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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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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科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双方本着创新协同、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通过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一步拓展市场,共同发展。

  2、本次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17号自编之二A7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Y1YG2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有平

  注册资本: 伍仟万元(人民币 )

  营业期限: 2019年9月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及其他建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简介:清控科创是清控科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清控科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清华控股的旗下战略功能平台和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清华科创作为科技园区建设运营商和科技服务提供商,已在24个城市成功建设运营了51个科技创新产业园区,拥有15个国家创新服务平台。并以产业基金方式,向产业园及入园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说明:公司与清控科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以创新协同、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

  (2)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在商业资源、产业资源、政府关系、资金渠道、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合作中建立互信、惯例与默契的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2、合作形式

  甲方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建立长期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对甲方现存在营、在建及未建商业或产业(科创)项目、新增拓展商业或产业项目等进行产业优化提升、产业机会投资的可行性研判;对符合乙方产业发展素质要求的项目,甲、乙双方展开深层次项目合作。乙方将对合作项目以产业为核心,进行产业赋能、品牌赋能、资源赋能、管理赋能、金融赋能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业规划设计及定位、产业导入方案设计、清华系品牌挂牌、清华系产业资源整合导入、促进各资源方战略合作、打造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与管理模式、对接政府政策资源导入、导入产业基金扶持中小微企业等。

  3、合作推进及确认机制

  (1)为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加快合作步伐,双方同意建立高层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举行高层互访、信息交流,探讨和推动有关潜在合作项目或合作中项目的重大事项,及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合作与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甲方将根据其项目建设或运营安排,将潜在合作项目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对该项目进行研判是否参与合作。如乙方需要有关该项目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力提供。若乙方经论证认为甲方的项目符合其合作要求,则双方将就该项目进行具体合作商务条款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3)依据上款约定,在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潜在合作项目信息后,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做出是否符合其合作要求的书面确认。

  4、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彼此在可以在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及使用双方的LOGO组合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可共同拓展新增项目,并在推进过程中可根据各自优势,共同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判、商务谈判、资金筹措及投资与退出模式设计等。

  (3)甲、乙双方在具体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或整改,乙方负责配合项目产业导入方案设计、产业规划设计与定位、产业招商、政府政策资源协调及产业运营管理等。

  (4)甲、乙双方还将在品牌推广与管理模式、人才培训交流、专业研究等方面进行重点交流与合作。

  (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

  1、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以创新协同、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

  (2)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在商业资源、产业资源、政府关系、资金渠道、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合作中建立互信、惯例与默契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2、合作内容

  (1)合作标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属下海印友利电商科技园(以下简称“友利科技园”)为试点合作项目。友利科技园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光明南路,项目占地面积19680.5平方米、建筑面积55939.9平方米。未来,以此合作项目为模板,选择甲方合适的其他存量或增量项目进行快速复制。

  (2)合作内容

  甲方引入乙方作为友利科技园的产业运营管理方,对友利科技园进行产业赋能、品牌赋能、资源赋能、管理赋能、金融赋能等。乙方作为产业运营管理方通过其自身专业能力及强大的产业资源优势,对友利科技园区进行重新策划定位和产业规划,整合导入适合园区产业提升的清华系及有关产业企业资源,同时打造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梳理接通项目所在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支持政策,配套产业基金,为园区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提供产业引导与孵化等。

  (3)合作条件

  合作期间,甲方与乙方同意按照保底分成的方式分享收益,即租金收入超出约定值部分,甲方与乙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关于友利科技园详细合作条款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合同为准。

  (4)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双方就该项目的合作关系结束之日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清控科创的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将凭借自身商业物业的区域优势并充分利用清控科创的产业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其在科技园区建设、运营、服务等领域的丰富经验,通过整合双方有效的优质资源,持续塑造公司品牌价值,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2020年4月9日,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3号)。合同正在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2、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建聪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725,712股(占总股本的2%)。

  截至2020年3月27日,邵建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3,15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4,7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及减持股份的通知。

  六、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清控科创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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