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公司35,001.19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9%。本次解除质押1,4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本次解除质押后,塔城国际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22,645.1760万股。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塔城国际发来的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称:其为他人融资提供增信业务质押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1,400万股股份已于2020年4月20日解除质押(质押情况详见2019年3月27日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并于2020年4月23日取得质权人提供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解除质押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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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质押(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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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