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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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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上述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25日,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精神,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苏州市吴江区辖内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公司是自银监会成立后新体制框架下全国第一批挂牌开业的农村商业银行,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8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了《2018-2022年发展规划》,实施“11448”战略。

  2019年公司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顺应吴江全面融入苏州大势,提升品牌效应,发展特色业务,深入推进零售银行、轻型银行、智慧银行、特色银行建设,以服务苏州城乡一体化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为目标,努力打造标杆银行。

  (二)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2019年获奖情况

  2019年公司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在“全球银行业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642位。荣获苏州人民银行“金融科技赋能实体经济”竞赛优胜奖,取得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工作进步奖。

  (四)行业情况

  2019年,随着全球金融市场面临更多不确定性,银行业监管环境进一步趋严,利率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加快,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机制形成,货币市场利率持续低位运行,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增强,但有效信贷需求仍然不足,银行业发展遭遇较大挑战。

  另一方面,存款准备金率多次调降,货币政策继续转松带来充裕流动性,使得银行业率先从中获益。伴随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和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面对多变形势,国家进一步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多渠道增强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本实力,完善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的长效机制,从实际效果来看,银行业整体经营稳健,风险可控,各项经营指标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与此同时,银行业逐步适应互联网金融竞争,主动将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使得跨界合作、构建金融服务生态圈成为新趋势,有力推动银行业态转型升级,行业整体向着良性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业绩

  (1)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21亿元,同比增加3.71亿元,增长11.79%;金融增加值32.41亿元,增加2.80亿元,增长9.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亿元,同比增加1.11亿元,增加13.84%。

  (2)经营规模稳步扩大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259.55亿元,比年初增加91.73亿元,增长7.86%;存款余额959.56亿元,比年初增加132.08亿元,增长15.96%;贷款总额682.30亿元,比年初增加88.39亿元,增长14.88%。

  (3)资产质量持续稳定

  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9.10亿元,不良贷款率1.33%。拨备覆盖率249.32%,拨贷比3.33%,两项拨备指标持续向好,均优于监管要求。

  (4)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更名后成功举办揭牌仪式、投资者交流会、资本市场论坛、绿色金融品牌发布会等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高规格现场活动。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等殊荣,在“全球银行业1000强”提升8个名次位列第642位,软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报告期内业务运作

  (1)零售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零售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首次突破20%,标志着公司零售业务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成为推动全行发展的新增长点。在线下进一步丰富基础产品阵线,平衡产品流动性和回报率扩大市场竞争能力。线上围绕手机银行APP和微信公众号,全力经营地区生态,打造API开放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渗透非金融服务领域,针对高净值客户资产量的不同层级,提供“四大类十五小类”的非金融服务权益。

  (2)公司银行业务

  做精公司业务,践行轻型化银行转型思路,努力增强一体化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新业务落地和创收速度。依托现金管理体系,一举推出八大行业解决方案,快速形成企业资金归集生态。丰富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转型发展,特色化打造绿色金融、科创金融服务品牌,对接先进实体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3)机构民生业务

  在C端通过“场景+金融”打造新生态,结合医疗、教育、社保、交通、菜市场等社会民生领域,打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组建“智慧城市”生态,实现终端客户的多场景触达,在线下形成有效“流量入口”。在B端通过“商盟+金融”培育新业态,以一码通聚合支付团结异业联盟,开发轻量级收单平台,开展线上权益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信用卡权益商圈体系。推进“鱼米e生活平台”拓展,汇集平台总商户4.79万户,实现总收单笔数1962万笔,总收单金额60.66亿元。在G端,加大与地方政府信息互通共享,开展电子社保卡建设,在厅堂引入政务专属机具,设置“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点,为客户提供“最多跑一次”的顺畅体验。

  (4)金融市场业务

  紧密围绕“双中心”定位,稳健可持续地提供炮火支援,组建票据中心,上线优势产品“锦e贴”2.0版,荣获苏州人民银行“金融科技赋能实体经济”竞赛优胜奖。在同类银行中率先发行首只现金管理类净值型理财产品“锦鲤宝A款”。在二季度中证金牛银行净值型理财能力排行榜中,位居农商银行净值型产品理财能力榜首位,获得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颁发的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工作进步奖。将自营、理财、外汇交易数据统一接入本外币统一授信平台,初步实现金融市场总部本外币、表内外一体化统一授信。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详见第十一节、五、40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集团报告期间,控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总行3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礼亚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五、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八、关于审议《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九、关于审议《2019年度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够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发展情况持续优化,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二、关于审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三、关于审议《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参照行业薪酬并结合绩效考核制定的,符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关于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庄颖杰、唐林才、陈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庄颖杰、唐林才、陈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选聘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八、关于制定《2020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关于制定本行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关于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关于制定《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股东权利、银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在满足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制定的《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各项内容。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后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孙杨、周丽琴、王德瑞、陈志明、孟庆华为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孙杨为主任委员。

  2、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王德瑞、沈林明、庄颖杰、孙杨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王德瑞为主任委员。

  二十三、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19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报告》、《2020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总行(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9名,会议由监事长吴大刚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账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项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1、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表决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情况的说明。

  十一、《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2019年度监事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账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项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五、关于制定本行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制定《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认为《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外部监事认为《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报告》、《2020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方介绍

  (一)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由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注册资本8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行股份16,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截至2019年12月末,该行总资产381.87亿元,所有者权益36.74亿元,吸收存款314.88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234.63亿元,净利润3.2亿元。

  (二)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8日,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银监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对该行持股数量1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截至2019年12月末,该行总资产501.71亿元,所有者权益50.64亿元,吸收存款405.3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256.09亿元,净利润4.18亿元。

  (三)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0日,前身为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法人代表崔根良,注册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现注册资本230000万元,主要股东是崔根良出资135000.1万元(占比58.7%)、崔巍出资94999.9万元(占比41.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生产销售。

  (四)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5日,现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要股东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吴江雅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公司法人代表王亲强,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大桥路23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五)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17日,现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主要股东是徐少华出资1450万元(占比41.43%)、李金娥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陆俊明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李荣林出资250万元(占比7.14%)、徐志明出资200万元(占比5.71%)、张建芳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李彩娥出资100万元(占比2.86%)、唐林才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濮明荣出资100万元(占比2.86%)。公司法人代表徐少华,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

  (六)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工业开发区,于2010年11月3日由“吴江市恒通电缆厂”变更为“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由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法人代表:徐少华。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光缆)、铜杆、铜丝、铜粒生产销售。

  (七)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920万元(占比99%)、徐少华出资80万元(占比1%)。公司法人代表:李彩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光缆光纤生产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八)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9日,法人代表沈国清,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沈国清出资800万元(占比80%)、丁国英出资200万元(占比20%)。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交通路4195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型建材销售;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门窗、实木门窗、自动智能门窗、纱等产品的生产、安装。

  (九)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5日,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全部为陈志明个人出资(占比100%)。公司法人代表:陈志明,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上升村10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织物织造;喷气织物、经编织物生产;化纤丝加弹加工、销售;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现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主要为:杨丽英出资15000万元(占比93.75%)、陈建明出资1000万元(占比6.25%)。公司法人代表杨丽英,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原上升村)。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化纤纺丝、加弹;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一)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永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张永明出资1265万元(占比25.3%)、马明华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陈志明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沈龙根出资1245万元(占比24.9%)。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环路南侧杨扇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城市建筑规划设计,开发资质二级。

  (十二)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2日,现注册资本8600万元,主要为:陈雪华出资7740万元(占比90%)、沈水英出资860万元(占比10%)。公司法人代表:陈雪华,现公司办公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三)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吴志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永康西路170号,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及运营;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及运营;文化实业投资;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四)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3组,法人代表吴梦超,注册资本20000万元,吴梦超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

  (十五)新申集团有限公司

  新申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6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318国道南侧,法人代表李建峰,注册资本30000万元,李建峰出资22200万元(占比74%),李明勤3900万元(占比13%),李海康3900万元(占比1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针纺织品、娟丝、亚麻纱;收购次茧及农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出口业务。

  (十六)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8日,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603-1604室,法人代表马耀明,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江苏亨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美元(占比40%)、南中信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美元(占比6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十七)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

  苏州维隆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夏家斗村11组,法人代表庄瑞菊,注册资本100万元,庄瑞菊出资80万元(占比80%)、周英出资2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铝型材、塑钢型材及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十八)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4日,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88号,法人代表吴如其,注册资本10000万元,浙江翼翔通信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比35%)、江苏联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资6500万元(占比6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智能物联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的研发、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生产。

  (十九)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4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50万元(占比65%)、沈水英出资1750万元(占比3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棉布染色、成衣加工;成衫染色、丝织物染色;化纤面料,服装织造、加工、销售。

  (二十)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

  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万元,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60%)、沈水英出资200万元(占比4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品、丝绸面料、化纤原料、服装销售。

  (二十一)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里泽村,法人代表李明勤,注册资本4000万元,新申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茧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绢丝、由丝、化纤丝、纺织品、服装、亚麻纱生产销售;为本企业收购:亚麻、长吐、落棉、真丝下脚料及农副土产品。

  (二十二)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1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园区路1666号),法人代表吴留生,注册资本12000万元,吴留生出资9600万元(占比80%)、吴梦超出资24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喷气织物织造;化纤丝加弹;软件开发;纺织丝绸、化学纤维、服装、机电产品、皮件、箱包、纺机纺配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十三)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法人代表汝继勇,注册资本66786.6万元,企业为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33%)。公司主要营业范围:整体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包括家具、地板、定制衣柜、木门等;石墨烯相关产品研发、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石墨烯粉体、石墨烯薄膜;互联网信息技术、智能家居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十四)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陆俊明,注册资本800万元,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8万元(占比51%)、李金娥出资160万元(占比20%)、陆俊明出资152万元(占比19%)、李荣林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电线缆材料、附件。

  (二十五)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

  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6号楼201室,法人代表张健,注册资本5000万元,苏州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占比38%)、黄建忠出资1300万元(占比26%)、苟良朝出资750万元(占比15%)、宁波雅欣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700万元(占比14%)、段慧贤出资350万元(占比7%)。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实木家居设计、研发、销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研发、销售;家具安装;五金产品销售;五金配件加工、销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居和相关物品修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商务咨询服务。

  (二十六)江苏宇太网智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宇太网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0日,位于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北路168号,法人代表沈斌,注册资本3000万元,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比60%)、上海牵瑞通讯技术服务中心出资1200万元(占比4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智能物联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通信信息化产品的研发、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十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日,位于苏州市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法人代表王友林,注册资本79765.27万元,企业为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友林(持股44.96%)。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相关配件;提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加工销售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以及相关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业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十八)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方大街,法人代表孙建忠,注册资本8500万元,吴江市盛泽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58.82%),为公司大股东。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建设;市场管理;物业建设管理;现代农业投资;房屋租赁。

  (二十九)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

  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双浜村,法人代表徐雪英,注册资本800万元,徐菲出资720万元(占比90%)、徐雪英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涤纶化纤、涤纶化纤粒子生产、销售;纺织品、化纤原料销售;道路货运经营(危险货物除外)。

  (三十)吴江市鸿耀经编织造有限公司

  吴江市鸿耀经编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9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新南村,法人代表李兴华,注册资本100万元,李兴华出资100万(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经编织造、加工;化纺织品、化纤原料、棉织品、废化纤丝、塑料粒子销售;回收废化纤丝。

  (三十一)关联自然人

  公司对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0年拟对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500万元以内,且总授信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二、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作如下安排:

  币种:人民币

  ■

  注:在授信总额度未超限的情况下,不同品种之间可转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预授信事项是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该议案已经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9,256.39万元,年末净资产为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露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22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安睿先生,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3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30年的丰富经验。

  本期签字会计师黄贝夷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1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1年的丰富经验。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0年度审计工作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28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以及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在未来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对于公司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选聘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入会计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综合考虑了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行业更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资本和业务发展资金,推动发展规划战略重点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899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6,793万元,期末累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27,69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090万元;

  (二)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提取一般准备25,538万元;

  (三)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5,538万元;

  (四)派发股利的方案:由于“苏农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若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3,065,243股为基数,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27,046万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90,899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7,692万元,若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3,065,243股为基数,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27,046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持续深化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更加趋严的监管政策要求的背景下,整体银行业经营将更加追求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平衡。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深化结构调整、加快战略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深化转型创新,着力服务地方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整体呈现出“稳中向好,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亿元。2020 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定位,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担当,为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积极为新冠疫情结束后,地方经济的平稳复苏作出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2020 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及资本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了2020年以来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行业更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资本和业务发展资金,推动发展规划战略重点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符合公司《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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