日(9:0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张志君女士周金晓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7728   传真:0351—2137729

  电子信箱(E—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股股份性质:

  2.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不可以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〇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27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证券代码:000825)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5);2018年4月21日、4月28日、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9日、6月23日、6月30日、7月7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9月29日、10月20日、11月3日、11月17日、12月1日、12月15日、12月29日、2019年1月16日、1月30日、2月20日、3月6日、3月20日、4月3日、4月17日、5月6日、5月18日、6月1日、6月18日、7月2日、7月16日、7月30日和8月13日、8月27日、9月10日、9月25日、10月16日、10月30日、11月13日、11月27日、12月11日、12月25日、2020年1月9日、1月23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13日、3月27日、4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2018-017、2018-018、2018-020、2018-022、2018-025、2018-026、2018-027、2018-033、2018-037、2018-039、2018-044、2018-045、2018-046、2018-047、2018-049、2018-050、2018-054、2018-055、2018-060、2018-063、2018-071、2018-072、2018-073、2018-078、2018-082、2019-001、2019-005、2019-010、2019-011、2019-012、2019-013、2019-016、2019-033、2019-037、2019-040、2019-041、2019-042、2019-045、2019-046、2019-048、2019-049、2019-064、2019-065、2019-068、2019-073、2019-075、2019-076、2019-077、2019-078、2020-001、2020-003、2020-004、2020-005、2020-006、2020-009、2020-010);2018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1);2018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3);2018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2019年11月3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情可参见公司2019年11月5日公告),该协议的相关合作意向的探讨、商讨及实施可能涉及本公司,该协议的签订与实施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2020年1月1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开始执行禁止所有红土镍矿的出口政策,该政策将影响国内镍铁行业的原料供应,对未来国内镍铁行业及相关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由于上述两事项对公司重组事项带来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正在组织相关各方积极研究、评估其影响。此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对双方的商务谈判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

  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商务谈判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及各相关方就交易方案及可能涉及的问题仍在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中,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对本次重组的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关于标的公司51%股权的正式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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