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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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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忠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兆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冠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说明事项:

  1、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6.14%,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7.31%,同时政府补助金额减少(上年同期公司收到IPO财政贡献奖励款1,354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6.14%。

  2、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较上年同期下降115.22%,2020年1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535.9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630.70万元,主要为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转回变动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现金流量7,200万元(报告期结构性存款购买变动影响,减少了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00万元,去年同期增加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100万元)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735万元所致。

  3、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6.09%,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坚定地看好智能终端行业及新能源汽车电子行业的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兴瑞科技“以模具技术和智能制造为核心,同步研发,为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行业中高端客户提供精密零组件定制化解决方案的”的战略定位与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拟于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0 年 2 月 1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90,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44%,增持金额合计 9,936,463.20 元,增持均价为 14.40 元/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利润表变动说明

  ■

  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结构性存款利息较去年同期减少

  2、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利息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主要系收到的财政府补助金额减少所致

  4、主要系购买的远期结汇到期交割产生的收益,去年同期没有远期结汇业务

  5、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上市专项的财政府补助,今年没有该项补助所致

  6、主要系远期结汇业务的影响,去年同期没有远期结汇业务

  7、主要系本期支付了新型冠状肺炎的捐赠20万元所致

  8、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

  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3、主要系公司预缴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4、主要系子公司购买的远期结汇未交割部分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所致

  5、主要系今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客户预付调整至合同负债

  6、主要系2019年底客户预付在预收账款核算

  7、主要系2020年1季度各公司支付了2019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8、主要系未交割的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

  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1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535.9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630.70万元,主要为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转回变动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现金流量7,200万元(报告期结构性存款购买变动影响,减少了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00万元,去年同期增加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100万元)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735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322.92万元,减少幅度244.87%,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332.96万元,主要原因系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坚定地看好智能终端行业及新能源汽车电子行业的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兴瑞科技“以模具技术和智能制造为核心,同步研发,为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行业中高端客户提供精密零组件定制化解决方案”的战略定位与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拟于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0 年 2 月 1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90,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44%,增持金额合计 9,936,463.20 元,增持均价为 14.40 元/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对2020年初合并及母公司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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