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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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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2,959,97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两个方面:电池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1、电池材料业务

  电池材料业务包括P型EMD、碱锰型EMD、高性能型EMD、一次锂锰型EMD、锰酸锂正极材料和高纯硫酸锰等,其中P型EMD、碱锰型EMD、高性能型EMD、一次锂锰型EMD主要应用于一次电池的生产,锰酸锂正极材料和高纯硫酸锰主要应用于二次电池领域。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 的经营模式。公司是EMD行业内生产量最大、产品类型最齐全、竞争力很强的企业,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目前行业发展迅速,行业产能逐步增加,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2、污水处理业务

  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具有刚性特征,不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通过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保护区域内水质及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公司现有污水日处理设计能力为21万立方米(不包括受托运营的九华污水处理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受到全球经济下滑、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加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同行业之间竞争激烈,企业面临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营形势日趋严峻。公司始终坚持以锰系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和污水处理等环保类产业为核心的双主业发展战略,直面困难,尽早谋划,勇于挑战,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

  1、电池材料产销量增加,市场影响力扩大

  全年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8,894.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4%。

  全年共生产电池材料10.997万吨(含高纯硫酸锰6,742吨),同比增长30.10%;销售电池材料10.15万吨(含高纯硫酸锰6,736.17吨),同比增长19.07%。

  电池材料产量增加主要系靖西电化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正极材料项目已建成投产,新增产能得到释放。公司全年生产平稳运行,加强成本管控,实施精细化生产;优化工艺控制,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产品质量;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新增、改造多个生产设备,设备管理日趋精细化;致力于创新,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部分定制化生产,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报告期内,国内电解二氧化锰行业的总产量比2018年略有上升,但产能扩张比较明显(含公司的扩产),下半年的行业竞争比上半年更加激烈。公司时刻关注市场行情,年初对市场作出准确预判,通过大客户战略等多种方式达成销售目标,市场占有率略有提升,在大客户中影响力增强。报告期内,高纯硫酸锰产品产销基本平衡。

  2、污水处理量增加,污水处理业绩提升

  报告期内,市污水处理、鹤岭污水处理、九华污水处理累计完成污水处理量8,421.34万吨,同比增长6.24%,出水水质指标均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136.65万元,同比增长8.68%;实现净利润3,921.50万元,同比增长74.37%,主要系污水处理量增加,工艺改进降低成本。

  2019年,市污水处理着手投资建设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在原有污水处理规模20万m3/日的基础上扩建10万m3/日,达到30万m3/日的污水处理总规模。三期扩建将分两阶段进行,其中一阶段先实施5万m3/日,二阶段将视未来污水处理情况再增加5万m3/日。三期扩建工程出水水质将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019年上半年,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授权,鹤岭污水处理与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特许经营合同》,取得了污泥处置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并已依据《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特许经营合同》完成污泥处置的正式价格核定工作。此外,鹤岭污水处理与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工作,根据《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相关部门已上调2020年1-2月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单价。

  3、对外投资,稳步推进战略布局

  (1)报告期内,为支持参股公司裕能新能源抢占新能源电池材料市场机遇,公司对其增资2,892.6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仍为16.07%。目前裕能新能源磷酸铁锂总产能约为3万吨,其中包括裕能新能源在报告期内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产能,该项目已于2019年8月建成投产。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年产能达到5,000吨,目前以开拓市场、客户认证为主。2020年3月,裕能新能源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预计2020年下半年投产。裕能新能源具备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品质管理能力,磷酸铁锂产品的质量指标处于行业前列,成本控制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力合厚浦的全资子公司电化厚浦年产2,000吨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生产线和年产3,000吨电池级硫酸镍生产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试生产的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正在积极进行客户认证。

  (3)报告期内,市污水处理对鹤岭污水处理增资3,000万元,对湘潭通达水务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并与湘潭市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以湘潭通达水务有限公司为平台收购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有利于扩大公司环保板块的规模,符合公司的环保战略布局。

  4、完善培训管理和晋升体系

  2019年,公司在抓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强化对已有员工的培训,打造学习型组织。从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三个类别中选拔优秀人才组建了内训师队伍。继续完善员工职业晋升通道,充实后备人才库,调动员工积极性,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电化厚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委托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1,567.37万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772.73万元(含税)。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彭柏境先生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公司接受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替其销售无水磷酸铁、磷酸铁锂产品,公司按照收取的净额确认代销收入,2019年度确认487.40万元。本公告中披露的代销业务上年度金额为公司年度采购额,2020年度代销业务预计金额为公司2020年预计采购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8,559万元

  公司住所: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

  经营范围: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电化集团的总资产为420,648.34万元,净资产为94,973.32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3,131.26万元,利润总额6,976.21净利润为6,018.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化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0年4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165,478,720股,持股比例为29.93%。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曾有违约行为。

  2、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锋物流”)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彭勇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住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机修厂房

  经营范围:铁路专用线运输(以广铁的运输协议为准);仓储服务;钢材加工及销售;场地租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晨锋物流的总资产为2,948.81万元,净资产为2,898.4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86.95万元,净利润为36.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晨锋物流系电化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晨峰物流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

  3、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6日

  住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靖西湘潭电化公司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靖西新能源的总资产为31,376.78万元,净资产为6,913.5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8,612.60万元,净利润为260.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靖西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电化集团持股比例为51%,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靖西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守红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

  住所:湘潭县易俗河镇荷花路以西宏信一期E6栋

  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等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湘潭新能源的总资产为2,054.08万元,净资产为-595.0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056.20万元,净利润为-517.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湘潭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靖西新能源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湘潭新能源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

  5、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能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湘潭电化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锂、镍钴锰三元系列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裕能新能源的总资产为86,243.60万元,净资产为62,239.5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2,158.78万元,净利润为6,558.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裕能新能源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16.07%。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董事刘干江先生以及公司关联方文宇先生均在裕能新能源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裕能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裕能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怀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5日

  公司地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新兴工业园)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研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裕能新能源的总资产为23,048.59万元,净资产为10,131.8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7,805.68万元,净利润为131.8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裕能新能源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刘干江先生在广西裕能新能源担任执行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裕能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7、湖南电化厚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厚浦”)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会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6月6日

  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街道烧结车间办公室

  经营范围: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电池正极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快速充电桩系统的研发、生产、建设;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电化厚浦的总资产为2,982.00万元,净资产为2,617.61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化厚浦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16.67%股份。公司董事刘干江先生在电化厚浦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厚浦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合同的有效期、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情况

  ■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场地及采购关联方水电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材料、提供劳务以及提供场地租赁等均收取了合理的费用,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场地及采购关联方水电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材料、提供劳务以及提供场地租赁等均收取了合理的费用,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市场与客户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关联方委托公司销售的产品数量低于预期,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也随之减少,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2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9: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

  2、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 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0)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

  4、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1,004.1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631.93万元,净利润7,031.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99.1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增加公司运营的稳健性,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8、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彭柏境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9、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63,600,000.00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363,546,985.3元,以自有资金增资53,014.7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10、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11、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东支行申请贰亿伍仟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期限拾年,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12、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6)。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龙悠怡、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2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14: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增加公司运营的稳健性,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1、2、3项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1、2、4、5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预案(修订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募集资金拟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上述两个项目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63,546,985.3元。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靖西电化增资363,600,000.00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363,546,985.3元,以自有资金增资53,014.7元。本次增资前靖西电化注册资本为3,760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变为40,120万元。

  公司本次对靖西电化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靖西电化增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现金出资,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363,546,985.3元,以自有资金增资53,014.7元。

  2、增资前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775996587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76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住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

  经营范围:电解二氧化锰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后,靖西电化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靖西电化100%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靖西电化的总资产为101,599.48万元,总负债为91,173.12万元,净资产为10,426.3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2,831.45万元,营业利润为5,279.12万元,利润总额为5,159.11万元,净利润为4,551.64万元。(靖西电化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将有利于靖西电化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1、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取得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

  五、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 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等财务指标无影响。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2020年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该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其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将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东支行申请贰亿伍仟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拾年,公司将为污水处理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事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

  企业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

  法定代表人:张迎春

  注册资本:14,297.8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污水处理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污水处理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污水处理公司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污水处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拾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污水处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污水处理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污水处理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本次公司为污水处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8,9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担保),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3,717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8.1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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