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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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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剑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美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43,576股,激励对象为182名。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发布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2)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相关的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六名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5,5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3,576,598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63,576,598.00元。详情请见公司于上交所发布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3)本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确定授予日为2020年3月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授予2,353,374份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4.65元/股。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股票期权的相关登记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上交所发布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日:2020年3月4日

  ●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数量:2,353,374份

  ●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53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9月2日,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11月15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6、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3月4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7,732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0年3月4日

  2、预留授予数量:2,353,374份

  3、授予人数:153人

  4、行权价格:164.65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规定,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64.65元/股;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公司董事会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依据,即143.93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均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并满足约定条件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2018年净利润为公司2018年年报列示的净利润,不考虑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对报表追溯调整的影响。

  2、2019年、2020年、2021年净利润均为考虑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完成后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每年一次,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当公司绩效考核达到行权条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的上一年度条线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申请行权,否则,其相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经考核,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韦尔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三个行权期):0000000458、0000000459、0000000460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4月22日

  4、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数量:2,353,374份

  5、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53人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情况完全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00,000股,每股发行价7.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20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13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31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亦严格遵照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413.1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4)。

  公司于近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公司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44,202,623.79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结项后利息72,886.98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新要求编制了财务报表。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将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编制了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截至2019年7月30日,公司已将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豪威”)85.53%股权、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2.27%股权、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9.93%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2019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登记手续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北京豪威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北京豪威在合并前后均受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后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前后有关情况见下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0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编制了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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