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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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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文端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晓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

  3.1.2利润表项目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41,485.55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华电科工持有的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现金收购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文端超、彭刚平、田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月17日,鉴于收购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已过期,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取消已提交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现金收购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就上述两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0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6,699,385.99元债权转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的6,699,385.99元债权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对渤钢系企业重整后的钢铁资产控股平台持股,每3.11元债权获得钢铁资产控股平台注册资本1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本次债转股的实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具体决策、签署相关文件、提供有关材料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天津渤钢五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协议已生效。

  3、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6,184,048.60元债权转信托受益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的6,184,048.60元债权转为持有建信信托-彩蝶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6,184,048.60份(以协议最终明确份额为准)信托受益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本次债权转信托受益权的实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具体决策、签署相关文件、提供有关材料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已生效。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自公告披露之日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华电重工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且华电重工股票价格低于本预案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最低收盘价格12.44元/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科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华电重工社会公众股份,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华电重工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华电科工先后于2015年8月26日、9月15日两次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1,050,180股,合计11,205,465.7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8亿元,同比减少29.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6.53万元,同比减少142.74%。2019年,公司新签销售合同101.78亿元,其中,于2019年确认收入20.44亿元;2020年1-3月,公司新签销售合同20.51亿元。

  国家能源局2016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规范煤电开工建设秩序,严肃处理违规建设项目,化解煤电潜在过剩风险。2016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煤电转型升级,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煤电产能0.2亿千瓦以上。各发电集团都对已核准的火电项目不同程度地采取了缓建或停建措施。2019年,全国新增煤电装机容量为2,989万千瓦,比上年少投产67万千瓦。公司物料、热能、电站钢结构中的部分传统业务或产品面临在手合同执行进度放缓、新合同获取难度加大、项目利润空间变小、项目执行难度提升等风险。为顺应国家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公司正在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料场封闭、燃机设备成套、噪声治理、智能输送、供热管网等新兴业务,积极构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业务结构。另外,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以及电力行业自身转型,将给电源侧基建带来一定机遇,从2020年省级重点能源项目情况来看,山西、陕西、内蒙、新疆等多个地区明确了新建煤电项目。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节以后公司复工时间有所推迟,公司市场开拓、生产制造和项目执行受到一定影响。若疫情持续时间较长且不能得到控制或消除,会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目前我国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随着全国各地区各行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公司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恢复生产、推进项目执行,尽可能减小疫情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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