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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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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少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全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转回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其他流动资产相应减少;

  2、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因汇率变动形成汇兑损失;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主要是期货合约价值变动导致收益减少;

  4、净利润增加主要是油脂压榨业务本期市场行情好转加工量和销量同比增加,带动收入及毛利增加;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油脂板块本期大豆原材料采购同比减少;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有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转回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为保障疫情期间生产经营举借银行贷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3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0年4月24日9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少陵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董事青美平措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少陵、王振忠、聂徐春、王春立、关颖、青美平措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启动岳阳油脂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启动岳阳油脂基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对议案3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39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岳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0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王岳成发行41,159,8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后续实施事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34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1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志林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40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收购王岳成、裘晓斌、洪慕强、朱彦军、姚紫山、帅益武六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25.1149%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获得无条件通过。2020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岳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0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交易。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36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在北京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接受首农食品集团委托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首农”)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委托管理费。

  首农食品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首农食品集团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少陵、王振忠、聂徐春、王春立、关颖、青美平措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涉及收取的管理费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4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国丰

  注册资本:602053.52831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5923W

  主营业务: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首农食品集团是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首农食品集团是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7年12月由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商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联合重组成立。2018年12月,经北京市批准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农食品集团总资产1,423.73亿元,净资产458.40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8.34亿元,净利润31.67亿元。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首农食品集团持有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2.06%的股份,首农食品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

  5、经查询,首农食品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受托经营管理的标的公司为上海首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288号8号楼306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080086560J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销售:化肥、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经营,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木材及制品,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

  股权结构:首农食品集团持有上海首农100%股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考虑了公司为托管项目将发生的各项合理成本费用基础之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委托方):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管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上海首农进行经营管理,由乙方按照约定对上海首农行使管理权利,履行管理职责,并收取委托管理费。

  3、委托管理期限:3年。

  4、委托管理费:甲方按照上海首农每一自然年度经审计并剔除与乙方及其所属企业的内部交易部分后年营业收入的0.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5、权利义务: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甲方仍是持有上海首农的唯一股东,其仍依法享有上海首农100%股权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该等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签署而发生变更;乙方全面负责上海首农的经营管理,除收取委托管理费外,不享有上海首农的经营收益,不承担经营亏损。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海首农作为首农食品集团在长三角的平台企业,多年来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公司托管上海首农,通过业务协同,优势互补,整合上下游资源配置,助力公司产业布局和价值提升。公司将自身业务经营管控模式复制到上海首农,促进上海首农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进而通过输出管理提升公司效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首农食品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4,620.9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关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上下游资源配置,助力公司产业布局和价值提升;委托管理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3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启动岳阳油脂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在北京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岳阳直属库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招商合作协议书》,就中储粮岳阳油脂基地及岳阳直属库一体化项目达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招商合作协议书的公告》(2019-043)。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启动岳阳油脂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油”)签署《岳阳油脂加工项目合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京粮(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实施岳阳油脂基地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已取得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盖兆举

  注册资本:58,757.82万元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院1号楼

  主营业务:中央储备油脂油料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油脂油料的收购;粮油储存、加工、检验;相关设备及其材料和包装物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粮食收购;经济贸易咨询。

  股权结构: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储油100%股权,是中储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粮(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经营范围:油脂油料饲料加工,粮油食品、副产品等销售、贸易经营、物流及中转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44,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中储油拟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货币方式出资2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合资公司具体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出资方式等均为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乙双方各委派两名董事,另一名董事为职工董事。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乙双方各委派一名,另一名监事为职工监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并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决议后聘任或解聘。

  4、合作内容

  合资公司设立后,由合资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建设油脂基地。

  5、合同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经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1)落实产业政策的需要

  国家粮油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培育一批布局优、效益好、竞争力强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集群集聚,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绿色生态的原则,推动建设资源要素集聚的粮油加工产业园区。依托重要粮食物流节点等形成横向、纵向和综合集聚格局,着力打造一批粮油加工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区,其中湖南省长沙、岳阳为国家重点培育的现代粮油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央企国企合作,开展全国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的需要。

  (2)做大做强主业的需要

  油脂加工业务板块是公司产业链条的重要一环,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公司油脂板块增加高配置、大产能的油脂加工基地,实现油脂业务板块先进生产设施的引领、生产工艺的提升、生产规模和产能的迅速扩张、产品供应量的快速增长,形成规模化优势,并与京粮天津工厂南北遥相呼应,达到降本增效、产品联动的目的,提升公司油脂加工的竞争能力、全国供货能力和定价能力,是公司扩展油脂加工业务辐射区、做大做强油脂板块的需要。

  (3)发挥优势互补的需要

  公司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为目标,积极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打造完善的油脂产业链;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以突出主业,加快发展为主线,构筑“一链两翼多支撑”总体格局,以提供营养健康产品为己任,实现丰富产品品种,完善产业布局,做大规模、提升效益。公司与中储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和原料采购风险,力争将合资公司打造成集粮油储备、加工和品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加工中心。

  2、存在的风险

  基于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合资公司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合资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若项目实施顺利,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20-03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食品”)于 2020年4月24日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油脂”)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额度审议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4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522室

  法定代表人:董志林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油料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仓储服务(需要审批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京粮食品100%股权,京粮食品持有京粮油脂100%股权。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6,485.10万元,负债总额87,728.78万元(流动负债87,432.79万元),净资产8,756.32万元,营业收入202,274.64万元,利润总额1,657.69万元,净利润1,272.24万元。

  经查询,被担保方京粮油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京粮食品

  被担保方:京粮油脂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的需求,有利于缓解京粮油脂的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京粮油脂为京粮食品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京粮食品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折合人民币总计18.2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6.04%。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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