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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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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0-26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43 亿元,同比增长22.89%,毛利率10.05%,同比下降0.36 个百分点。同时,公司粮油食品加工业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大米、面制品、油脂加工的原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89.63%、83.89%和93.36%。请公司补充披露:(1)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报告期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粮油食品加工业务的具体采购模式,包括主要采购原材料品种、产地及采购量,主要采购渠道及采购占比,各渠道采购定价及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3)公司大米、面制品、油脂加工业务的主要加工过程、生产周期、加工产能及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

  2.年报披露,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的优势包括濒临港口、火车站,劣势包括物流仓储等硬件设施缺乏,不能自行储备大宗农产品,报告期内该业务实现收入13.91亿元,同比增长113.67%,毛利率1.89%,同比下降2.12 个百分点。上述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本期销售费用中运输费544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111万元下降66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销售模式、仓储物流模式、支付结算模式,以及具体收入确认方法;(2)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说明低毛利能否覆盖相关成本费用和资金成本;(3)近2 年农产品贸易业务的主要产品,销售金额,前5名供应商和客户名称及采购销售金额;(4)结合相关贸易产品的价格走势情况等信息,说明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3.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08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2.14%;利息费用284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820万元增加1026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23.73%,利息费用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利息费用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2)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和利息费用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关于非经常性损益

  4.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处置金健药业股权确认投资收益5143万元,目的是聚焦主业,同时确认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收益242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处置金健药业后,公司剩余业务是否均为粮油食品主业,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处置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能;(2)公司自设立金健药业以来,累计投入金额、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金额、以及整体投资收益或损失金额;(3)公司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5.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894 万元,为报告期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但公司仅在2019年1月2日、1月19日和3月30日披露收到获得补贴的相关公告,合计金额144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金额以及项目内容,说明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2)说明相关政府补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重大依赖。

  三、关于经销商模式

  6.年报披露,公司粮油食品行业主要采用经销商模式,经销商货款结算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和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5亿元,应付和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7亿元,即上下游合计占用公司款项约8000万元。其中,预付款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预付余额716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先款后货方式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近三年前五大经销商及变化情况;(3)近三年经销商收入地区分布情况、增加和减少的经销商个数、增加和减少的经销商本年度及上一会计年度销售收入;(4)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买断式销售、委托代销等)及其协议主要条款;(5)结合公司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条件以及经销商销售的折扣或返点政策,说明对应收入确认和收入冲减的时点、报告期内具体金额及会计处理;(6)公司对经销商的管控及价格体系,个别经销商串货乱价对公司的影响;(7)结合市场环境、盈利情况等角度,说明采用经销商模式的潜在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四、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7.年报披露,公司本报告期在职员工数量1325人,同比减少411人,其中销售人员减少64人,财务人员增加3人。同时,公司2019年度销售费用为2.17亿元,同比减少19.43%,系金健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但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2418万元,同比增长10%。请公司结合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补充披露销售人员减少但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以上针对前述问题予以核实并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4月2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0-27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健米业”)股票在2020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8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8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几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此外,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8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同时,公司最近交易日的换手率远远高于前期水平,尤其是4月21日的换手率为37.44%,4月22日的换手率为40.57%,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具体详见下表: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截止2020年4月22日收盘价格)

  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披露的相关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主营业务亏损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粮油食品加工和贸易类业务,近年来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1.95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亏损,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无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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