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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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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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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26860万元,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20%。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2.2019年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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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公司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合计提供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2019年日存款余额最高78,164.75万元,期末存款余额40,212.23万元,日均存款发生额8,500.43万元;日贷款余额最高500.0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500.00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表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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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因结算和统计汇总滞后,本项数据为年初至3月末数据。

  2.2020年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预计情况

  表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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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

  【注3】2020年1-3月累计存款发生额705,777.12万元。日均存款发生额7,755.79万元,期末存款余额58,538.63万元;2019年累计存款发生额3,102,657.70万元,日均存款发生额8,500.43万元,期末存款余额40,212.23万元。2020年1-3月累计贷款发生额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500.00万元;2019年累计贷款发生额500.0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50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以及其他项目变动,关联交易主体、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会在±20%幅度内变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仲明

  注册资本: 470,67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1(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经营范围: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煤炭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城市供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巨化集团总资产为3302,099.37万元,净资产为1,332,863.83万元;2019年,巨化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18,113.19万元,实现净利润91,185.7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公司与巨化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21,230万元。

  2.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项伟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

  经营范围:液氧、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压缩的)生产(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医用气体[氧(空分、分装)]生产(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钢质无缝气瓶检验;非标设备制造及安装;石灰氮销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24.99万元,净资产为-8,024.13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72.30万元,实现净利润2,308.2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000万元。

  3.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龙游县溪口镇

  经营范围:硫铁矿、铜、铅、锌地下开采(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8日止);萤石浮选;三氯化铝(无水)批发(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工业设备制作、安装及维修;建筑材料、预制构件的制造及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767.66万元,净资产为-678.90万元;2019年,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89.03万元,实现净利润1,894.9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000万元。

  4.浙江巨化汉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强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华荫北路12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研发;对外投资化工技术研发、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178.98万元,净资产为2226.97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70.19万元,实现净利润1,376.4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万元。

  5.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志康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东港七路118号

  经营范围:含氟新材料的研发;含氟特种功能材料生产、销售;含氟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发、生产、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分布式光伏发电;售电业务经营;压力管道元件设计、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销售;对外投资;化工技术研发、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553.68万元,净资产为10,623.06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05.21万元,实现净利润57.5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0,00万元。

  6.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谢方友

  注册资本:9,35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A-25-5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异丁氧基乙烯、固体硫酸羟胺生产(凭有效《衢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丁酮肟、氯醚树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建材、润滑油销售;对外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科技研发、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084.19万元,净资产为16,694.20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800.31万元,实现净利润4,348.5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0万元。

  7.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坚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北一道215号

  经营范围:年产:次氯酸钠;食品添加剂(氯化钙)生产;盐酸、氢氧化钠溶液经营(不带存储);氯化钙制造;家电维修;搬运装卸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被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注销,预计2020年无与其的日常关联交易。

  8.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法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北一道216 号1幢

  经营范围:溶解乙炔生产(凭有效《衢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水泥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电石渣、硫酸渣、粉煤灰、氟石膏、磷石膏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溶解乙炔气瓶检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所持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67%股权全部无偿划拨给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该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法人。

  9.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剑

  注册资本:661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花园(巨化公司内)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机电设备(不含汽车)、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阀门管件、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木材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范围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683.17万元,净资产为8,828.62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358.42万元,实现净利润975.3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00万元。

  10.上海巨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晓宇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989号6F(中达广场)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医药原料、煤炭(凭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石油制品(除成品油)、化学制剂、化纤制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629.53万元,净资产为6,561.78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6,627.24万元,实现净利润49.7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0万元。

  11.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步红祖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路1126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城镇绿化苗木、花卉生产、批发、零售;公共浴室(不含桑拿)。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建筑业、共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群众文化事业、服装制造业、生产服务业(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晶体材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晶体系列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服务;压力管道安装(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自有房产租赁;保洁服务;餐饮管理服务(不得直接从事餐饮业)(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000.51万元,净资产为-4,374.80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53.99万元,实现净利润-1,528.7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万元。

  12.衢州巨化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耀根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生活区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技术开发;废旧物资收购;工业废渣、废气、废液(除危险废物外)回收;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9.75万元,净资产为462.04万元;2019年,该中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2.75万元,实现净利润176.8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0万元。

  13.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法文

  注册资本:16,5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厂六路15号3幢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具体类别详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2000T/年(无害化集中处置)(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 环保设备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

  该公司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所持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67%股权全部无偿划拨给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该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法人。

  14.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

  公司类型(性质):国有企业

  负责人:周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

  经营范围:原料药(二氟尼柳)生产(凭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年产:氧甲基异脲硫酸盐、甲醇(副产)、硫酸(副产)、二氟乙酸乙酯、氟化钠(副产)、精制硝酸胍(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化肥:硫酸铵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研发;化工技术研发、咨询;对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厂总资产为4,538.74万元,净资产为-1,6624.54万元;2019年,该厂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6.30万元,实现净利润-380.8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万元。

  15.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利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30号巨化集团公司机关综合楼一、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48642.83万元,净资产为113545.58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31.73元(利息收入12501.85万元、手续费佣金收入29.88万元),实现净利润6997.9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不超过协议规定的金额。

  16.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展鸿

  注册资本:2,15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城路849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范围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 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重油(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炉料、机电产品、建材、塑料、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销售;家电回收(不含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物流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710.83万元,净资产为4,436.48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472.31万元,实现净利润206.5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00万元。

  17.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继红

  注册资本:10亿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1幢656室

  经营范围:电子化学材料及配套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电子产品及电子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化学材料及配套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2,375.38万元,净资产为105,751.37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94.93万元,实现净利润-351.7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19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0万元。

  18.浙江衢州巨化昭和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山枡謙二郎

  开办资金:4,4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念化路8号2幢1楼(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高纯氨、氨水(副产)、环己酮生产(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851.39万元,净资产为4,679.85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6.61万元,实现净利润273.7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万元。

  19.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股份公司(新三板)

  法定代表人:马国维

  注册资本:6,7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塘旺街9号

  经营范围:聚氨酯复合板、聚丙烯发泡产品、高发泡聚苯乙烯、高发泡聚乙烯、ABS板材、汽车及轨道交通用GMT新型轻质复合材料的生产。 服务:聚氨酯复合板、聚丙烯发泡产品、高发泡聚苯乙烯、高发泡聚乙烯、ABS板材、汽车及轨道交通用GMT新型轻质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9,579.16万元,净资产为21,490.06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297.31万元,实现净利润-471.0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0万元。

  20.衢州氟硅技术研究院

  公司类型(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王树华

  注册资本:1,808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高新园区春城路15号6楼

  经营范围:开展氟硅产业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新产品,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进行新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院总资产为524.67万元,净资产为504.17万元;2019年,该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1.37万元,实现净利润4.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0年与该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0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

  前述法人中: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化昭和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符合10.1.3(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和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10月发生变化,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两家公司自2019年10月起不再为公司关联法人。

  4.其余均为巨化集团公司控制的子、孙公司,该等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巨化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详见表1、表2、表3和表4。

  (二)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政策

  2019年度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本公司与巨化集团公司已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化工生产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为规范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发挥双方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的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经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已与巨化集团公司签署《生产经营合同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34号)。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书经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公司在具体执行前,尚需将各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有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发生时由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签订协议。

  协议主要条款:

  1.原材料与生产能源供应

  乙方(本公司,含附属企业,下同,)所需甲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下同)自产的萤石、精甲醇、硫铁矿、氮气等产品甲方优先保证供应;甲方所需乙方自产的副产氟石膏、副产铁矿砂、硫酸、副产氢气、乙炔、压缩空气、液碱、副产盐酸、二氯甲烷、PTFE、PVDF、FEP、羟胺、环己酮等以及甲方零星使用的乙方产品由乙方供应。乙方生产经营用电、用水、用汽(高、中、低压)由甲方供应。

  要求对方供应的原材料、能源、产品等,在每季度末前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下季度的用量计划。供应方应优先安排供应计划,按时、保质、保量的满足对方生产需求。因生产异常不能满足供应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上供应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运输服务

  甲方优先满足乙方的运输要求,为乙方提供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并为乙方提供汽运配载平台服务,帮助乙方降低物流成本、监控产品流向。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运输机构承运货物。以上运输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

  3.设备制作维修、技术改造和研发服务

  在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前,乙方涉及工艺技术保密的非标设备制作,以及难以自行解决的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加工可由甲方提供专业设备制作、维修服务。

  在乙方未具备相应条件时,乙方技术改造、新产品与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可由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所产生的成果,按合同约定确定其归属。以上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4.计量检测服务

  在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前,乙方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产品计量、仪器仪表检测等,由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计量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5.环保处理和监测服务

  甲方提供排污公用渠道和综合治理设施,对乙方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负有监测和处理责任。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环保监督,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与环保治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三废”排放,并确保“三废”排放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因“三废”排放超标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服务

  乙方涉及先进技术的生产装置建设、技术改造的工程设计可委托甲方。甲方为乙方提供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平台服务;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投标同等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劳务、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乙方可将部分通用物资和部分紧缺原材料委托甲方代理采购。

  甲乙双方有权对上述招投标及物资采购行为互相监督,确保该经济行为符合公司利益要求。

  7.公用设施维护

  共用排水渠道、厂区道路、管道等的日常维护服务双方共用的排水渠道、厂区道路、管道等的日常维护服务由甲方负责,其合理维护成本由双方在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按统一分摊标准分担。

  8.护卫安保服务

  甲方负责与乙方签订护卫安保服务协议书,按协议内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护卫安保服务。乙方负责按照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护卫安保服务费用。

  9.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的结算业务在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个别特殊的结算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甲方系乙方的控股股东。甲方拥有供水、供气(汽)、自备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危化品运输等成熟的公用基础设施,以及完善的采购、销售网络和物流平台,并与公路、铁路、港口运输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协调对接能力,此外,还拥有甲级工程设计、二级工程总承包资质,产业发展配套条件完善。乙方(含附属企业,下同)因系甲方部分资产上市,以及受化工大生产行业特性限制等原因,部分生产装置与甲方生产装置存在管道输送、部分产品或副产物循环利用的互供关系;乙方为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主业,减少公用工程的重复投资,在水、电、气、蒸汽供应、环保处理、公路铁路运输及配套设施上依托甲方;乙方为有效利用甲方对外部资源(尤其是铁路运输资源)协调优势、完善的招投标集中采购平台等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将部分通用物资和部分紧缺原材料委托甲方代理采购;乙方为防止生产工艺专利、专有技术泄密等可能造成利益损失,在招投标同等的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劳务、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

  因此,根据化工生产行业特点和甲乙双方经营实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利于发挥甲乙双方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和生产经营稳定性、安全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由于历史形成的多元化大生产分工协作格局,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等资源供应上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

  (五)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1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19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本期根据审计业务约定,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鉴证费用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公司2019年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2018年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定一年。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鉴证费用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未列入本报告的财务审计费用。

  (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1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2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工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巨榭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合计担保金额35,000万元和14,000 万美元(或人民币98,000万元)。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动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一、担保内容

  (一)为宁波化工公司提供三笔银行贷款担保

  1.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分行,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3.贷款银行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金额合计24,000万元。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期限一年。

  (二)为宁波巨榭公司提供二笔银行贷款担保

  1.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大榭支行,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金额合计11,000万元。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期限一年。

  (三)为香港贸易公司提供四笔贷款担保

  1.贷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担保金额4,000万美元或人民币28,000万元;

  2.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担保金额5,000万美元或人民币35,000万元;

  3.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3,000万美元或人民币21,000万元;

  4.贷款银行为三井住友银行或法巴银行,担保金额2,000万美元或人民币14,000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合计14,000 万美元或人民币98,000万元。贷款方式为,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选择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该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贷款。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宁波化工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股比例100%)。注册资本26231.67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强;公司注册地:宁波化学工业区跃进塘路501号;经营范围: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四氯乙烯、31%盐酸(副产)、80%硫酸(副产)、8-12%次氯酸钠(副产)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批发(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和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化工产品的科研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软件产品的开发;普通化物仓储;槽罐租赁;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31,419.28 万元,负债14,005.52万元,净资产117,413.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66%;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90,532.46万元,净利润12,096.22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197.52万元。

  (二)宁波巨榭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强;企业注册地址: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03号219室;经营范围: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有毒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低闪点液体、中闪点液体、高闪点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毒害品)、第8类腐蚀品(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其他腐蚀品)(除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外)的批发(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煤炭的批发(无储存);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矿产品、化肥、建筑材料的批发;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5,639.28万元,负债13,355.67万元,净资产12,283.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09%;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53,500.38万元,净利润1,110.28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万元。

  (三)香港贸易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田青;企业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498-500号泰盛商业大厦五字楼全层;经营范围:工业盐、氧化铝等化工类产品的出口贸易,春胺露、离型纸等产品的国际商贸,技术服务及投资咨询。

  经审计,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212.24万元,负债总额4,436.40万元,净资产11,775.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36%;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1,989.94万元,净利润为350.54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542.17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人民币 0 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739.69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74%。无逾期担保。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担保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1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497,997,557.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49,799,755.75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8,197,801.7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74,882,730.27元,共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23,080,531.99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359,996.38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为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及监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按规定于后续在上交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20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0年5月12日下午5:30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编、传真

  联系人:朱丽、刘云华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4004

  电话:(0570)3091704;(0570)3091758

  电子信箱:zhuli@juhua.com.cn

  传真:(0570)3091777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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