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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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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0-012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收入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的规定,公司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于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执行2019年1月18日公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及财政部对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的其他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生效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及2019年9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合并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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