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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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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0-033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股东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群兴玩具”)于2020年4月2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九连环”)通知,获悉其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结构变更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九连环出具的《股权变更通知书》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北京九连环99%股权转让给张金成先生,但北京九连环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王叁寿先生。该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京九连环股权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

  北京九连环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王叁寿先生。北京九连环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因此王叁寿先生对于北京九连环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星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星河”)、北京九连环于2018年11月2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成都星河、北京九连环及深圳星河为一致行动人,北京九连环及深圳星河为成都星河的跟随式一致行动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致行动协议》在北京九连环、深圳星河作为群兴玩具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本次北京九连环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九连环营业执照;

  2、《股权变更通知书》。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0-03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星河”)的通知,获悉成都星河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同时成都星河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成都星河、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星河”)、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九连环”)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星河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者设定信托的情况,本次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成都星河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归还上市公司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群兴玩具”)在自查中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初步统计核查,截至2020年4月20日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28,873.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2020-027)。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000.00万元。目前实际控制人已按照出具的承诺开始执行相关还款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000.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消除影响。公司也将全力督促实际控制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剩余占用资金、解决问题。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0-03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王叁寿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范晓东、王昊、胡明珠、张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上述文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6月至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28873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你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追回被占用的资金,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你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关于对王叁寿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我局发现你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未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披露资金被关联方占用事项

  2019年6月至今,你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群兴玩具资金合计28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群兴玩具在你的控制下,未对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

  2、未及时将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取保候审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月17日,你因担任法人的某咨询公司的税务问题前往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配合调查。2020年2月13日,你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办理了取保侯审手续。你未及时将上述事项告知群兴玩具,导致群兴玩具未能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0年4月21日才披露相关信息。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3、未及时将所持股份冻结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你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星河)持有群兴玩具股份5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6%,是群兴玩具控股股东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2020年3月25日,深圳星河所持有的群兴玩具股份全部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你和深圳星河未及时将上述事项告知群兴玩具,导致群兴玩具于2020年4月21日才披露相关信息。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4、未及时将相关股权变更导致你控制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九连环)是群兴玩具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20年4月2日,北京九连环发生股权变更,你对北京九连环的持股比例从99.99%降低至0.99%,导致你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生变化。但你和北京九连环未及时将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告知群兴玩具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同时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关于对范晓东、王昊、胡明珠、张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6月至今,群兴玩具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28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群兴玩具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

  群兴玩具董事长范晓东、总经理王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明珠、时任财务总监张瑜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范晓东、王昊、胡明珠,张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上市公司追回被占用的资金,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四、关于对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控股股东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3月25日,你公司持有的5047万股群兴玩具股份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8.16%。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事项告知群兴玩具,导致群兴玩具于2020年4月21日才披露相关信息。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五、关于对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控股股东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未及时将相关股权变更情况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4月2日,你公司发生股权变更,王叁寿对你公司的持股比例从99.99%降低至0.99%,导致王叁寿实际控制群兴玩具股份的情况发生变化。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告知群兴玩具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2、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和减持情况

  2020年3月26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群兴玩具125.56万股股份,占群兴玩具总股本的0.2%.你公司在减持上述股份前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后也未及时将股份减持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群兴玩具于2020年4月21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六、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会按照规定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同时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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