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074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50 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5,350,000.00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下属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银行授信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83.83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改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谈金林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2019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83.83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4月22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蔡畅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吴宏量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科举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 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恪守客观、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履行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程序,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实现公司资金统一使用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和期限以合同的具体约定为准。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藏军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钱利清
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及成套配件;以及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55949.95 万元,净资产:37179.51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24489.84万元,净利润:1831.11万元。
三、担保合同情况
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及时有效的实现公司的资金统一使用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发展需要,将及时有效的实现公司的资金统一使用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为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73%,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或调整,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15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齐陶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则分别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0 年 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特别决议议案:9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1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
3、联系人:郭晓军
4、联系电话:0575-85660183
5、联系传真:0575-85660113
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四、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
3、联系电话:0575-85660183
4、传真号码:0575-85660113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83.83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83.83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64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7,3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1,863,254.73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819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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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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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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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工程方案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调整,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工程费用,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3、公司通过内部人才培养计划,提升了原有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有效提高了研发效率,现有的专业技术团队已可满足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产品研发需求,节约了原本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中计划用于人才引进的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4、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存在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816.49万元(金额为暂估,具体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383.83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后续部分合同的尾款及质保金满足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 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